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浮屠明尊
血帝尊微微皺了一下眉,不太理解他這一劍的用意。即便是同歸於盡的打法,然而畢竟有先後之別,他可以預料得到,在枯枝刺中江言心口之際,鐵劍離自己胸膛應該還有半寸的距離。
半寸,便是生與死的距離。
所以江言刺出的這玉石俱焚的一劍毫無意義!
露電一剎那,江言不出所料地被擊中,鐵劍脫手,身軀如稻草人一般倒飛出去。
那鐵劍即便脫手,但想要越過那剩下的半寸,也若天塹一般。血帝尊掌中枯枝輕輕一揮,便將其掃落。
「哐咚!」
江言撞翻香案,噴出一大口鮮血,再也不見動彈。
血帝尊正待上前查看一下情況,倏然皺了皺眉,轉身瞧向殿門處。
那些人比他預料中來得要快。
一共十一人,作著僧侶、夜叉、羅漢、金剛等打扮,當先兩人齊頭並進,皆赤裸上身,形貌與俗世壁畫中的降魔明尊幾無二致。
左邊那人,赤發如火似的朝上豎起,銅鈴目血闊口,面相無比兇惡,雙臂纏繞金色龍紋,腦後一輪澄黃光圈,手持如意寶棒,腰纏虎皮裙,周身燃燒著青色火焰,乃五大明王中極惡之瞋怒大威德明王。
右邊那人身材更是魁梧,赤裸的上身肌肉賁起,相貌雄奇,長發披肩,氣勢渾厚,一手持法劍,另一手持寶瓶,雖面相威嚴,卻是一派慈悲憐憫的神情,腦後一圈大威日輪,身纏黑色火焰,乃五大明王中慈悲之甘露軍荼利明王。
這兩位明王率領眾僧登上大殿,一眼就看到卓然立於中央的血帝尊,以及他身後倒在坍塌香案中的江言。雖然江言是臉朝下的姿勢,兩位明王不知江言身份,但也感受到他身上虛弱的祥和慈悲氣息,再看他噴出來的那灘血跡,頓時現忿怒相,如淵如獄的威勢朝血帝尊當頭壓下。
「何方妖魔,膽敢在我浮屠廟中傷人?」大威德明王喝問。
血帝尊嘆了口氣,沒有吭聲。
他是天生的王者,從來沒有向別人申訴求告的習慣。
軍荼利明王仗起法劍:「妖魔,受死!」
明王以及其坐下侍奉,皆現出極惡之瞋怒身,就要打破無明妄想,降服出世魔頭,滅絕世間之怨敵!
血帝尊輕哼一聲,不退反進,腳下輕輕一點,已如鬼魅般穿進眾僧隊伍,掌中枯枝揮舞,便灑下大蓬鮮血,帶來一連串的慘嚎。
雙方的激戰在照面便濺起了腥風血雨。
除了血帝尊之外,誰也沒注意到,香案下奄奄一息的「高僧」江言慢慢蠕動著,在暗紅色赤月撲向駐世降魔琉璃焰之際,一下閃入佛像之後,隨即便不見了蹤影。
江言一陣狂奔,將戰鬥的雙方很快甩遠了。
東出紫羅關,登高而望,崇山峻岭起伏,雲霧深處隱有人煙。
聖城四面被十二星關拱衛,紫羅關乃十二星關之一。紫羅關以東,則是荒莽的升龍群山、一覽無盡的星澈平原、波濤洶湧的橫波湖、眾神垂青的紫星花海、以及那座號稱萬載不朽的仙留峰。
江言從小就喜歡聽各種俠客冒險的評書,十二星關以東的紫羅關外無疑是事件最為頻繁的地點。
各色反派頭目都喜歡將升龍群山作為倒行逆施的根據地,各路英雄騎著烈馬在星澈平原馳騁高歌,數不清的受傷中毒美女在橫波湖畔等待少年俠客去解救,年輕情侶們私定終身的紫星花海不知是否滿座,仙留峰的懸崖下不知還有沒有留下一兩本沒被撿走的秘籍……
然而江言現在並沒有與反派頭目們作對的興緻,也沒工夫招惹更多美女。所以他往東出了紫羅關便不再向前,按照他的想法,如果隔了這麼遠血帝尊還能追蹤過來的話,那麼即便自己躲到天涯海角,大概也是徒勞。
天色已晚,江言走到半山腰上,奔過一片亂樹林,見前面有塊方形大青石,便坐上去歇腳。
躺不過一會兒,忽然起了一陣風,腥臭撲鼻,颳得樹叢簌簌直響。
江言聞到這股腥味,就知道恐怕是有妖魅山精在作怪。但這起風之地離他尚遠,他也沒做理會,只隱約聽到北邊山腰處幾聲虎嘯,瞭然地想,原來是大蟲要吃人。
遠處幾聲慘叫起伏,猛虎咆哮聲大作,很快又沒了聲息。
江言心知那邊可能有人遇害,但他此時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哪有心思去管別人的死活。萬一遇到個成了精的大蟲,是去救人還是去送菜都說不準。那邊的幾位老兄還是自求多福吧!
江言閉著眼睛假寐了一會兒,聽見有一群人往這邊移動的腳步聲,人數還不少,便暗暗警惕地把左眼皮抬起了一條縫。
那行人的交談聲隔著山壁繞過來:
「俗話說逢林莫入,這麼大一片林子,咱們是不是該繞一繞,避避風頭?」
「避個屁!不找個碼頭歇腳,老子跟你吹一晚上風啊?」
「我又沒說不歇腳,老高你急什麼,我只說——」
「少廢話,快走!老子腿都快斷了!」
「你要走你上前,推我做什麼……」那說話者大約是被推了一下,罵罵咧咧地走入林中。當他一眼看到大青石上的江言時,嚇得驚叫一聲,差點沒跳起來,「哇,這裡有個死人!渾身是血,死得好慘哪!」
「慌什麼慌什麼,不就是個死人,難道比剛才那隻吊睛白額大蟲還可怕?」另一人挪步上前,遠遠瞅了江言幾眼,道,「這人還活著,胸口還在起伏呢。」
「要死不死,一定有鬼!」
「小心點。」
兩人小心翼翼地靠近。
江言早就瞧清了那兩人的模樣,一看卻有些眼熟:左邊那黑衣少年手持紅纓槍,煞氣騰騰;右邊那白衫少年橫握亮銀矛,風度翩翩——可不是那河東鼎鼎有名的「黑白雙雄」!
當初在陽州,江言親眼見識過這對少年英雄的「天罡三十六路陰陽槍陣」,雖然威力不予評價,但的確頗具特色,致使他對這兄弟倆印象深刻,一眼就認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