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建立新式學堂
將神劍營等使用新式武器的部隊命名為昊天衛7800人3000支步槍,54門70毫米步兵炮,54門75毫米山炮,18挺重機槍,鐵劍衛5600人軍馬6000匹,騎槍3800支,重機槍12挺,騎兵野炮36門,神殿營72門70毫米步兵炮,72門75毫米山炮,72門75毫米野炮兵力在9000人三個衛加起來總兵力2.24萬人。雲旭看了這些人的訓練就算穿越前的一位大學新生軍訓都比他們大多數人好,加拉德說:「你呀別生氣很正常誰讓這些人大多數一個字都不會寫呢我調查過這些人當中童生一百零八位,秀才七十二位,舉人三十六位。可是這些人滿腦子都是科舉金榜題名成為天子門生光宗耀祖根本指望不上,那幾個表現還可以的據說祖祖輩輩都是軍戶又不能參加科舉這次招兵他們就來了教官們除了幫助訓練外還教他們認字他們當中大部分人已經到了小學三年級水平了有些人的水平已經到了初中畢業生。這些人能夠熟練掌握武器裝備的使用和保養,可惜這些人只有300人。」雲旭說:「我差一點忘了這個特殊的時代了看來只有重新編列新軍了制定新的標準士兵年紀,必須在20歲到25歲之間士兵必須是當地土著最少也要是第一批移民身高標準為最低為1.5米身體健康,,不能背負犯罪前科,體格強壯,入伍者平托重量能達到100斤以上,一小時之內能夠步行20里以上入伍士兵必須由村長、保長進行推薦,同時需要報三代人以上的籍貫住所,經過當地官府查驗之後,才能驗收。應徵的士兵必須能夠在200步內,差不多150米的範圍內看清楚教官伸出的手指頭,正確說出數量才算合格。喜歡吹牛的人也不能用,;膽子小的也不能進來,打仗是要上去拚命的,看見血就暈還要你幹嘛;性格不好的人也不能用,畢竟這是一支團結的軍隊,要是因為你的性格不好導致大家不高興,那就是很麻煩的事情了。城裡人不要在官府任過職的不要,在官府任過職的人,十足的兵油子;,皮膚白凈的不要,年齡大的人,體力不支,按當時的說法皮膚白凈的人都是勞動不多的人,難以吃苦;。」將這三百人全部編入雲都武備學堂學堂初設步、馬、炮、工程四科、天文、輿地、格致、測繪、算學、化學、戰法、兵器等;術科教授馬、步、炮隊操演陣式,槍炮技藝和營壘工程等。意在通過新式教育培養新型軍事人才。學制1年。隔三五天到軍營一次,演練築壘、操炮技術和步、馬、炮、工各隊攻守戰法,檢驗所學軍事知識。精神教育內容陳舊,每天摘「古訓」於黑板,令學生背誦,以激發「忠義」之心。考試製度嚴格,每逢月考、季考主要培養初級軍官,雲都陸軍講武堂他聘用進步教官,編寫教材,添置設備,分工明確,職責確定,兵種也擴為步、騎、炮,工、輜重五科,組織機構臻於完善,人員也要求少而精。學員以步兵訓練為基礎,兼學其它科目;分科后則專攻本科操典,旨在將學員培養成一專多能的軍官,甚至就連後勤、輜重軍官也能自行作戰步、騎、工、炮4大兵科定期(半月或1個月)進行一次野外訓練和實彈射擊訓練基本上招收一些百戶以下認字的武官開設了甲、乙、丙三班,計420人。以後又從丙班學員中挑選成績優秀者100人,特授學術,為特別班。甲、乙班學製為1年,特別班為兩年半,丙班為3年,學制要比規定的時間長几倍分步兵、炮兵、騎兵、工兵、輜重五種兵科。甲、乙班入堂后重點學習軍事學科,如地形學、築城學、兵器學、軍制學、衛生學等,並學習兵科教程,如本兵科的典、范、令等。丙班、特別班先學習普通學科及軍事學基本教程,如國文、倫理、器械畫、算術、史地、步兵操典、射擊教範、陣中勤務令、工作教範、野外演習等,然後分科專業學習軍事學科和本兵科教程紀律非常嚴格,每天上課6小時,上操2小時,早晨有體操和跑步,晚上還有自習,而且夜間有緊急集合的訓練。由於課程較為完善、教學嚴格、紀律要求高,在雲都城這個商業非常濃厚比較早接觸外部世界的海港城市辦了新式學堂普及義務教育完善職業教育,精英教育相配合的教育模式。這個時候埃利塔遠征艦隊有馬丁.德瑞爾少將指揮有六級戰列艦五艘,七級戰列艦十五艘,八級戰列艦三十艘,九級戰列艦四十五艘另外還有三艘蒸汽鐵甲艦。雲旭的五艘前無畏艦無論是航速,艦炮射擊距離裝甲厚度根本占不到任何便宜。一個小時埃利塔遠征艦隊全軍覆沒。埃利塔王國國王大怒大罵馬丁是個白痴無能。後來冷靜起來根據手下對於前無畏艦的描述明白雲旭艦隊使用的都是新式軍艦這些軍艦全部使用鋼鐵,動力為蒸汽機,於是下令停止風帆軍艦全部使用蒸汽鐵甲艦。雲旭其實也明白加拉德可以提供更加先進的武器裝備可是使用這些武器的人就有些困難了他開始建設雲都船政學堂招募漁民的子弟每月給與30兩銀子的補貼吃的穿的用的基本上在學堂裡面根據學生成績分別給秀才,舉人,進士,三甲等功名。當然紀律也是非常嚴格的。在京城皇帝召見了安公公問:「旭兒最近在做什麼?」安公公回答:「陛下北雲島沒有老奴的人但是根據前去北雲島經商最買賣的人回來大家都在傳十七王爺禮賢下士重用人才發展貿易等封地不但沒有要朝廷一分錢反而每年還給朝廷不少賦稅可是老奴的人回報御史言官準備彈劾十七王爺幾大罪狀,第一私自給別人功名,第二私養護軍,第三不學聖人之道專門教授一些雜學,第四和海外夷人通商有損天朝威儀。第五任用死黨有結黨營私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