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樂慧珍退出
睡了個好覺,杜雲起床招呼人將食物送來。
吃著飯,樂慧珍忽然說道「我不幹了。」
「什麼,你不幹了?」
杜雲大驚,不知道出了什麼情況。
「饒了我吧,他們實在太兇殘,我怕再這麼下去,別說是我,家裡人都得跟著遭殃。」
「現在你干也得干,不幹也得干。」
「你想怎樣怎樣,反正我是不幹了,我還不想死。」
不管杜雲如何說,樂慧珍都是一副搖頭模樣,總之這件事我堅決不幹,實在是受不了。
這麼兇殘,你讓她怎麼干,再幹下去很大可能自己得死。
想到自己一個柔弱小女生,落到一個窮凶極惡,多達百多人的犯罪集團手中,她就不禁不寒而立。
那是比死還要凄慘。
說了半天,不管如何就是不同意。
這下杜雲傻眼了,想法很好,讓港島混黑的知道,有人能讓老大捅自己刀子,不能跳得太歡,要不然整個勢力都得玩完。
奈何人家不幹了,那他該怎麼辦,如何跟手下交代?
說人家看他太兇殘,不跟了。
開玩笑呢,我把樂慧珍介紹過來,擺明了是情根深重,想要跟她開個夫妻檔,夫妻合力,其利斷金。
結果你轉頭告訴手下,她不幹了,以後不是你們大嫂。
呵呵,他們乾的可是掉腦袋的買賣,讓外人知道,已經很讓他們惱火。
只不過老大親自出面壓著,擔保讓她成為大嫂,他們不好多說什麼。
人家敢不幹,按照常理來說,他這個老大第一件事就是先發個江湖女干殺令。
不對,是江湖追殺令,搶先出手將她給宰了,防止泄密。
將情況一說,樂慧珍依舊不幹。
「大不了我去找警官幫忙,反正這事太嚇人了,要是再讓我去,我就告訴他們,你是假的。」
把杜雲給氣的,你怎麼能幹這種事。
「那我也沒辦法,反正我不幹,你想怎樣怎樣。」
不管他如何威脅,人家就是不同意。
杜雲沒辦法,只好同意。
心裡發愁到底該怎麼辦,沒辦法還是得找人代替,正巧他認識關德卿,稍微化妝一下,又是一個樂慧珍,大不了將功勞分她點。
在這之前,最主要的當然是先搞定手下,狐狸和瘋狗。
狐狸是他手下的師爺,而瘋狗是他手下的頭馬,武力值擔當。
每部電影都有自己的不死主角,超級英雄,比如龍叔,怎麼死打都打不死。
也有他的超級反派,瘋狗就是武力擔當。
若非因為他是反派,不得不死,他能反過來把圍剿的警隊打殘,自身還沒事。
可惜腦子有點不正常,懷有一顆善良之心。
我心再壞,但我只對敵人出手,看到尊尼汪對付弱小,竟然開槍阻止,然後就被老大給砍了。
「你還得幫我最後一次。跟我去一趟,等到離開,就沒你的事。」
樂慧珍點頭同意,她主要是怕被人給砍了,支撐一陣還是沒問題。
杜雲就裝作沒事人一樣,摟著她出門。
「老大大嫂。」
幾個手下看向兩人的目光怎麼看怎麼古怪。
畢竟人家是去玩的,昨天那聲音他們聽得清楚。
回去將集團的事安排完畢,杜雲又要出去玩,順便把樂慧珍送走。
「老大你這是要幹什麼。」
瘋狗這下不幹了,就沒見過這樣的老大,遇到個女人性情大變,被她給迷住了。
杜雲對瘋狗招招手,示意他跟狐狸過來。
「知道你們擔心我為了個女人,將咱們集團敗壞,但我另有目的,上次吳德那件事你們怎麼看。」
瘋狗一臉冷酷,說「我相信咱們兄弟絕沒有人壞事。」
「我也相信,可他終究是知道了,還對咱們挑釁,手裡一定有咱們不知道的方法或者的確有人背叛,不查出來,我寢食難安。叛徒必須死。」
兩人點頭,既然老大是在忙活這件事,他們當然不能反駁,還得很贊同。
畢竟這關乎著他們的身家性命。
自從出了那件事,他們表面上沒什麼,其實內心深處也有著擔憂。
萬一有叛徒,他們早晚會被人坑死。
集團里的二三號人物師爺和頭馬都不說什麼,小弟更沒辦法質疑老大的決定,只能看著他摟著樂慧珍囂張離開。
先讓樂慧珍離開,這兩天在家裡躲躲,防止出問題,樂慧珍那是忙不迭的點頭。
杜雲不說,她也得在家裡躲著,先做兩天縮頭鵪鶉再說,她可不想被人發現丟了性命。
隨即杜雲準備去找關德卿,在這之前他看了眼尊尼汪的跑車,直接收起來。
幸好空間夠大,要不然今天不好弄。
停到家裡被他的手下發現,是個問題。
人家一查,好傢夥,這是在高級警司名下的房子,老大怎麼把車停這裡?
不是有人叛變,是老大要把他們坑死。
隨後換裝前往西區警署,找人詢問「關德卿在嗎?」
「她在那裡。」
杜雲趕緊過去,又是一捧玫瑰花。
禮多人不怪,女人嘛,都喜歡花,你可以不給,但她有生氣的權利。
請人家幫忙,當然得讓人高興。
走在路上,杜雲分明聽到後面的議論聲,母老虎也有人追。
他也是服了,您這名聲遠播呀。
好歹也是位美女,結果做個母老虎,至於嗎。
看到他,關德卿不耐煩的翻翻白眼:「幹什麼?你不會是想追我吧,有祖兒還不夠,信不信我告訴祖兒。」
「我這次是想請你幫忙。」
「沒空,有事去找祖兒,別找我。」
關德卿想都沒想,直接拒絕。
「是個大案,而且保證讓你升職加薪。」
「說吧,什麼案子,如果我沒記錯,你好像不是警署的人,這麼上心幹什麼。」
「這不是為了幫我爸媽。」
說著,拉著她去一邊商議,這種事哪能讓別人知道。
萬一被尊尼汪手下知道,他就得化身孤膽英雄,做以一敵百的大事。
人家超級警察能做到一VS十幾乃至幾十,他可沒本事,一人對付一百多持槍悍匪。
還是在有瘋狗這種頭馬的情況下。
自己更大可能是被人一槍干倒,結局還是死無葬身之地的那種。
他吃飽了撐的,跟人家這麼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