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一個效忠的屬下

第12章 第一個效忠的屬下

第12章第一個效忠的屬下

第012章第一個效忠的屬下

陳國棟以為自己死定了,然而等他再次睜開眼睛的時候,他正躺在一床乾淨的床上,周圍瀰漫著美酒的香味。

他看著頭頂的房間,這是一個非常狹小的房間,一床張,一隻柜子,靠近窗戶的位置,是一張暗紅色的木桌。

「你醒了?」

陳國棟這才發現身上密密麻麻包裹了紗布,好在他的命硬,活了過來,在他對面則是一名非常年輕的女子,髻代表女子是已婚婦女。

「多謝娘子活命之恩!」

「你別謝奴,奴並非救你之人,救伱之人是我們東家!」

「貴東家……」

「我們東家姓程,諱字世傑,洛陽人士!」

現在程世傑也是大明朝有身份的人了,落戶登州。同時,花了一百四十兩銀子,還買了一外員外郎的虛銜。

現在的程世傑,普通百姓要稱他為員外了。

楊芸娘現在早已忘記了自己的初衷,她的小日子過來相當滋潤,程世傑對她非常信任,讓她管著宅子里的吃穿用度。

七天之前,程世傑帶回了這個重傷垂死的男子,程世傑自己用一些葯給這名男子消毒,然後找了一個郎中醫治。郎中見陳國棟傷重,勸程世傑不要浪費錢了。

可程世傑卻道:「盡人事,聽天命!」

不曾想這名男子居然活了下來。

當時程世傑帶回來的還有兩男兩女,兩男分別是叫陳石頭,劉虎子,女孩分別叫楊招娣和黃引娣。

陳石頭十三歲,劉虎子十四歲,招娣十五歲,引娣十四歲。

程世傑並沒有給四人入奴籍,而是收養義子、義女,陳石頭就成了程石、劉虎子則更名程虎,楊招娣則更名程安寧,黃引娣更名為程安靜。

身份不同了,自然是不方面再住在劉記了。程世傑主要是考慮到他從兩個時空倒騰物資,可劉記里裡外外都是,憑空出現的物資,少量還行,再多恐怕就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了。

由於家裡有多,程世傑決定不再租住在劉記客棧,而是準備稱一個房子,距離吳橋兵變還有一陣子,到時候程世傑決定帶著全家逃亡。

宋康年還真成了掮客,他發現作為掮客比作為相命術士更賺錢。

這座宅子是靠近鎮海門的位置,原來的主人本是一個登州商人,不過他在出貨的時候,貨和人被土匪劫了,生意落敗,其妻妾子女就上演了一處奪產大戲。結果一地雞毛,就將這座宅子抵押給了興平典當行,其家人則返回了黃縣老家。

這是死當,典當行可以自行處理,不用擔心住下之後原主人又跑回來贖房子。興平號自然可以發賣。

石橋巷因為有一座石橋而得名,過了石橋就是登州城的中軸線鐘樓街,放在後世也算是繁華的核心地段。

因為靠近鎮海門,無論是出城,還是去碼頭,交通都非常方面,如果是在南門或西城方向,需要轉一個大彎。

程世傑乘坐著老周的馬車,來到石橋巷。宋康年指著巷口道:「進巷第二家,程員外可曾滿意?」

「且看看!」

這座宅子臨街朝東,外院東面有一排五間背朝街巷的倒座房子,一間為門房,兩間為居客廳,兩間為男僕起居房。

穿過垂花門才是正院,北面五間房建得高大朝南坐落是正房,兩側各有三間廂房,南邊高大院牆與鄰居家隔開。

無論是房還是牆,都是用青磚灰瓦建築而成,廂房、正房以及垂花都用走廊相連,天井間置有高及人腰的大水缸。這種水缸的功能與後世的消防栓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院子還栽種著兩棵桂花樹,一顆石榴樹,中間還有一個小鞦韆的架子,穿過正房向後就是後院,有一排朝南坐落、低矮的后罩房,一般用過庫房、雜間以及丫鬟、婆子居住。

整個院子擁有二十七間大小房子,佔地面積約合兩畝多地,一千多個平方。無論放在什麼地方,這裡也算是豪宅。

程世傑原本想花了幾十兩銀子,租一個小院作為臨時落腳之地,可不曾想居然是這麼一座豪宅。

宋康年與旁邊的興平號夥計輕聲低語起來。

興平號掌柜宋陽道:「程員外,這座宅子原來的傢俱被原主人搬走了,不過我們興平號也有抵押傢俱的生意,宋某作主,可以為程員外不齊。不過……」

「不過什麼?」

「這個宅子只售不租!」

「這樣啊!」

程世傑還真不想買這座宅子,畢竟他知道十二月底,也就是四個多月,登州就會被東江軍叛軍佔領,到時候,這宅子還能落到好?

看著程世傑不情願的樣子。

宋陽卻道:「程員外若是手頭不寬裕,興平號可以借給程員外!」

程世傑其實並不需要借錢,他從後世購買的那些水晶飾品,大部分都被宋康年賣了,現在的程世傑已經是有錢人了,他擁有六千多兩銀子,外加已經兌換的黃金兩千多兩。

「這座宅子需要多少銀子?」

「八百兩銀子!」

「八百?」

程世傑頗為驚訝,他對明朝的房價還是了解的太少了,這座一座佔地超過兩畝擁有二十七間房子的宅子,居然只需要八百兩。

他內心裡以為,這樣的房子需要幾千兩,甚至上萬兩銀子。

事實上,程世傑其實不知道,明朝的放價其實並不高。

明朝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徽州休寧縣居民王元浚賣房,正房3間,廂房3間,門面3間,賣了紋銀50兩。

再看明朝時期北京城的房價。同樣據張傳璽的《中國歷代契約會編考釋》記載:

崇禎十三年,北京市正陽門大街居民傅尚志賣房,一座小型四合院,兩間南房,兩間北房,一間廂房,賣價只有33兩。

當然,崇禎四年登州是一座商業氛圍比較濃厚的城市,房價其實不算便宜了,這座宅子才二十七間房子,售價八百兩已經很貴了。

宋康年自然與宋陽去砍價,雙方唇槍舌劍,最終以六百八十兩的價格成交。

六百八十兩銀子的價值,宋氏的興平號也賺麻了,當初原主人抵押給興平號的時候,只抵押了三百兩銀子。

宋康年負責交割事宜,程世傑也不用操心。

等宋康年拿著過好戶的房契過遞給了程世傑:「員外,咱們什麼時候搬家?」

程世傑有些驚訝的望著宋康年:「咱們?」

「沒錯!」

宋康年並沒有半點不好意思:「宋某還想請員外賞口飯吃!」

「這個……」

程世傑還真不想耽誤宋康年的前程,沒有他的幫助,李自成還能不能建立大順帝國?

宋康年願意跟著程世傑,主要是兩個原因,第一,他看不透程世傑的命格,其次是因為身材原因,宋康年是一個自尊又自卑的人。

可是程世傑在後世見過侏儒,也看過侏儒的表演,知道這些侏儒人前顯貴,人後受罪,混得好的侏儒只是極少一部分,大部分侏儒活得非常艱難。

宋康年並沒有從程世傑的眼睛里看出鄙視和歧視。最後,就是程世傑拿出了大量的水晶和一些他看不透的寶物。特別是程世傑隨身攜帶的一個盒子,他不小心碰到了一下,半邊身子發麻,過了半個時辰才好轉。

程世傑對於宋康年來說,就是一個秘密的寶藏。

程世傑倒是因為他還需要宋康年給他跑官,就勉為其難的答應了。

「若是宋先生不嫌棄,咱們就一起!」

宋康年躬身道:「那我和明遇一樣,也叫您東家!」

沈明遇道:「東家,我可不可以不跟宋先生一個屋住?」

「怎麼,你還嫌棄宋某!」

沈明遇苦笑:「你呼嚕聲太響,我睡不好!」

「宋某還沒嫌棄你的腳臭呢!」

「現在這個院子房間多,你們自己選,想住哪裡就住哪裡!」

「東家,咱們什麼時候搬家?」

「要不,現在?」

程世傑也感覺有些不方便了,劉記的東跨院太小,加上宋康年、沈明遇和四個少年,根本就住不了。

他的兩個義子在劉記開了一間房,倒是兩個義女跟著楊芸娘住,一間廂房,住了大大小小四個人。好在程安寧和程安靜她們兩個瘦弱,要不然一張床,根本就睡不下。

程世傑決定搬家,沈明遇就開始運動。

現在的程世傑多少有些感嘆,在後世他是幹活的苦逼,而在明末,他只要動動嘴,就有人馬上把活幹了。

程世傑在明末自己的東西不多,如果搬家其實幾輛大車就可以輕鬆完成,問題是,陳國棟的傷勢依舊太重,根本不沒有辦法移動。

好在劉記東跨院的房子並沒有退掉。

完成了搬家,宋陽也讓人送來了十幾輛大車的舊傢俱,這些傢俱的成色尚可,倒真沒有拿些破爛充數,不過木料的質量只是一般,並沒有名貴的木料。

「爹爹!」

程世傑的四個義子義女向他見禮。

「起來,不用下跪!」

程世傑道:「咱們都是一家人!」

程世傑打量著自己剛剛購買的院子,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喜悅。

楊芸娘此時反而糾結起來。

按說她的任務已經完成了,程世傑已經向興平號當家明確表示,那個水晶音樂盒作為死當,可以任由興平號發賣,他絕對不會再贖回。

楊芸娘其實完全可以撤離,不過流浪江湖太久,她倒是想安穩下來,想有一個家,她的師父其實只是利用她賺錢,這點她非常清楚。

就在程世傑在後院主屋推開窗戶透透氣的時候,楊芸娘抱著女兒走了進去。

「噗通!」

楊芸娘直接跪在了程世傑的面前。

「芸娘,你怎麼?」

「東家,對不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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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我真沒想當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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