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福爾摩斯
馮過聽的是瞠目結舌,但這還不算玩,馮七接著往下說,時遷還有個綽號叫「鼓上蚤」。
為什麼叫「鼓上蚤」呢?原來他練得一身輕功,飛檐走壁,上房落地,猶如跳蚤來去在皮鼓上,不出任何聲音。要問時遷這身本事是怎麼學得的?這話說來就長了。
偷盜之技學成后,時遷父親也因病去世,時遷成了「孤家寡人」,憑著「手藝」過活。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某回行竊過程中他被逮住,主家將他打了個半死。
於是,他便一門心思想要學武防身。聽說白雲洞的老師傅武藝精湛,他便跑去拜師。
剛開始的頭幾天,時遷只和師兄弟們玩耍。玩耍的時候,他們最愛爬那棵幾摟的白果樹。時遷最能爬樹,他那輕捷的身體,像只松鼠似地「哧溜哧溜」直爬到樹梢。他兩手抓住樹枝,在空中蕩來蕩去。忽然,他從這枝跳到那枝,一失腳,摔下來了。樹下的師兄弟們嚇呆了,他卻一縱身子,伸手抓著樹枝,使得下邊的師兄弟們驚訝得直伸舌頭。
老師傅看在眼裡,便教他腿腳功夫:「自明天起,你就用擔杖挑兩個水桶,到長山裡的玉泉擔水。不單是為了擔那裡的甜水飲用,更重要的是叫你苦練腿腳上的硬功夫哇!」
從此,時遷便挑水桶,朝去晚歸,每天挑回一擔玉泉水,后又挑回兩擔水。
如此這般時遷的腿腳越練越輕,越練越快。
老師傅又說:「你腿腳上的功夫練得夠快啦!但這點功夫,你不能成就大事業。從明天起,你找兩根,兩隻腿肚兒上各綁上一塊磚,每天挑一擔水。」說完,老師傅給了時遷六斤重的兩塊青磚。
俗話說,萬事開頭難。腿肚兒綁上磚走路,頭幾天必得吃點苦頭。可「三日胳膊二日腿」吶,吃幾天苦,磨練幾天,腿腳便輕快了。到長山的玉泉往返百餘里,他又東南響時便歸來了。
時遷就這樣刻苦磨練了一年多,單鞋子就磨穿了十幾雙。
某天,老師傅又說道:「你腿腳上的功夫差不離了,今天俺要考一考你。你將腿上的青磚解下,束紮緊身腰腿腳,隨俺到南菜園子那口枯井去。」
時遷遵照老師傅的話做了,束扎得頭腳一身緊,隨老師傅來到了南菜園裡。師徒倆來到枯井邊,老師傅在井口橫上一根木杠,叫時遷雙手把著木杠,將身子垂下井筒。老師傅叫他雙手一撒,他的身子便往井底落去。枯井一丈五尺多深,剎時便將落到井底。時遷兩腿一曲,身子一蹲,平平安安地著地。
老師傅道:「你的功夫到家啦!鷹不到藍天飛騰,翅膀不會硬朗;人不到江湖上闖蕩,功夫無用武之地。明日你便出師了!」
也正因其身形小巧動作輕盈,方有了「鼓上蚤」的綽號。
「蚤」字通「爪」、「皂」,是指車輻榫入牙中小的一頭。《周禮·考工記·輪人》:「為輪,眡其綆,欲其蚤之正也。」鄭玄註:「『蚤』當為『爪』,謂輻入牙中者也。」孫詒讓正義:「車輻大頭名股,蚤為小頭,對股言之與人手爪相類,故以蚤為名。……雲『謂輻入牙中者也』者,別於菑,為輻入轂中者也。戴震云:『輻端之枘建牙中者謂之蚤。』」
時遷的綽號「鼓上蚤」,是指鼓邊上起固定鼓皮作用的銅釘,取其身小而善於鑽入的意思。
時遷學藝歸來,並無正當職業謀生,仗著空空妙手行些雞鳴狗盜之事。但他只對不仁富戶下手,每每得手后自己只留下小部分用度,其餘的皆舍予孤苦無依、生計難續之人,頗有些「劫富濟貧」的俠盜風範。也正因如此,他雖是偷盜之輩,在本地百姓當中名聲卻不算太壞。
但他有個壞嗜好,那便是貪杯,簡直到了嗜酒如命的地步。
聽罷時遷的人生歷程,馮過好似聽了一齣戲,對此人有了較為直觀的認知。
命案之源恰恰是因為時遷的貪杯。
某日,有人來報案,檢舉時遷有殺人之嫌。
原來是這天,時遷又喝多了酒。他喝醉后對酒友說:「昨天我把一個有錢的商人推到了深溝里,得了很多錢。」
那酒友信以為真,就把時遷告到了官府。
馮過不由啞然,貪杯之人喝多了是啥鬼樣子他再清楚不過,酒後吐真言是不錯,但更多的是胡言亂語,不著邊際的吹噓,正所謂是:酒一喝多,整個世界都是我的!
鼓上蚤謀財害命?馮過自是不信的,並沒有打算深究,只讓馮七去起時遷的底。
但次日卻有一位婦人張劉氏來告狀,哭訴說有人把她丈夫張三殺死扔到了深溝里,張三外出做生意賺的錢也都被人搶了。
咦,要不要這麼巧?那邊廂時遷剛剛疑似搶劫殺人,這邊就有人來報案,且案發地點高度相似?
雖說無巧不成書,馮過卻是不大相信所謂巧合的,但事出反常必有妖,他一面差人去將時遷帶回衙門,一面率人隨那張劉氏去案發現場。經勘查后發現屍體衣衫襤褸,沒有頭顱。
無頭案哪,馮過默默的推敲揣測。話說經過這段時日的磨練,他發現自己還真有斷案聽訟的天賦。嗯,可以叫他為「福爾摩斯.馮」。
時遷被帶至衙門,過堂時得知自己成了殺人嫌犯,驚愕之餘大呼冤枉,懇請馮青天查出真相還他清白云云。
馮過好生打量了時遷一番,不由暗嘆那首關於其的贊詩真是寫的絕了:
骨軟身軀健,眉濃眼目鮮。形容如怪族,行步似飛仙……
這身姿樣貌,太有個人特色,實是令人過目難忘哪。
在那個時空,「鼓上蚤」時遷這個文學人物,因為其獨特的出身,在梁山中連天罡星都排不上,只能算是個不入流的角色。作者對這個小人物似乎也沒有太多的關注,連寫到他的死,也只是一筆帶過,沒有多話。
但是,令作者沒有想到的是,這個著墨不多的小偷,卻在老百姓中間獲得了良好的口碑,竟然大名遠播,被老百姓津津樂道,名聲勝過了天罡星中的許多英雄豪傑。
細細推理起來,這種似乎偶然性的名聲其實並非毫無道理,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看,高大全的英雄很難長期獲得讀者青睞,而帶有缺點的戰士卻常常因為其真實性而令老百姓信服,時遷這個人物大概就是這樣被老百姓記住的。
分析時遷其人其事,大概有以下幾點可述:一、真正的草根性:小偷出身,身份卑微,梁山中和他相比的,大概只有燕青,原來只是一個奴僕;二、有小惡而無大害:上梁山之前,時遷只是一個偷雞摸狗的小賊,最常見的謀生手段就是盜盜墓,混點飯吃,沒有殺過人,似乎連攔路搶劫這樣的事也未曾做過。三、相貌平平,身材矮小——這個倒適合於他的職業,沒有梁山英雄一般都擁有的令人羨慕的威猛身體和翻江倒海的本事;四、職業很不入流——小偷小摸,只為混口飯吃,沒有大弄,沒有殺人的勇氣,也沒有搶劫的膽量。五、職業素養極高——飛檐走壁的本領出神入化,這點極富有傳奇性,現在有跑酷這一運動,在年輕人中已逐漸流行開,他的創始人大概要追溯到時遷這裡。六、入梁山後,成為梁山的第一偵察英雄兼攻城奇兵,屢建奇功,屢受嘉獎,歷次難攻之城,他的消息往往是攻城的前奏、勝利的保證,他的神出鬼沒、深入敵後、放火搗亂、配合正面部隊作戰,常常成為勝利的突破口,時遷遠非庸庸碌碌、濫竽充數之輩。
這樣的小人物,人們可以仰望他,可以平視他,也可以俯視他,且有點喜劇色彩,這就難怪讀者會喜歡了。
但在這裡嘛……他揮揮手打斷時遷的表演:「你是否殺人,本官自會查清。但你即便未謀財害命,這數年來入室盜竊近千起,便足夠杖責流放的。先在獄里好生呆著,若是逃獄再被捉,性質可就不同了。」
馮過並未懷疑是時遷殺人,誰是真兇?查查就知道了。
他又開始詢問張劉氏案情的相關事宜,比如與張三結婚多久了,張三做何買賣,沒有頭顱又無胎記的屍身何以認定是張三,等等。
楚楚可憐、頗有幾分顏色的張劉氏一一回答,在為何認定屍體是張三時稍有支吾,只道夫婦共同生活多年自是認得出。
馮過不動聲色,令人張貼告示懸賞尋找屍體的頭顱。
第二天,與張三同村的李四來衙門報告說他找到了屍體的頭顱。
據李四稟告說,他是在發現屍體的深溝不遠處發現頭顱的,因是本村人,自然認得那正是張三的頭顱。
張劉氏也哭哭啼啼的證實了此事。
馮過卻是冷笑一聲,喝道:「來呀,給我拿下這對姦夫淫婦!」
張劉氏與李四大驚失色,喊冤不止。
馮過只一一說出了推斷——
屍體在深溝里又沒有頭顱,且全身並無胎記傷疤,張劉氏怎麼能確信是自己的丈夫張三呢?唯一的解釋必定是先知道丈夫死在這兒了。而且衣服破爛,怎麼能有那麼多的錢呢而遭致被人謀財害命?屍體的頭顱在哪兒,李四為何如此熟悉,又這麼著急地來報呢?必定是二人有染,所以下了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