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不能給咱鄉下人丟臉

第23章 不能給咱鄉下人丟臉

劉麗華今天跟池安的活被分配在一塊,原本正打算跟她一起回去。

眼看她看了信站在原地不動,忍不住說:「池安,怎麼了,這外頭熱死了,先回去吧!」

池安回過神來點點頭,邊走邊說:「我的行李寄過來了,就在鎮郵局那。還有我媽也買了不少東西,讓我十六號去市裡接。」

「那你去問問隊長,十六號咱大隊有沒有車去市裡送貨。要有的話,你跟著一起去,回頭剛好空車幫你載東西回來。不過阿姨要到,你想好讓她住哪沒?」

知青點的人都知道池安要蓋新房,且隊里給批了一塊不小的地。

現在大伙兒都是趁著下工或者不那麼忙的時候,幫忙挖地基。

她是知青點出來的,跟著她媽單獨住,和那些嫁娶本地的男女的知青不一樣,因此大家就算每天又累又熱,還是願意盡自己所能幫一把。

何況池安是個知恩的人,先是出錢和村裡人買了些綠豆,之後更是花錢找村裡在山上野的小孩買蜂蜜。

現在大家每天最舒心的一件事,應該就是幫池安家挖地基后,喝上一碗綠豆蜂蜜水。

「也行,只是少不得又要麻煩人。至於我媽,秀姐說她家裡擠一擠可以給空出一個房間來。」

池安嘴裡的秀姐是孫支書的小兒媳婦,年紀跟錢思思差不多。

不過人家可是兩個孩子的媽,他們家是分出來了,她跟男人也就是秦烈的舅家小表哥孫文浩,帶著孩子單獨過。

只是她那房子小,就兩個房間。

好在現在是大夏天,到時候她帶孩子睡,男人打地鋪就好。

橫豎池安已經在蓋房了,左右也不會超過一個月。

劉麗華聽說住在秀姐家,就點頭說了句:「秀姐人不錯,家裡兩個孩子也懂事。」

關鍵是她已經分家了,就一家四口住,人口簡單,不容易產生摩擦。

「嗯!」

她也沒讓凌秀吃虧,給了一塊錢,另外又託人買了一斤桃酥。

不過這事彼此明白就好,不必對外說。

「那吃飯也跟著秀姐家嗎?」

池安遲疑了一下,看向劉麗華:「我想讓我媽來知青點吃,我會多出一些米面,到時候讓我媽給大伙兒做,這樣大家也不必那麼辛苦忙活,你看可以不?」

劉麗華本身是個嬌養的人,壓根不會做飯。

現在知青點有兩個鍋,她跟池安她們在一塊吃。為了學做飯,她沒少吃苦。

這大夏天她忙活好久,做出來的東西還難以下咽。

除了粥要麼有些糊味,要麼有些夾生還能吃之外,其他東西一言難盡。

對她來說,做飯可比去地里做工都難。

現在有長輩幫忙做飯,她只要一下工回去就有飯吃,這高興都來不及,又哪裡會收池安米面。

她相信不僅是她這麼想,其他人也一樣。

搞不好思思姐他們還羨慕的不行,恨不得自己也跟他們一鍋吃飯。仟韆仦哾

「可以,我替他們做主答應了!這米面不用你出,阿姨來給我們做飯,這每天的口糧我們給出了。要有人不答應,回頭來找我。」

只是多出一個人的口糧而已,這點錢她有。

不過她估計都不用她出面,誰要敢有意見,秦烈這個最不愛做飯的傢伙,肯定會解決。

「回頭還是問問其他人吧,要都沒意見,我媽身體也吃得消,那就這麼說定了。」

「嗯,我先陪你去問問大隊長,看看到時候有沒有車。」

池安要去接人,還要拿包裹,看在秦烈的面上,孫衛陽那天就算沒安排拖拉機去市裡送貨,也會刻意空出一輛車跑一趟。

短短半個多月的相處時間,孫衛陽看得出來,這姑娘吃苦耐勞不嬌氣。

除了年紀小了點外,其他都挺好。

唯獨一點,就是有些命不好,被他那惹是生非混不吝的表弟給看上了。

那小子不願進部隊,他老子又管不住,沒辦法了才扔到這來的。

結果可好,成天讓人頭疼。

原本以為他看上人家小姑娘,會安分一些。

哪成想,這幾天也不知吃錯了什麼葯,分配給他的活讓其他知青做,自己成天不知在哪鬼混。

等他知道的時候晚了!

這次更過分,整個宏橋公社除了他們板溪大隊以外,其他大隊都有人被他打過。

而偏偏被打的人,除了家裡人心疼外,就連他們自個兒都說沒那麼回事。

還說什麼烈哥是因為他們不懂事,才「教訓」了幾句。

若不是看他們被拉到他跟前的時候,都鼻青臉腫的,他幾乎都要信以為真。

也罷,既然喜歡人家姑娘,這下人家的媽要來了,他總得表現表現吧?

這次就讓他去!

秦烈這幾天已經把池安新家所需的傢具,安排得明明白白,甚至就連買磚的價格能便宜些的渠道,也跟著疏通了。

原本他計劃三百塊能蓋個六十來平,現在八十平應該也是可以。

眼下最困擾他的事已經解決,這才打算安分下來,好和池安培養下感情。

當得知讓他十六號開拖拉機去接人後,就在心裡琢磨,那天該怎麼穿合適。

第一次見未來的岳母,他總得給人家一個好印象。

萬一印象不好,不同意他和小池安處對象怎麼辦?

時間在秦烈的糾結中度過,等到十六號一早,只見他白衣黑褲,腳上踩著一雙解放鞋。

好在他是寸板頭,不然又該苦惱髮型。

解放鞋在這鄉下不易得,不,應該說就算是在城裡,也不是大伙兒都能穿得上的。

白襯衫黑褲子,似乎是這時代文化人的標配,就像古代讀書人喜歡穿長衫戴方巾一樣。

秦烈往日弔兒郎當的,衣服都是隨便穿。

尤其是在這大熱天,上身一般都是一條白背心。

猛然間見他這麼穿,池安怪不適應的。

「秦大哥,你不熱嗎?」

秦烈火氣旺,哪怕是早上五點多,天還挺涼快的,但他已開始覺得後背冒汗。

此刻聽到池安這話,他努力打起精神,一本正經地說:「熱什麼,咱這是進城,不能給鄉下人丟面子,必須穿好點知道不?」

確實,他們戶口已經遷到板溪大隊了,算是鄉下人。

這話,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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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書七零:這痞子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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