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震驚!林元被逮捕

第五章 震驚!林元被逮捕

市工安局。審訊室。

趙隊長、王隊長,坐在審訊桌前。

對面,則是逮著銀鐲子的林元。

「姓名!」

趙隊長語氣冰冷,威嚴審問道。

「林元。」

「年齡!」

「24!」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麼罪?」

此話一出,林元立刻大喊:「冤枉啊,我比竇娥還冤啊!」

嘭!

王河隊長重重一拍桌子,震動整個審訊室。

「給我老實點!都進局子了,還想逃避法網嗎?」

「呃!」

林元卡殼了。

自己冤枉嗎?

很冤、非常冤。

因為誘拐未成年少女不是自己乾的,而是原身乾的。

自己剛剛穿越就被抓,這能不冤嗎?

然而……

穿越這個借口,能說出來嗎?

不能!!!

此時此刻,林元那叫一個憋屈啊,簡直欲哭無淚。

但事已至此,只能想別的辦法了。..

根據原身的記憶,林元在腦海中快速思索了一下,隨後沉聲道:

「根據東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依照上述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要見律師!」

趙隊長:「???」

王隊長:「???」

這傢伙居然還懂法律?

你說你這麼聰明,為什麼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干誘拐未成年兒童的壞事呢?

「答應他!」

耳麥里傳來局長的命令。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無論嫌犯怎麼拖延,都將是白費力氣。

「林元!」

收到局長命令,趙隊長嚴肅開口:「根據相關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如果你沒錢請律師,我方可以為你聯繫免費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請!」

「來人,給他一部手機,讓他聯繫律師!」

此時。

單向玻璃背後。觀察室。

兩名「受害者」在父母與李會長的陪同下,指認嫌犯。

「陳嫣然,是他嗎?」

「是!」

「曉曉,裡面坐著的是林叔叔嗎?」

「是呀,他是林叔叔。林叔叔是好人,你們別抓他。」

小蘿莉脆生生地說道。

可惜,現在已經不是什麼好不好人的問題了,這是違法犯罪的問題。

哪怕受害者家屬,不起訴嫌犯。

作為工安機關也會將材料,交給檢察機關,然後由檢察機關發起公訴。

也就是說:

林元完蛋了!

哪怕張三律師來辯護,也無濟於事。

一個小時后。

一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驅車來到工安局。隨後在局內工作人員的引領下,進入審訊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師事務所的鄭文傑律師。受你本人的委託,我將作為你的代理律師,全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謝謝!」

林元點點頭。

鄭律師在一旁坐下。

審問重新開始。

「姓名!」

「林元。」

「年齡!」

「24!」

「根據資料顯示,你去年以他人身份信息,註冊微信,並取名:「離離原上草」。是不是?」

林元無從狡辯,只能點頭:「是!」

「今年七月15日上午9點,你用「離離原上草」這個微信號碼,添加「可愛的曉曉」為好友。是不是?」

林元再次點頭:「是!」

「隨後,你以謊言,誘騙不滿十四周歲的……」

「等等!」

鄭律師忽然開口,強行打斷趙隊長的審問:「我的當事人目前只是嫌犯,不是罪犯。警方不能以特定的犯罪片語,進行問話!」

聞言,趙隊長皺了皺眉,隨後更改話語:「林元,你在微信上多次用言語勸說「曉曉」,離家出走,並聲稱可以為其提供食宿,是不是?」

林元轉頭看看律師,律師不說話。

林元無奈,只能第三次點頭:「是!」

「7月28號,你再次以同樣的方式添加「嫣嫣呀」為好友,並用同樣的言語勸說「嫣嫣呀」離家出走,是不是?」

此問一出,林元沉默了。

這坑爹的原身,根本沒得辯啊。

「林元,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我們警方已經掌握了完整的證據鏈條。人證物證俱在,哪怕你不說話,也無濟於事。」

趙隊長冰冷說道。

聞言,林元終究還是老實點頭了:「是!」

「林元,還有沒有其他犯罪人員參與此事?你的上下線是誰?老實交代問題,上了法庭,警方可以幫你求情,爭取輕判。」

林元搖搖頭:「沒有!這都是我一人所為。」

聽到這話,一旁的王河立刻將此口供記錄在案。

趙隊長繼續審問。

「林元,你為什麼要誘騙兩名受害者離家出走,並提供食宿?為了錢,還是為了色,亦或是其他?」

冷冰冰的話語,從趙隊長口中吐出,給人一種極強的壓迫感。

與其同時。

單向玻璃後方。

觀察室內的所有幹警與局長,紛紛聚精會神起來,死死盯著審訊室里的嫌犯。

所有人都想知道嫌犯的動機。

他,用了整整半個多月的時間,將受害者從家中騙出,又租房、又送電腦、又給零花錢……

這一切究竟是為了什麼。

嫌犯總不能是聖人吧?

「我,我……」

林元有些支支吾吾。

剎那后,在警查叔叔如炬目光的注視下,林元低聲言道:「如果……如果我說,這一切都不是***的。警查叔叔,你們信嗎?」

聲音很輕,言語里滿是不自信的意味。

此話一出,趙隊長與王隊長雙雙笑了,冷冷地笑了。

「林先生,你說呢?」

「林先生,你覺得我們信不信?」

林元:「……」

真尼瑪無語。

這狗曰的原身,給我扣了好大一口鍋。

老子現在辯無可辯。

「林先生,我提醒你一句:都到這一步了,狡辯是沒有用的。想想你是怎麼進來的?你是警方出示《拘捕令》后,被抓進來的。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警方會抓你嗎?」

「坦白從寬,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明白沒?」

王河隊長嚴肅說道。

林元很無奈,轉頭看看律師。

鄭律師保持沉默,此時此刻,他也沒辦法。在其眼中,甚至還有幾分好奇的神色。

似乎他也很好奇,自己的當事人到底為了什麼目的。

「好吧,我老實交代。」

在全場眾人,以及隔壁觀察室所有幹警們好奇的目光里,林元終於說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想創業,開一家計算機網路公司。但現在這個社會,招人不好招。而且我的資金不多,為了節約人力資源成本,所以我就想著自己培訓員工。等她們學會後,就把她們招進公司,幫我打工!」

轟!

全場懵逼。

全員呆若木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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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太囂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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