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朋友

第十一章、朋友

「我是西江部落。」葉飛雨略微一想,既然對方誤認自己的身份,乾脆好給自己安個身份好了,以後拿物資和他們交換礦石、獸皮什麼的,就能說是從部落那邊帶過來的。

這些缺乏交通工具的土著,一輩子也不會離開自己生活的部落多遠,廣袤的美洲大陸,生活著多少人根本不知道的。

葉飛雨很自然的把地球位面的情況往這個一級文明位面頭上套去。

激活了時空儀之後,有融合、吞噬位面的選項,要求很困難,不但要完成一個很困難的條件,而且需要得到這個位面的世界之心。

其中吞噬和融合位面的選項,有一段很玄乎的介紹:

位面,有著必然和偶然的聯繫,時間維度不同,空間維度不同,偶然出現的錯誤,都會造成各個位面的發展方向產生分叉。

可能,你會到達與主位面相似的古代的位面,也可能到達未來的位面,或者是一個看起來截然不同的世界,但不用擔心,位面的本質都是一樣,只要你完成以下三個條件之一,並得到世界之心,就能將其他位面的某個世界和主位面融合,快速提升主位面等級。

很顯然,這個副位面,應該和地球主位面極為相似,尤其時空維度相近,很可能是地球以前的映像。

當然,葉飛雨的出現,絕對會成為位面發展方向發生分叉的原因。

卡塔克的雄鷹戰士有些奇怪,他們從來沒有聽過這個部落的名字。

不過,印第安人有遷徙的習慣,從其他地方來到這裡的新部落也見過不少,因此馬上就說道:「西江部落的勇士,我們需要儘快離開這裡,他們是黑岩部落的人,擁有近兩百多成年戰士,要是見到追殺我們的人沒有回去,肯定派更多的戰士追殺我們。」

說話的這個卡塔克印第安人戰士頭上插著兩根鷹毛,代表他曾經殺過兩頭兇猛的美洲虎、美洲獅,或者是其他部落同樣有著鷹毛的jīng銳戰士,在部落的地位極高,尤其現在卡塔克部落長老和勇士基本戰死,剩下的人都以此人為主。

美洲虎又叫美洲豹,其實它既不是虎也不是豹,而是生活在美洲的一種食肉動物,身上的花紋比較像豹,整個身體的形狀又更接近於虎,體型大小介於虎和豹之間,是美洲大陸上最大的貓科動物。

不過,能稱為豹或者虎,就知道這東西的兇殘,能殺死他們的雄鷹戰士實力可想而知,可見這兩個印第安人的勇猛。

但個人武力,在整個部落的力量面前,是沒有任何優勢的,他們也只能勸葉飛雨儘快離開這裡。

葉飛雨自然不會拒絕對方的好意,在兩個印第安人的帶領下,三人游過了五十多米寬的小河,到了另外一邊。

葉飛雨是水xìng不是很好,不過在印第安人幫助下,還是安全到了河對面。

到了河對面,葉飛雨想直接上岸,兩個印第安人阻止了他,告訴葉飛雨現在淺水河畔走一段路,不然黑岩部落的人,肯定會到這邊察看痕迹,從而發現他們離開的方向。

美洲大陸,馴化的動物很少,本土的家養動物,只有南美安第斯山地區的美洲羊駝、豚鼠,中美洲的家鴨和火雞,不過,犬只是其中之一,要是在岸上走,黑岩部落馴養的十幾頭兇狠無比的獵犬,能很快的找到他們的下落。

經過交談,葉飛雨知道兩個印第安人的名字。

擁有兩根鷹毛的叫布盧斯曼,卡塔克土話的譯音,意思是「兩頭成年野牛」。

這是布盧斯曼第三個名字,有一次參加部落狩獵行動,單獨一人獵殺了兩頭成年美洲野牛得來的,整個部落中極其響亮的名字。

另外那個只有一根鷹毛的,其實也不差,叫阿伊曼,意思是「野狼」,第一次參加狩獵戰鬥時候殺死一頭體型巨大的野狼所得。

印第安人除了小時候的rǔ名,第一個正式的名字,基本都是這樣來的,在戰爭或者捕獵中獲得。要是第一場狩獵,和敵人部落戰鬥的時候表現懦弱,得到的名字甚至可以讓他們一輩子抬不起頭,除非rì後有極大的戰績,不然一輩子都不能洗去屈辱。

葉飛雨想不到的是,這兩個壯實如同一頭野牛的傢伙,單手就能擰起他,居然比他都要小,布盧斯曼今年才十九歲,阿伊曼更是只有十六歲,本來葉飛雨看他樣子,皮膚黝黑粗糙的,估計他起碼二十五六歲的。

一邊走,葉飛雨一邊旁敲側擊的打探這裡的情況。就算是一個還沒有正式進入社會染缸的大學生,生活在爾虞我詐的年代,葉飛雨的小心思,也不是單純,甚至說得上未開化的卡塔克印第安人戰士能相比的,很快就給葉飛雨掏光了老底。

可惜,葉飛雨想詢問這裡的具體地形,看能否根據什麼特別的山川河流判斷現在在美洲什麼地方,但兩個卡塔克印第安人戰士,這輩子都沒有走出過這條本地人稱為紅水河附近百里之外,說的一些小山丘小湖泊的,根本無法讓葉飛雨判斷現在的位置。

大概在水裡走了兩三里,葉飛雨累得夠嗆的,看布盧斯曼和阿伊曼還打算繼續前行,葉飛雨忍不住提出了暫休的建議。

布盧斯曼和阿伊曼遲疑了一下,不過還是聽從葉飛雨的建議,離開了已經顯得有些混濁,膝蓋深的河水,帶葉飛雨到岸邊的樹林中休息。

這裡是典型的沼澤雨林地帶,河邊一棵棵泡在水裡的不知名樹木,布盧斯曼等葉飛雨找了個乾燥的地方坐下,讓阿伊曼陪著葉飛雨,隨後提著從食人族戰士手中得到的短刀和木矛走開了,不多時,手中提著一隻黑溜溜的小獸回來。

葉飛雨微微一驚,老爸很喜歡看動物世界和國家地理雜誌這些節目,葉飛雨也看了不少,已經認出了這隻小動物,是華夏二級保護動物水獺。

水獺主要生活於河流和湖泊一帶,尤其喜歡生活在兩岸樹木繁茂的溪河,巢穴選在堤岸的岩縫中或樹根下,是貴重的毛皮資源動物,皮毛不但外觀美麗,而且特別厚,絨毛厚密而柔軟,幾乎不會被水浸濕,保溫抗凍作用極好,獺肝、獺骨還具有藥用價值,可說全身是寶。

不過,在這裡,水獺、野牛、羚羊等等,都是印第安人的食物來源,動物的皮毛則是他們最主要的保暖之物,和地球那些追求華美和炫耀的人截然不同。

布盧斯曼和阿伊曼和食人族的人大戰了兩場,又逃竄了許久,身上流了不少血,肚子已經餓得咕咕叫,布盧斯曼很熟練的給水獺開膛破肚,水獺皮清洗好的晾在樹杈上,阿伊曼則是尋來乾燥的苔蘚草絨等,開始了最原始的鑽木取火。

根據葉飛雨的了解,地球位面那些歐洲殖民者,到美洲,最先掠奪的就是這些動物的皮毛物資,接下來才是各種礦產,自己正愁不知道尋覓什麼物資跟時空儀交易換取源晶,不知道水獺的皮毛行不行?

看到布盧斯曼已經順利的清洗乾淨水獺肉,將具有藥用價值的珍貴獺肝等內臟直接丟入河中,阿伊曼還在努力轉動著木棒,葉飛雨拿出了一個防風打火機,咔嚓一聲打著了,藍sè火苗馬上就將阿伊曼收集的乾燥苔蘚和草絨點燃起來。

布盧斯曼和阿伊曼睜大眼睛看著葉飛雨手中冒出藍sè火苗的防火打火機,忍不住驚訝的問道:「葉兄弟,這是什麼東西?怎麼能那麼快生起火堆。」

他甚至還忍不住伸手去摸那團看起來有些古怪的藍sè火焰。

葉飛雨被他嚇了一驚,連忙鬆開手指,熄了打火機,解釋說道:「這是我們部落發明出來的小東西,可以快速生火,只要按下這裡就能出現火苗。」

他把打火機遞給布盧斯曼,指點他怎麼使用打火機,這傻瓜式的簡單cāo作,布盧斯曼自然一學就會。

看到自己輕易就升起了另外一堆火,布盧斯曼不禁驚呼起來。

在這裡,氣候濕潤,降水量極多,空氣cháo濕,生火絕不是容易的事情,每個印第安部落,都會有專門的人看管火堆,以便需要用火的時候引火,一旦火堆熄滅,就要耗費不少時間重新點燃,要是有了這個叫打火機東西,以後生火烤肉等就方便得多了。

葉飛雨趁機說道:「布盧斯曼兄弟,我看你剛剛捕捉的水獺皮毛不錯,要不我拿這個打火機和你交換?」

布盧斯曼愣了一下,隨後臉上閃過一絲不舍之sè,忍痛把打火機遞還葉飛雨,搖頭說道:「不,我不能和你交換。」

「不會吧?難道他們知道這水獺皮十分值錢?」

葉飛雨不禁有些意外,正琢磨著該怎麼說話,想不到布盧斯曼直接把水獺皮遞了過來。

「葉兄弟是我們卡塔克的朋友,我們怎麼能占朋友的便宜!這水獺皮不值錢,好多張皮子才能縫製一件衣服,甚至無法從白皮豬手中換到一個硬麵包,葉兄弟要的話直接拿去好了。」

布盧斯曼很憨直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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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暴力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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