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十八 章 魂歸故里 (五)
故地重遊,劉傳經沒有想到自己只能以魂魄的形式踏上這片故土。堤外已經沒有村落了,沙河隊也由堤內搬遷到了當年學校附近,說是社會主義新農村,也可以理解為城鎮化建設,都是兩層樓的建築,沙湖分場當然也變更為沙湖公司。這些變化對於劉傳經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他不屬於這個世界的人,因為他已經不是人了。飛到村西頭,那片灌木叢林還在,那個廢棄的舊磚窯還在,當年表哥帶著抓烏鴉的沙地還在……突然間他看到
十一二歲的自己抱著一掛鞭炮,帶著永初、潤清,疊紅幾個小鬼跑進了叢林里,這裡還有一些弄柴禾的大小不一的頑童,他們看到大腦殼抱著鞭炮來了,許多孩子圍過來,把鞭炮解開,纏繞在樹枝椏上,然後用燒著的牛屎點燃了鞭炮,叢林里響聲一陣,煙霧升騰,孩子們可高興了!
具體是哪一年劉傳經已經記不得了,這個創舉是他做出的,早上出門弄柴禾,帶著幾個比他小的兄弟,在江邊撿柴禾,他們撿兩下,玩三下,五下過後十點多了,該回家吃早飯了。於是劉傳經清點人數,帶著隊伍回村裡,在經過一家豬圈時,劉傳經發現豬圈上放著一整包鞭炮,因為這家的二兒子要娶老婆,這是新娘進門前必須燃放的喜鞭。小孩子們可不管這些,劉傳經二話不說,一把抓在手裡,瘋狂向村西奔跑。說來也巧,從東頭到西頭愣是沒有人發現制止,使這伙頑童們輕鬆地在村西頭提前燃放慶祝了,其實鞭炮聲還是告訴了鄰村,王家今天娶新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弄為,由於「叛徒」出賣,這個新郎官的侄子到今天都沒有和大腦殼劉傳經說話。
現在是深秋,長江水位很低,有的地方已經見底了,劉傳經來到江邊,往事湧上眼前。這裡以前有一個茅草屋,裡面住著一個叫「瘦人」的王姓老人,他有沒有家眷不知道,以扳罾捕魚為生。與這個茅屋不遠處還有一個茅屋,住著一個光棍,名曰「王細苟」,三十來歲。在劉傳經記事起,他是活躍分子,生產隊有兩塊菜地,王細苟負責照看堤外的菜地,堤內的菜地由隊長的父親負責打理,當然還有幾個幫手的,因為菜地面積大,閑時由他們兩人分別照看,忙起來隊里派人播種收穫,然後分發給各家各戶。是按勞力分配的,沒有參加生產隊勞動的,人口再多也不分。劉傳經只有二姐大姐兩個在隊里做農活兒,所以每次分東西總是很少。
1968年深秋的一天,沙河隊發生了一起人命案,這個住在江邊的光棍王細苟被人發現死在茅屋裡了,發現者是早上去挑水的人,看到茅屋前面被破壞了一個大洞,他覺得奇怪,跑過去低頭探望,看到蚊帳上有血,還有被撕開的大口子,他挑著空水桶,跑到書記家裡報告他看到的情況。書記馬上跑去分場,分場立刻電話報告三湖農場派出所,派出所不敢怠慢,電話打至黃陂縣公安局。沒多久派出所的吉普車奔到沙河隊案發現場。王細苟頭部受傷嚴重,初步判斷是斧子所傷,神奇的是,細苟居然還在呼吸,立刻用車送往武漢救治不提。
幾天後的一個早上,劉傳經照例提了箢箕,拿了糞耙出去撿糞。今天是星期天,劉傳經可以撿得比較長的時間,他來到村中間的一個荒廢的籃球場邊,豬糞越來越多,他提不動了。小孩子認識幾個字,所以不放過認字的機會,那個時候很多大人只讀了幾天掃盲班,
回家出工,家裡事情一忙,早都還給識字教員了。劉傳經還算是個文化人,至少他是這樣認為的,球場邊有一顆上了歲數的楊樹,劉傳經上前看到樹上居然有一個稻草扎的茅草人,額頭上的白紙條上寫著五個字,劉傳經走過去讀出聲來「我是殺人犯」。往北離稻草人三百米是一排紅磚瓦房,從西往東數過去,那裡住著萬家寶父子四人,還有兩戶姓胡的,一戶姓方的,再往東是姓周的兩戶人家,帶我偷甘蔗的胡家大公子就住在這一排的第四家。
正當劉傳經不知道怎麼把豬糞提回家時,胡家大公子的母親出現了,她左手提了開水瓶,右手拿著一個短梯徑直向這棵老楊樹走來了。「四娘,您這是?」劉傳經不解地問道。不是因為不結巴,這裡如果結巴,影響讀者閱讀,畢竟人命都出了哪有時間聽你結巴?
胡四娘四十多歲,挺耍凈(身材臉龐和動作都姣好的那種女人)的樣子,她一邊搭梯子,一邊回小孩子的話,「我來淋殺人犯。」她上了梯子,把開水倒在稻草人頭上,再然後收梯子回家去了。
劉傳經吃力地歪著身子提豬糞回家,走一陣,歇一腳,他還在回想胡四娘為什麼要來淋這個稻草人呢?
大人的事情孩子們不懂,兩個多月過去了。一天,學校門口的土台上召開殺人犯胡先明的公審大會。原來小木匠胡先明就是殺人犯,他就是胡四娘的丈夫。
看官欲知原委,請聽下章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