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戀白月光與張愛玲
第二天又是睡到九點半的一天,原因無他,李雲松為自己重生還是做夢這件事和自己自己後續的道路想了好久,自然失眠了。這讓他有一點點負罪感,前世的自己經常熬夜,每周一次的打球成了最健康的一個生活習慣,這輩子說什麼都不能讓前世那種頹廢懶惰的生活油膩了自己,做一個健康的人,百毒不侵不是有更長的時間享受生活,去探索生活嗎。
把餐桌上老媽留下的二十大洋揣在兜里,李雲松就出了門。特意換上的運動鞋短褲體恤讓這幅年輕的身體顯得更加活力,慢跑在小鎮的路上,李雲松自以為帥的不行,你沒看到旁邊好幾個阿姨頻頻側目嗎,肯定不是談論大熱天的還有傻子跑步之類的~吧。
跑著跑著,雙腿像自己轉彎一樣的就拐到了路邊一家粥店裡,李雲松自己還沒反應過來,就被一聲爽朗的招呼聲給吸引住了,「乖女婿,還是老三樣?你坐著,我這就叫英子給你送過來。」
說話的是一個微胖的阿姨,李雲松叫她趙嬸,發福的身體依然看得出年輕時候的風采,因為和自己老媽是老朋友,兩家走得近,就把李雲松當成了半個兒子,也希望李雲松能和自己的閨女陳英湊一對,後來也就慢慢的女婿女婿的叫起來了。這一度讓李雲松很尷尬,畢竟初中那會兒的男孩子還要面子,哪裡就願意在小夥伴面前「被成家」。
不多時,熟悉的身影就出現在面前,白體恤加牛仔半褲,又長又黑的馬尾辮,不加一點雜質的臉蛋,讓李雲松一直活在遺憾中的正主陳英就那樣--端著豆腐腦油條鹹菜--甩了個白眼放下就走了。前世的初戀,確切的說是互相暗戀,因為男子漢大丈夫的面子和女孩子的矜持沒能成為一對,後來因為李雲松去外地上班,而陳英選擇留在當地縣城而成為兩家父母一輩子的遺憾,這份遺憾更讓李雲松心痛了一輩子。
有人把初戀比喻成白月光,自然是因為張愛玲那段白月光與硃砂痣的比喻,說的是無論選擇哪個,都會變成白米粒和蚊子血,可見男人就是賤,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可李雲松覺得這位大作家另一句話才道出愛情的真諦,「胃是通往男人心靈的通道,xx是通往女人心靈的通道。」這句話當然不是說愛一個女人先佔有她然後她就會愛上你,而是要勇敢邁出那一步,去告訴她你是我的女人,這樣才會有讓她和你在一起的可能。可是前世的李雲松想明白這點已經太遲了,佳人仍在,卻成為了別的佳人。
痛,太痛了。
這輩子說啥也得讓這小妮子成為自己碗里的白米粒,啊呸,白月光,小屁孩的面子值幾分錢。
「媳婦兒,不陪我坐下吃點兒?」李雲松話音剛落,頓時感覺店裡的氣氛曖昧了起來,然後就聽見趙嬸那差點斷氣的大笑,然後就看見羞紅了臉的陳英抄著抹布就朝李雲松打了過來,就連李雲松自己也傻笑著抵擋了幾下子匆匆吃了幾口,就扔下了錢跑出了店裡。
「唉,乖女婿,還沒找你錢呢,哈哈哈,別跑啊,哈哈哈。」「就當攢著的彩禮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