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別離了?
王建業愕然!
他可沒想過離婚,剛才不過是因為「閹雞公」三個字實在太戳男人的肺管子,導致他一時激憤,口不擇言了。但他覷著林秀芬輕鬆愉悅的表情,心不由的沉了沉。
林秀芬,是真的想離婚!
這比被罵成閹雞公更讓他難以接受!作為青年俊彥,他被自己的老婆鄙視了。鄙視到壓根不想跟他過了!對於男人而言,無疑是莫大的失敗。
社員們的議論聲再次沸騰。王建業的條件是有目共睹的!唯一的缺陷,僅是有個潑婦老娘。但客觀來講,林秀芬之所以被虐待,很大程度在於她過於老實,完全不知道反抗。內向且懦弱的性格,無論在哪裡都不討喜。因此,左看右看,按林秀芬的條件,嫁給王建業是絕對的高攀。
但恰恰因為林秀芬的高攀,在她果斷答應離婚的瞬間,閹雞公三個字,結結實實的刻在了王建業的腦門上。因為阿婆娘終究是要死的,林秀芬不可能因為阿婆娘難纏,而放棄金龜婿。所以她願意離婚,只有一個解釋——她想要個孩子。所有的女人,都想要孩子。既然王建業給不了,那她改嫁理所當然。
之前王建業不舉的傳言,王世虎等人開始是存疑的。楊艷貞放嘲諷的時候,也是故意氣人,心裡並不信。沒辦法,時下夫妻生不出孩子,沒有怪男人的。且傳說里的洋痿男人,多少帶了些自卑與畏縮。而凡事抬頭挺胸中氣十足的王建業,怎麼看怎麼不像。
然而林秀芬,真的願意離婚啊!
詭異的氣氛在竹水大隊里蔓延,唯有吳友妹高興得像個200斤的孩子!
「行!你說話算話!」她手舞足蹈的嚷道,「趁著天光,現在去公社!把婚離了!」
楊艷貞:呵呵。
江順川:呵呵呵。
吳友妹心裡的算盤打得噼里啪啦響。林秀芬獨自搬去雞棚棚,家裡沒了長工,她自然是不樂意的。可林秀芬離婚又是另一回事了!按王建業的條件,分分鐘能重新說個縣裡的工人,家裡每個月能多幾十塊錢的收入。家務活完全可以扔給兩個小兒媳嘛!怎麼算怎麼划算啊!
「好的。」林秀芬不等眾人走勸和的流程,率先開口道,「根據195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所獲得的工資獎金等收益,歸夫妻共有。」
林秀芬一開口,眾人不由發愣。她在說神馬?楊艷貞更是本能的在記憶里翻找,第17條是這麼規定的嗎?咦?不是說林秀芬是個不識字的農村文盲婦女嗎?她還知道婚姻法!?背得比我還溜!?
穿越第三天的林秀芬首次亮出了爪牙,朝王建業挑眉笑道:「我們結婚後,你成功提干,工資是每月52元。節省的你只花2元,剩下50元全部攢起來,年底一起匯回。每年12個月,12乘以50等於600。我們結婚三年,總計1800元。按照《婚姻法》規定,我們離婚你該分給我900元。」說著她伸手,「給錢,我們立刻離婚!」
嘩!竹水大隊震動了!誰家離婚不是把新婦掃地出門?居然要賠錢?
王建業一呆,什麼《婚姻法》!他壓根不知道有《婚姻法》!
其實林秀芬也不知道1950年版本的婚姻法長什麼樣,她讀的是改了N次的新版。別問她一條單身狗為什麼要看婚姻法,問就是怕被人佔便宜。要知道她手頭積累了好多本小說,萬一她結了婚,嘎嘣賣個300萬的影視版權,到賬的那一刻,自動轉為夫妻共同財產。艹了!想想就可怕好嗎!
但林秀芬半點不擔心後世的劍能不能斬此時的官,反正義務教育沒普及,在座基本是文盲。她背錯了咋地?只要足夠理直氣壯,忽悠不死他們!哪怕現場有人能挑出錯來,無非是條目細節的問題,夫妻共同財產的鐵律不管哪個版本都必然存在的。
妹想到吧!老娘懂婚姻法!專治你們這群法盲!
「不可能!」吳友妹氣得大吼,「你胡說!我從沒聽說過誰家新婦離婚要分900塊的!」
林秀芬認真的問:「《婚姻法》規定的,你對鄧媽媽有意見?」
王世虎倒吸一口涼氣:「秀芬,這可不能亂講!」
江順川面含微笑,默默在心裡再添了一筆,甚至想給林秀芬叫聲好!
「我不管誰規定的!」吳友妹胡攪蠻纏,「錢給了我,就是我的!你要分家產,你房裡的柜子你帶走!想分錢,沒門!」
林秀芬面無表情的道:「婚內財產屬夫妻共有。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把錢給親媽屬於婚內擅自轉移共同財產。離婚時,過錯方得少分或者不分。」
她頓了頓,給了大家一點消化的時間才接著道,「我翻譯一下,換成我們現在的情況,就是王建業同志,不經過我同意把錢都給了母親的行為,觸犯了婚姻法。按照法律規定,他1800的財產,除了應該分給我的900,還要賠給我幾百,甚至1800都給我。具體怎麼賠,得看人民法院的意思。」
江順川心中暗笑,行吧,現在法院都未必上班,你上哪找法院去。不過他沒做聲,接著看戲。
於是,他聽見林秀芬毫不留情的道,「我們夫妻協商,去公社打證明離婚,你分我應得的900。如果你要請人民法院裁決,那可能1800塊一分錢都保不住。你自己選吧!」
法盲王建業同志徹底懵逼!隨即,另一個念頭跳進了他的腦海。林秀芬怎麼可能懂什麼婚姻法?她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即使她真的聽誰誰誰說過,也絕不可能詳細到具體條目。她說話的方式,讓王建業想起了稀罕的老牌大學生們。那股信手拈來的從容自信,絕不是區區一介農婦可以擁有的!
她,到底是誰?
思緒紛亂間,同樣被震撼到的王世虎忍不住向在場最有文化的兩位幹部請教:「那個……領導,林秀芬說的是真的嗎?」
實不相瞞,江順川與楊艷貞對林秀芬的表現也是無比驚訝的。這年頭農村掃盲班,已經掃到《婚姻法》了嗎?什麼第17條,第47條的,林秀芬個農村婦女,怕不是把一本《婚姻法》都背下來了吧!
但心裡有氣的楊艷貞果斷的給林秀芬站起了台:「林同志說得對!」末了,她補充道,「林同志積極向上,努力學習的革命精神,值得作為典型表揚!」
哇!婦女們的眼神唰地亮了!離婚可以分家產!丈夫把錢給了阿婆娘還能找丈夫賠錢!!!她們不想離婚,但這條法律,對夫家是絕對的威脅!
「我不信!」吳友妹一屁股坐在地上,拍著腿聲嘶力竭的喊,「快來人啊!幹部欺負農村婦女了!鄉親們快給我做主啊!」
「搶錢啦!新婦搶阿婆娘的錢啦!誰去幫我報公安啊!我不活了!啊!我不活了!我去跳河算了!」
「建業啊!媽不想活了哇!」
王建業的臉色變了又變,1800塊錢是絕對的巨款。進了吳友妹的口袋,他是不可能拿回來的,何況他也不想真把親媽逼去跳河。那問題來了,離婚分財產,他上哪去找巨款賠給林秀芬?
那當然不需要他來想辦法!看了半天戲的江順川皮笑肉不笑的道:「我看王建業同志一時半會的拿不出錢。這樣吧,王建業工資56塊,每個月留16塊給他過生活。剩下40塊直接發給林秀芬同志。1800塊嘛,45個月,三年多不到四年就能還清了。到時候王建業同志年齡也不算大,不耽誤二婚的!」
林秀芬忙不迭的點頭:「好!您是領導有文化,我聽您的!」江廠長你真是個好人!
「不可能!」吳友妹從地上跳起,「你憑什麼分我兒子的錢!你敢分我兒子的錢,我要你賠!要你全家賠!」
「嗤!」江順川會怕個農村潑婦?廠里的工資他到時候跟後勤打個招呼,王建業不願意也得願意。真當領導是好隨便得罪、隨便辱罵的嗎?他王建業算哪跟蔥?真當會開車了不起?平時捧著是給你臉!他能給就能收!等他再找個司機,哼……
楊艷貞也覺得合理,誠懇的補了一刀:「王同志,江廠長還是向著你的。不然,你母親打了林同志,都沒讓你賠醫藥費呢。」
江順川:「……」我的錯,忘記醫藥費了。不然至少添200,給林同志湊個整數!
「啊啊啊啊啊——我不活了!」吳友妹扒住王建業的胳膊,凄厲的喊,「他們要把錢給那個□□婆,我馬上去跳河!我去你們廠門口跳河!」
沒人想搭理她!在場眾人甚至同情起了王建業。好端端的日子不過,非要作妖,看吧,要賠錢了吧!嘶,1800塊啊!好多好多錢!
吳友妹見大家不吭聲,一副默認的模樣,差點眼前一黑!然而作為一個久經沙場的老潑婦,她是肯輕易服輸的人嗎?眼中閃過一抹狠厲,推開王建業,猛得朝樹上撞去!
砰的一聲!老樹榦上血花四濺,吳友妹的臉上全是鮮血,宛如厲鬼!
「誰……敢搶我家的錢?」吳友妹尖銳的聲音驟然刺進人的耳膜,「我做鬼都不放過你!」
江順川和楊艷貞繼續無動於衷,專門搞調解的領導,什麼場面沒見過?。你有本事撞個腦震蕩出來,出點血算個屁!
「媽!!!」王建業是親兒子,不管真假,他都要嚇瘋了。三兩步沖道跟前,死死抓住了瘋狂撲騰的吳友妹。他兩個弟弟也圍了過來,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勸說起了要尋死的老母親。王家幾口亂成了一團。
「唉——」王世虎長長的嘆了口氣,又在腿上敲了敲自己的煙鍋子,十分艱難的道,「要不,別離婚了吧?」
社員們怔了怔,對啊!不離婚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嗎?都怪吳友妹那個老妖婆,做什麼要提離婚嘛!
林秀芬的眼淚唰的落下。王世虎瞥過腦袋,不敢再看她。所有人都知道,離婚是林秀芬最好的選擇。不提錢不錢的,農村裡的光棍多了去了,嫁給誰都不至於過程現在的模樣。王家有錢,有錢有什麼用?林秀芬還不是照樣餓得唧唧叫。不如嫁個勤勞肯乾的,窮幾年緩過來,錢也有了,孩子也有了,何必弔死在王家?
王建業抓著吳友妹的手僵了僵。林秀芬造謠他是閹雞公是讓他挺生氣的。可是人家被折磨的不想跟他過了也是實情。可為難的是,他真的不能看著親媽去死。
林秀芬的哭泣聲聲入耳,他的愧疚一點點的到了頂峰。
半晌,他乾澀的道:「對不起,秀芬。我……」接下來的話,哽在喉嚨里,又過了好久好久,終於鼓起勇氣,啞著嗓子說完了最後幾個字,「別離婚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