005.
除了徐朝宗,另外兩個人對盛韜的「真愛」很感興趣,跟在他身後不停追問。
「咱們系的,還是外系的?」
盛韜終於確定了明天的穿著,抽空看了眼手機,孟聽雨依然沒有回復,他將手機鎖屏。
「不是,新聞傳播學院的。」盛韜回,「大一。」
王遠博嘖了聲,「還真是辣手摧花,大一學妹才剛報到多久,你這就盯上了?韜哥手速果然一絕。」
盛韜沒搭理這話,但笑容很蕩漾。
「認識多久了?」
「今天認識的。」盛韜也不願意透露太多,「反正我還在追,我真的特別喜歡。」
徐朝宗只在聽到新聞傳播學院時愣了一下,但很快地就平靜。
「早知道我昨天就不通宵今天跟著你去玫瑰園了。」王遠博嘆息,「我最近真有點煩,這都大二了,感覺什麼大事都沒解決,女朋友沒找到。」
徐朝宗又一次覺得自己是這個宿舍的入侵者。
也就是這個年齡段的幼稚男生會把找女朋友當成是人生中的大事了,好像是隨時要求偶的低等生物。
徐朝宗跟室友的關係不算很好,大學四年也沒處成過命的交情,倒是畢業后,跟王遠博有了工作上的交集,兩人這才熟起來成為了真正的朋友。看著現在宛如低等生物的王遠博,徐朝宗在心裡搖了搖頭,他即便現在心裡有了計劃,也不會找上王遠博合作,現在的王遠博沒有後來的能力跟手段,就不必帶他拖後腿了。
跟孟聽雨準備離婚手續的時候,王遠博勸了他很多次。
王遠博甚至稱孟聽雨為糟糠之妻。
徐朝宗當時看王遠博就像是看到了在大街上發瘋的傻子。
「老徐,人家聽雨為你付出這麼多年的青春啊!」王遠博苦口婆心,「你不能沒有良心,當時你爹你媽生病,你要忙工作,可都是聽雨忙強忙後跟醫生打交道,你倆當初多好,結婚的時候誰不羨慕,有幾個是能從學生時代走到結婚,你們在一起十八年了!你算一算,你爹媽陪在你身邊的時間說不定都沒聽雨時間長,那是親人啊!」
徐朝宗覺得這話很刺耳,冷冷道:「這話你不如跟她說。」
「是她要離。」
王遠博怔住,反應過來后,又是另一幅雙標態度,「聽雨提的?那肯定是你沒做到位,我說過了,工作是做不完的,錢也是賺不完的,再說了,你現在的成就還不夠嗎?還是把時間留給家庭。你總會老的吧,總會退休的吧?到時候你身邊真沒她了,你後悔都沒用。」
徐朝宗依然不懂。
或者說他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踏入過孟聽雨的內心世界。
他甚至到現在都沒想通,她為什麼要離婚。
年少時,很容易便能感應到愛情的存在,愛或者不愛對方,心裡清楚,可沒有人知道,當跟一個人在一起十八年,對方成為了一種習慣后,該如何辨別愛情是否還在。沒有人知道,但有過來人總結了另一套經驗:愛情會變成親情。沒有人會否認親情比愛情更重要,更難以割捨。
無論是愛情還是親情,有情不就夠了嗎?
盛韜他們的話,彷彿是一陣風,都沒入耳。徐朝宗根本就沒聽,洗過澡后躺在床鋪上,目光逐漸深沉,不該再去想關於前世的種種了,無論是因為什麼,他已經回到了過去,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
孟聽雨一夜好眠。
醒來后也才九點鐘,慢悠悠地洗漱,為了表達自己對重生后第一次約會的重視,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個頭。書桌略顯雜亂,擺放著幾本書,還有護膚品化妝品,剛入學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員大力推銷買了一堆破爛兒。
她這個年紀還沒有保養的理念,護膚品只有簡單的水、乳液、面霜。
自然沒有精華眼霜。
這三件套加起來也沒超過一百五,孟聽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遠的記憶中,對這個牌子毫無印象。
化妝品也都是野雞牌子。
孟聽雨現在格外愛惜這張臉。沒有絲毫猶豫,將這些化妝品都扔進了垃圾桶,最後是素麵朝天出門。
可能是習慣帶妝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彆扭,好像沒穿衣服一樣。
下樓時,她還在猶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職。她不能要求父母調整她的生活費,畢竟他們為她付出的已經夠多了,現在只能靠自己來提高生活質量。
至於找什麼兼職,她已經有了簡單的思路。
坦白說,在發家致富這方面,她哪怕重生幾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這個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沒靈感,沒了徐朝宗,她確實過不上前世奢華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將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她確信。
走出宿舍樓,還沒下台階,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車前的盛韜。
盛韜今天的著裝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寬鬆連帽衫搭配黑色休閑褲,腳上是刷得很乾凈的匡威球鞋。
看著是很簡單的裝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園偶像劇里那些主角。
校園戀愛對孟聽雨來說就是上輩子的事,如今想起來,好像那一幀一幀的畫面里的人不是她。太遙遠也太陌生,因此此刻看到盛韜,她內心深處久違的愉快浮現。
十八歲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她可以有一個嶄新的未來,以及嶄新的男人。
孟聽雨幾步跳躍到盛韜面前,笑盈盈地看他,「等很久了嗎?」
盛韜還以為她會問自己怎麼沒在校門口,而是來了宿舍樓下等著。
他都打好腹稿了,結果她都沒問。
「沒有。」盛韜搖頭靦腆一笑,「剛到。」
他提了提手裡的打包袋,「不知道你有沒有吃早餐,我買了玉米雞蛋還有豆漿。」
孟聽雨笑著接過來,「謝謝啦。」
兩人往校門口方向走去,盛韜想到昨天晚上摁亮了無數次屏幕的手機,沒忍住,問了她,「你有看到我發的消息嗎?」
孟聽雨正在剝雞蛋,聞言頓了頓,隨即眉眼彎彎地看他,「我沒回嗎?好吧,對不起,我用意念回了。」
盛韜笑了聲,「沒事。」
「為了表達我的歉意。」孟聽雨鄭重其事地咬了一口雞蛋,「等下我請你划船賠罪,怎麼樣?」
「好啊……不過也不是什麼事兒。」盛韜看了她一眼,「是我沒有接收到你的意念。」
孟聽雨抿唇道:「有時候手上有事情就忘記回了,要是下次你找我,我沒回,你可以多發幾條。」
她想起跟徐朝宗剛認識時,有很多次,她發了消息,他沒回,姍姍來遲,后打電話時提到這件事,他會認錯,很誠實的告訴她,因為他當時有事沒注意手機消息。
而他不知道的是,手機這頭的她,為了等他的回復,睡覺也不安穩,迷迷糊糊會蘇醒過來摁亮手機,怕錯過他的消息。
她相信他沒有說謊,他不是故意不回,就像此刻的她,昨天真的有事耽誤了,要洗漱、要跟室友看電影,只是,這兩件事恰好比要回盛韜消息更重要。
盛韜樂在其中,早就忘記昨天的失落,「你要是不嫌我煩,我就多發幾條。」
孟聽雨溫聲道:「當然不會煩的。」
學校附近並沒有大型超市,盛韜打車帶著孟聽雨去了市中心的超市,他說自己安排會一團糟,完全是謙虛。他們來的這家超市不遠處就有一個公園,公園的湖泊正好有鴨子船。
盛韜覺得跟孟聽雨在一起的時間過得太快,又太舒服。
他從來沒有跟一個女生在一起這樣愜意又開心過。
或許昨天在宿舍的那句話開玩笑的成分佔更多,但今天一天相處下來,盛韜是真的沉迷了。他跟她說他熱愛的攝影,她聽得懂,甚至還會跟他討論哪裡的山峰哪裡的湖泊更壯觀,哪裡的日出夕陽最浪漫,甚至國外那些知名或者不知名的景點,她都能跟他聊。
盛韜驚訝,「你去過那麼多地方嗎?」
孟聽雨含笑。
她因工作去過很多地方,也陪徐朝宗去國外出差。
在甜蜜的那幾年裡,徐朝宗也會跟她說很多所見所聞。後來為什麼不說了呢?大概是他說的那些事情越來越高深,他也越來越累,累到連跟枕邊人訴說的興緻都沒有。
「還沒去過。」孟聽雨給出了一個理由,「可能是我很喜歡看書,各種書。」
盛韜感慨不已,對孟聽雨也有了新的認識。
她就好像是一個謎。
以前跟女孩在一起時,盛韜要顧忌對方的感受,聊的也都是其實他並不怎麼感興趣的話題。可跟孟聽雨在一起,他就沒有這樣的感覺,他……可以在她面前完全舒展自己,曾經他看到書里所謂的紅顏知己靈魂伴侶,他還覺得用詞太酸,可現在,他好像想不出更合適的詞來形容孟聽雨。
這是一場奇遇。
孟聽雨就是他的奇遇。
……
男生宿舍的人對盛韜的沉迷體會更真切。
打飯時,王遠博還跟徐朝宗這樣感嘆,「說真的,我有點好奇盛韜喜歡的那個學妹長什麼樣了。」
他們畢竟同住一年,對彼此的性格也算了解。
在人才濟濟的燕大,盛韜也算是比較出眾,母親是高校的教授,父親是建築工程師,受父母影響,他為人正直善良,成績優異興趣廣泛,待人真誠,剛入學報到時就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大一時盛韜也談過兩次戀愛,他們作為室友也圍觀了全程,盛韜在感情中並不是卑微被動的那一方,所以,這一次他們看盛韜前所未有的認真都很驚訝。
王遠博補充了一句,「……他或許真的遇到真愛了,我感覺他栽了進去,你能想象嗎,他因為人女生一句話,這段時間到處託人幫忙買演唱會的票,昨天不知道從哪聽說,翹課去排了五個小時買到了票,他還不滿意,說位置太靠後了,還準備託人找路子買內場,我服了,真的服了。」
徐朝宗淡淡地嗯了一聲。
壓根就沒聽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