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終究還是切了
先給收藏我書的3000多人道個歉。
剛才我已經把自己的存稿都發了。
這個事情,我在從十幾天前就開始猶豫了,其實我也想繼續寫下去,提綱已經列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高潮點我也都準備好了。
我也不再讀評論,書友群也很少看,不只是因為我有點玻璃心,害怕破防,也是因為看到和我想法不同的人就會生氣,最近幾天嘴上起了好幾個泡。
還有一點,應該算是最後一根稻草,是一個自稱騰訊張明的人給我打了一個電話,電話是個0755的座機打的,他問我是不是在寫英雄聯盟的小說,問我有沒有上架的想法,我當然回答想啊,到這時,我還以為是要給我上架,我還在疑惑為什麼不是編輯找的我,他就給我說了一大堆,意思就是如果我上架,這本書很快就會沒有了,所以不要上架。
怎麼說呢,寫這本小說有兩個目的,首先就是賺點外快,其次才是構建一個世界。
第一個目的已經被人堵死了;第二個,說實在的構建的世界是建立在別人世界的基礎上的。
兩個目的都沒了,我就沒有寫下去的動力了。
這就說到了寫同人的弊端,最近幾張大家一直在看的可以看到,我想要從遊戲之外擴展一些東西,但這就涉及到一些事情:有的人喜歡看原汁原味的同人,有的人喜歡看延伸出去的故事,有的人對文中和遊戲里的設定是否一致很在乎,有的人想要看些不一樣的東西。
我自己的定位也找不清楚,不知道我的書到底是怎麼樣。所以第一卷我基本上是照抄的背景故事,第二卷就開始自由發揮。
收藏掉的很快,有我水平的原因,也有我更新不足的原因,也有定位不清的原因。
寫同人,好處是不用自己創造人物,性格、故事都有現成的;壞處就是不能自己創造故事,創造的東西要不和世界想融洽。
我自認為是一個想象力比較豐富的人,從初中就開始自己琢磨著寫小說,那時候的我根本沒看過什麼網路小說,就自己寫了一本關於狼人的短篇,自己還主動和朋友、喜歡的女孩交流,要把他們的名字放進去(笑),到了後來,上了高中,知道了網路小說這個東西,起初是在玩地下城把疲勞刷完之後,無聊,猛地想起來還能看看小說,然後就在想看什麼,回想起班裡同學看的厚厚的一本盜版斗破蒼穹,就試探性的搜了一下。
從此,自己就跌入了網文的坑。自從看了斗破第一眼,就深深沉浸在了小說的海洋里,西紅柿、唐三、火星引力,這是當初看的最多的。
我有了靈感就喜歡記下來,不僅是人物還是故事,我寫過《保鏢法則》(不過沒在起點,而且也切了),也有《煙火街上一老闆》《憑步驚天》《遊獵不止》《被神選中的世界》《生在合歡宗》《朝夕旅社》《核戰之後》等等故事,不過都只有大綱,寫了一兩章。
自己還得再寫,不過這次就不輕易發了,先寫個20萬字再說。至於題材就不寫同人了,自己創造的世界才是最好玩的,而且沒人會質疑和其他的設定不符。
再次向一直支持我的書友致歉。
對不起。
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