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等去『借』點東西
「先生,今已招募到鄉勇四百人,敢問先生,是否該前往投軍了?」
剛用過早飯,劉備就帶著關羽和張飛,一臉擔憂的找到了楚蘇。
張飛有些家財,可也架不住這麼多張嘴,如此吃喝下去,不出三天,連投軍的糧草都嗑沒了。
在大漢,一天只吃二頓,分為早晚各一餐,窮苦的百姓,更是一天僅能吃一餐,還不能吃飽。
楚蘇將最後一口燉肉塞入嘴裡,抹了抹沾臉上的豬油,笑道:
「玄德,莫要心急,殺賊之事,不在一時,兵馬貴在精不貴多,如今玄德坐擁四百部曲,人是有了,但還缺一樣東西:兵器!赤手空拳,別說殺賊了,上了沙場,自保都難。」
劉備一聽,臉色更苦了,直接成了苦瓜狀。
大漢尚武,不禁兵器,問題是兵器貴呀。
一把朴刀或長劍,至少要三十個五銖錢,相當於一戶普通百姓一個月的口糧所用了。
四百個人的兵器,劉備的數字不好,但想想就知是個無底洞。
「嘿,你不用叼難俺大哥,俺也沒錢了,我等前去投軍,為其效力賣命,難道官軍不會分發兵器么?」
張飛憨憨地搶過話頭,在張飛看來,從軍了,無異於大漢官府管吃管喝,還得提供製式兵器,俗稱「三包」。
其實,以往的確如張飛所說,只要能投軍,成為官軍的一員,都能領到一把朴刀。
但現在世道變了,官軍自己都窮,沒錢養兵了,不然哪需要四處招募義兵,派去討賊。
「翼德,今時不同往日,蛾賊四起,投軍的人如過江之鯽,別說是兵器了,能領到軍餉、軍糧,就算不錯了。」
楚蘇沒和張飛計較,人家張飛妥妥的一個殺豬的,講道理,是講不通的。
而劉備,不用楚蘇多講,稍稍一提,劉備就知現在的大漢官軍,已經淪落到什麼樣子。
「先生之言,猶如醍醐灌頂,令備茅塞頓開也。」
「雲長,你且帶人,去將翼德後院的桃林給伐了,取其樹榦,削尖前端,製作桃木長槍,人手一根,暫充當兵器所用。」
劉備本身就懂用兵之道,四百個有兵器的軍兵,論戰力,完全吊打雙倍沒兵器的。
劉備之所以派關羽帶人去伐了桃林,是怕張飛心疼,錢花了,連一片桃林都沒能保住。
「喏!」關羽施了一禮,轉身快步而去。
「先生,兵器之事,大哥已妥善解決,這下你沒話說了吧,能去當個鳥官軍,殺黃巾反賊了么?俺這殺豬刀,已經饑渴難耐了。」
張飛想好了,到時挑一根碗大粗的桃樹,將常年使用的殺豬刀綁在上面,別人只有木長槍,張飛用的可是長刀了。
劉備這回沒打斷張飛,一雙眼睛關切地望著楚蘇,當下投軍當兵,是宜早不宜遲,除了兵器,最大的問題還是軍糧。
沒有兵器,只是戰力低,沒有軍糧,人會餓死的。
楚蘇心知劉備和張飛立功心切,生怕去晚了,不被重視,或者拖久了,這些新招募的部曲一旦少了吃喝,人心易變。
然而,這時候還真不能去投軍。
一來,黃巾大軍還沒到涿郡邊界,官軍沒到火燒眉毛,去投軍,想叫人高看一眼,這純想屁吃;二來,投軍多好的事呀,不止有軍糧吃,最重要的是有個官身,也就是洗白。那麼洗白前,就能先干一票黑的。
甭管以前是犯過事,還是罪大惡極,當了軍兵,
就一筆勾銷了,往後就是我大漢的軍兵,只要不再與反賊暗通,都是我大漢的良家子。
「玄德,翼德,無須心急,投軍一事,只需趕在黃巾反賊到來之前即可。眼下,當務之急,仍是精兵強將。」
「兵法有雲,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黃巾一至,來勢滔滔,大軍不下十萬,光靠木棍,那可對付不了,還得是鐵制兵器,不知玄德可知曉哪兒能『借』來大量的鐵器?沒有鐵器,鐵錠亦可,找來鐵匠,自行打造一番也行。」
「對了,還有馬。最好是能『借』來一批戰馬,一騎當十兵,若玄德帶了四百騎兵,前往投軍殺賊,莫說年老的鄒校尉,恐怕劉太守也無法輕視於你,與你認親,都是應有之理。」
劉備仁德,不願無緣豪取他人之物,楚蘇故意提個『借』字,然而劉備這人,往往有借無還,也沒人敢來找劉備討還。
楚蘇的話,聽在劉備的耳中,如一陣驚雷,四百騎兵?得到幽州太守劉焉的賞識,官方認宗歸祖?
這些令劉備心頭一股熾熱,雖說猜出了楚蘇的用意,劉備於心不忍,但劉備的嘴巴比腦子還誠實,脫口而出道:
「備得先生,何其幸也,有先生相助,勝過百萬大軍。先生,備倒是知哪兒有大量的鐵石、鐵錠,算算時間,往年北邊來幽州行商的馬隊,該到涿郡了,只是備與商隊素無交情,恐對方不肯相借。」
臉面,劉備是要的。
在大漢,士農工商,商賈乃賤籍,別說自稱漢室宗親的劉備不想與商賈沾染過多,就算對方主動攀附,劉備也不打算許之重諾。
商人重利,先秦的呂不韋就是前例,不可深交,劉備與張飛結交,完全是看中張飛的戰力,不然張飛再有錢,劉備作為讀書人,也不會與之結義。
楚蘇大喜,想不到劉備的消息還挺靈通,打劫商隊,算是緩了燃眉之急,於是率先往門外走,嘴裡招呼張飛,笑道:
「翼德,你還愣著做什麼,快帶上庄內的部曲,我等去『借』點東西,鐵器、戰馬、錢糧,能借的全都借上,哈哈,記在你大哥玄德的賬上。」
張飛沒聽懂楚蘇的弦外之音,但張飛不傻,聽到鐵器、戰馬,張飛的眼睛都瞪得比牛眼還大,趕緊快步越過楚蘇,朝庄內大吼幾句,開始搖人。
劉備苦笑著搖搖頭,一臉的無奈,只好跟了上去,生怕張飛莽撞,將借變成搶,甚至是出手傷人,留下一個惡名,事情就不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