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救美
一句話,問的她喝到一半的奶茶几乎噴出來,她疑心自己聽錯了,瞪大眼睛望著他。
王子涵卻篤定的說:「我是個很傳統的中國男人,有很深的處女情結,我要求我的妻子必須是處女,沒有和別的男人發生過關係。婚前有過性史的女人,都是下賤不堪、污穢淫蕩的壞女人。」
說到後面,他還有些激動起來。
於淺淺卻覺得這個笑話一點也不好笑,她絕對不贊成男女濫交。
但男女相愛,情到濃時,肌膚相親水到渠成也算是很正常的事。
王子涵的這個要求讓她覺得挺奇葩的。
「王先生,那麼你喜歡一個女人,喜歡的是她的人,還是她下身的那一層膜?」她毫不客氣的反問道。
王子涵卻咳嗽一聲,清楚明白的表達自己的想法:「在婚前能夠保持完璧之身的女人才是好女人,才值得我喜歡,假如連潔身自愛都做不到,憑什麼要求我愛她?」
見到他振振有詞,於淺淺覺得有些話不投機,她冷笑著說:「難道王先生活了二十八年,到現在還是處男不成?請問你是性冷淡呢,還是對女人沒性趣?」
「我不冷淡,喜歡女人,我也是處男。」說著,他得意的聳了聳肩。
於淺淺頓時覺得沒有任何食慾了,她不能說王子涵是錯的,但話不投機半句多她也算體會到了。
「我忽然想起有點事,我先走了。」說著,她站起來就要往外走。
「於小姐——」王子涵急了,在後面呼喚她的名字。
「有事?」她回頭,輕聲問。
「你可以先把你的賬單結了再走嗎?」王子涵的聲音響亮而乾脆。
於淺淺再次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從餐廳出來沒多久,於淺淺就接到老媽的電話。
於媽媽在電話里氣急敗壞的罵道:「於淺淺,你這破孩子怎麼回事?你不願意相親別去就好了,為什麼罵人?」
於淺淺無語,心說:您老人家也沒給我拒絕的機會呀。
「你和人家男方說你不是處女,還說別人是性冷淡,你姑姑把這事在親戚群里一說,你現在都淪為大家的笑柄了。」於媽媽咄咄逼人。
「隨便她們怎麼想,你養了二十四年的女兒是什麼人你不明白嗎?」於淺淺心中大無語。
「自從你三年前被姓程的那小子迷得神魂顛倒后,我就不了解你了!」說完,於媽媽憤然掛掉電話。
於淺淺無奈的搖搖頭,這時候有一隻小貓咪跑了過來,喵喵叫了兩聲跑進邊上的小巷子了。
這隻貓咪長得特別好看,作為一枚愛貓少女,於淺淺也被吸引跟了過去。
她摸著小貓油光水嫩的皮毛擼了一會,忽然有一個淫邪耳的聲音在她耳邊響起:「美女,五百一次,比市價高兩百,做不做?」
她抬頭一看,就見到一個一臉淫笑,看起來十分猥瑣的男人站在她面前。
她微微皺眉:「你要做什麼?」
「愛啊,這個地方出現的女的,不都是出來賣的嗎?你裝什麼純情少女?」
於淺淺四周看了一下,才知道自己不小心進入了s市有名的紅燈巷。
巷子兩邊都是進行不正當交易的理髮店,白天不開門,晚上亮起紅燈做不正當交易。
「我不是你想的那種女人,我是設計師。」於淺淺擺擺手,就準備離開。
男人眯縫著小眼睛,滿臉淫邪的說:「原來是女設計師,我還沒嘗過女設計師者是什麼滋味呢?不如我們今天試試吧。」
說著,他就沖著於淺淺撲過來。
於淺淺轉身就跑,但是男女體力懸殊,哪裡是這個壯男的對手。
很快就被他從後面拖住手臂,狠狠的往牆壁上按下去。
她想大呼救命,但這條窄巷子里安安靜靜,一個人也沒有。
「你別亂來,我會報警……」她慢慢的冷靜下來,沉聲對男人說。
「告訴別人我怎麼樣讓你舒服嗎?你喜歡被人知道細節我也無所謂。」壯男滿臉橫肉抖動著,伸出手來把她的嘴給堵住了。
「唔唔……」她扭動著身子反抗。
假如她知道自己的掙扎會對壯男造成什麼樣的刺激,她肯定寧死都不會這麼做。
「小貓咪,你真是太漂亮太有女人味啊,我受不了了。」
男人說著,就把她的身體抵抗在牆壁上,伸出手去胡亂的撕扯她的衣服。
掙扎未果,她痛苦而屈辱的閉上了眼睛。
但,身後的男人似乎沒有了動靜,捂著她嘴巴的臭手拿走了,撕裂衣衫的動作也停止。
「你要幹什麼?」聽到壯男在後面哇哇大叫喊。
心中一喜,於淺淺轉過臉去,就看到一個身材高大帥氣的男子站在她的面前。
一隻手扯著壯男的后領,像是拎猴子般把他拎了起來,壯男奮力的掙扎著想要掙脫,卻一點辦法也沒有,滑稽的樣子就像只小丑。
「滾。「男子輕輕地拋開壯男。
壯男骨碌骨碌在地上打了幾個滾,才爬起來凶神惡煞的指著男子說:「你是那條道上的?信不信爺找兄弟來宰了你?」
「是嗎?」男子眯起了眼睛,嘴角微微上揚,帶著一抹凜若冰霜的笑。
不寒而慄。
「你……你走著瞧,我記住你了……」壯男抱著被捏的生疼的手臂,像陣風一般逃竄而去。
男子轉過臉,眸色灼灼如星,對於淺淺問道:「沒事吧?」
「沒事。」於淺淺點頭應著,眼淚簌簌的落下來。
「我送你出去。」男子的聲音淡淡的,聽不出悲喜。
於淺淺抬頭看他,二十七八歲,一身白色的休閑打扮,一張稜角分明的臉。臉上透著冷峻和漠然,眼眸漆黑深邃,透射出寒光凜然,讓人不敢逼視。
他鼻樑挺拔,唇形的弧度完美,唇邊綻著若有若無的笑意,顯得高貴優雅,慵懶閑適,從容自若又不乏氣勢逼人。
於淺淺微微一愣,她做設計師幾年,也算閱人無數,卻從來沒有見過溫潤和冷傲兩種氣質,可以同時被一個男子詮釋的這麼自若,這麼迷人。
「陪我去喝酒吧。」雖說這個男人長得俊朗出塵,又見義勇為救過他,於淺淺可不會對他有什麼好印象。在「粉燈區」出現的男人,又會有什麼好貨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