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不合理
「沒時間問話了,兵子把她帶回分局,我和印歸湖去下一個現場。」司陣說道。
「好。」兵子點了點頭,應道。
兵子抓住孔玲兒的手臂,朝著來時的方向,準備離開,突然他又想起了什麼,問司陣道:「我把車開走了,你們自己去下一個現場嗎?」
「對。」司陣應道。他看過下一個現場的地址,離這裡很近,步行只要十分鐘不到。
這也是非常奇怪的一點,孔玲兒現在所在的公園位置,就在第三個案發現場的隔壁。
孔玲兒是故意在這裡等他們?還是只是巧合?
「孔玲兒,你剛才在這裡等人嗎?」司陣問孔玲兒道。
孔玲兒抬頭看了一眼司陣,然後又垂下了眸,她緊閉著雙唇,不願再與他們溝通。
看來,現在想從孔玲兒的嘴裡套出點什麼,是不可能的了。
印歸湖和司陣覺得情況跟預想的不一樣,孔玲兒也一樣。除了一開始沒搞清楚狀況下說的兩句話,她不會再開口說別的了。
現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是個正常的嫌犯都知道說多錯多。
印歸湖跟在司陣和兵子後面,突然開口說道:「隊長,我能申請不去下一個現場嗎?」
「原因?」司陣問道。
「有太多東西還沒有查清楚,」印歸湖頓了一下,道,「總覺得我們現在被人牽著鼻子走,如果我們分頭行動,可能會有新的發現。」
密集的作案現場,推著人往前走的線索。他們抓住了嫌犯,卻似乎沒抓住重點。
「白狐」到底想引他們到哪裡?
食人案中未被證實的催眠,唐成案中再次出現的手術刀,孔玲兒案背後隱藏的真實動機。
這些未被查明的真相,如迷霧,如拼圖缺失了最重要的連接點。
印歸湖希望能找到這些謎題的答案,希望能透過迷霧看到「白狐」的真容。
因為,只有解決「白狐」本人,才能終止這一個又一個兇殺案,終止這針對印歸湖的一切。
「你打算從哪裡入手?」司陣問道。
「還記得那個在江岩市指認我的受害人嗎?你說她因為肢體疼痛找過諮詢師,」印歸湖抬眼望向司陣,道,「我想去找那個諮詢師聊一聊。」
司陣看著印歸湖認真的神情,思考了幾秒,道:「批准了。」
印歸湖從司陣的眼神里看到了信任,就算他帶著腳環,就算他應該在司陣的監控下。
但是,只要他提出申請,司隊長都會批准,會放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印歸湖忍不住彎起了唇角,笑道:「那謝謝司隊長了。」
「找時間休息一下,手機別關機,有緊急情況我會找你。」司陣又補充道。
看來司隊長還惦記著印歸湖通了一個宵。
如果是以前的印歸湖聽到司陣說這樣的話,只會覺得自己被無良老闆壓榨了,休息時間都要待命。
但是現在,印歸湖聽到后的第一個反應是:這次能好好睡個覺,不用擔心錯過消息了。
他竟然覺得司隊長是想他好好休息,所以把責任攬在了自己身上。
這種微妙的改變,大概是在他知道司陣的心意之後發生的吧?
不對,好像是更早。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特案部的工作已經不再是印歸湖的負擔,他不會再想著抱怨辦案的苦和累,不會再想著怎樣去偷懶。
不會再覺得司隊長給的任務是壓力,他甚至會期待聽到司隊長的聲音,期待見到司隊長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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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陣去到第三個案發現場的時候,痕檢的工作已經結束了,現場只剩下一名執勤警員還守在門口。.
「是司隊嗎?」警員看到穿著特案部制服的司陣,迎上前來問道。
「嗯。」司陣點頭應道。
「哦哦,」年輕的警員慌忙把手中的文件夾交給司陣,道,「司隊您好,屍體剛剛被運走了,這是痕檢拍的照片。兵子哥跟我說了,讓我全力配合您調查,您有什麼需要的跟我說就行。」
「好。」司陣說著跨進了案發現場。
這次的案發地是一棟居民樓的四樓,這棟居民樓一共九層,樓梯房,案發單位是一室一廳,面積在三十平左右。
案發場地的空間很小,連廚房都沒有單獨的分區,只是在客廳的左邊裝了一排櫥櫃和灶具。房子的中間是餐桌,右邊是洗手間,豎廳的盡頭是卧室。
饒是屍體已經被搬走,現場還是充斥著一種暴力的感覺。
物品雜亂,地板上、牆面上的陳年污漬上蓋著新鮮的血污,濃厚的血液鐵鏽味充斥著整個空間。
司陣打開警員剛才遞過來的文件夾,就看到了裡面案發現場的照片----照片中有兩名死者,一名男性,一名女性,看起來年齡都在50歲左右。
他們倒地的位置很近,都在餐桌旁邊,男人在裡面,靠近卧室一點,女人在外面,靠近門口。
他們身上的衣服都被劃開了很多道口子,都沾滿了血液。
不知道是由於時間匆忙,還是兇手沒有作案經驗。
兇手僅僅處理了自己的足跡,草草擦去了自己踩過的血液,連擦血的抹布都只是丟在了一旁,其他地方噴濺的血液沒作任何處理。
「屍體是鄰居發現的,死者是一對夫妻,兩人都身中數刀,死於重要器官破裂。」警員挑出現場照片中的一張,照片的內容是女人後腦勺的特寫,她的頭皮處有一道挫裂創,警員指著照片,道,「妻子還被人擊傷了頭部。」
「死亡時間?」司陣問道。
「根據法醫的初步判斷,丈夫在凌晨兩點左右死亡,妻子在凌晨四點左右死亡。」警員繼續說道。
兩人的死亡時間居然不一樣,司陣輕輕皺起了眉,問道:「兇器有找到嗎?」
「有,」警員說著又從照片中找出一張,道,「就是這把水果刀,作為關鍵物證被痕檢帶回檢驗科了。」
照片中的水果刀因為多次的衝擊已經卷刃,表面卻沒有任何血跡,乾淨得彷彿不屬於這個案發現場。
「這把刀的形狀和屍體的創面吻合,它被清洗過。但是,我們用發光氨還是能從上面鑒別到大量血跡。」警員說道。
「擊傷頭部的兇器呢?」司陣問警員道。
警員搖了搖頭,遺憾道:「這個沒找到。」
說罷,警員又挑出現場的一張照片,裡面是一些細小的玻璃碎片,他說道:「兇手應該是拿啤酒瓶擊傷了死者,啤酒瓶碎了,他就把大片的碎片收拾走了。」
「嗯。」司陣看著照片,點了點頭。
警員的推測都很合理,仔細觀察照片就能看到,死者頭皮裂創處還有玻璃渣。
但是,這個現場卻哪裡都不合理!
假設夫妻二人一直在屋內,為什麼丈夫先被殺死,妻子后被殺死?期間還間隔了兩個小時?
從現場的血跡看,妻子是踩著丈夫的血液去到他身邊的。
假設一開始只有丈夫在屋內,妻子不在屋內,妻子是凌晨四點才回的家,然後撞見了兇手,被殺死。
但是,這間屋子的門外是一條直直的走廊,一眼就能望到頭,除非兇手躲進鄰居家裡,否則,妻子不可能看不見兇手。
如果,兇手一直在屋內沒有離開,按照這屋子的格局,兇手躲藏的地方只有洗手間和卧室,他開門的聲音肯定會驚動妻子,他也就不可能從後面襲擊妻子。
如果,兇手沒有躲藏,她從進門開始就看到了兇手。
那麼,為什麼她還會繼續往前走呢?為什麼她的第一反應竟然不是逃跑,而是去到丈夫的屍體旁邊呢?
如果,兇手已經離開了,妻子又為什麼會被殺掉呢?
難道這個案子有兩個不同的兇手嗎?
如果不是,那麼,只有一種可能。
她覺得兇手不可能是兇手,就算那人滿身血污地站在她面前,她也不認為那人是兇手。
或者是,不認為那人會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