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英與朝益

朝英與朝益

溫華回屋從瓷壺裡倒了碗水,端出來遞給了朝益,聽見他仍在問宋氏,「嬸子,溫華姓什麼呀?」就聽宋氏說道,「自然是姓鄧。」又問,「朝英呢?」朝益咕咚咕咚一口氣喝完了水,抹了抹嘴巴,「七哥讓我先把柴擔回來,他再去砍些,一會兒就過來,嬸子,我先去挑水了。」說完取了扁擔和水桶便要出門,宋氏在後面喊著問他想吃什麼,他轉了回來,「嬸子,我想吃攤雞蛋,嘿嘿。」看見溫華在一旁瞪著他,他順手把一隻水桶遞給溫華讓她拎著,拽著她出了門。

水井就在村口,走兩分鐘就到了,朝益將兩隻水桶打滿了,掛在扁擔上往回走。

溫華剛才試了試,自己勉強能提起一桶水,而朝益擔著這麼兩桶,走的卻很穩當,他也不過比自己大兩歲呢,個頭也只比自己高了半頭,於是語氣里就不免帶了些佩服,「朝益哥,你力氣真大!」

朝益目視前方,嘴角卻翹了起來,「這算什麼?我七哥才是力氣大呢。」

到了家裡,溫華一眼就看到了廚房門口倚著的一大捆柴火,旁邊站著個少年正在解繩子,她跑進廚房,看著裡面堆得老高的柴火垛,有些無語,這常幹活的力氣大就是不一樣啊。

朝益把水抬了進來倒進缸里,對著正在發愣的溫華說道,「愣什麼呢?給七哥倒碗水去。」

溫華就跑進屋裡倒了水,兩手端出來遞給朝英,朝英接過來也是一口氣喝了個精光,溫華問他要不要再來一碗,他點點頭,臉紅紅的,不知道是累的還是害羞。溫華朝他一笑,就又去給他倒了一碗。宋氏從菜地里摘了菜,又切了一小塊臘肉,讓溫華去屋裡找柳條筐,取三個雞蛋來。

溫華拿了雞蛋放進廚房,趁著廚房裡沒人,她伸手摸了摸柴火垛後面的空隙,鑰匙和銀子都在,看來還沒被人發現,不過這地方也不安全,看來需要另外找個隱蔽的地方了。

她倒不是擔心宋氏會貪她的銀子,而是這麼一大筆銀錢如果被別人知道了,搞不好會給宋氏帶來麻煩,何況人生地不熟的,還是摸清楚情況再說吧。晚上是和朝英朝益兄弟兩個一起吃的晚飯,看他們哥倆的樣子,也不是第一回了,溫華沒跟他們客氣,想吃啥就吃啥。吃飯的時候,溫華問起他們讀書的事情,朝益就眉飛色舞起來,說村裡的孩子從五歲起就能上學堂了,每天上午兩個時辰背書習字,下午一個時辰聽夫子講課,他是六歲的時候和朝英一起去的,夫子是附近最有名的先生了,考上過秀才的。他說的興高采烈,宋氏笑著夾了塊臘肉放到他碗里,他立即道了聲謝,把臘肉扒進嘴裡嚼了嚼咽下去,扭頭向朝英求證,「是吧?七哥,連附近莊子上的人都願意來咱們學堂呢!」朝英點點頭,看向溫華,「溫華識過字么?」溫華咽下嘴裡的食物,想到自己口袋裡的那本《三百千》,便小聲說道,「只讀過《三百千》,但是寫的不好。」三人有些詫異的看著她,這個時代平民女子很少有讀書的,頂多不過是識兩三個字,會寫名字會簡單算術就算是很不錯了,都沒料到她會讀《三百千》,朝英之前那句話也不過是隨口問問。

這下哥倆來了興趣,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樣了,無奈宋氏受不了他們在飯桌上嘰嘰喳喳,一人一下敲得安靜下來。吃完了飯,朝英和朝益幫著把比較大的柴火劈成小塊,溫華洗刷乾淨碗筷,就搬了個板凳坐在一旁看他們幹活兒,劈出一小堆便幫著搬進廚房裡。她琢磨著那包銀子和鑰匙應該放在哪裡,不能放在潮濕的地方,鑰匙會生鏽,還要防著蟲吃鼠咬,房樑上又太高……「溫華、溫華!」聽見朝益喊自己,溫華一個激靈反應過來,「朝益哥?」朝益指了指地上越堆越高的小塊木柴,「你想什麼那麼入神?」她趕緊把劈好的柴搬了進去,坐回小板凳上,想了想,問道,「朝益哥,你們平時上學堂寫字用的筆墨紙硯是從哪裡買的?」朝益抓抓頭,「這我還真不知道,家裡本來就有。你問這個幹什麼?對了,你以前怎麼認得字?我們學堂里可沒有女的。」溫華斟酌了一下,「以前跟家裡邊兒學的,我怕把以前學的字忘了,所以想著每天寫一寫,就不至於忘了。」這時朝英開口道,「每個月初七和十七,外邊兒的貨郎會來村裡,到時候你問問看有沒有筆墨吧。」「十七?那不就是明天了?」溫華看了看頭頂上圓的發胖的月亮,「貨郎什麼時候會來?上午還是下午?」「快到中午的時候吧,貨郎下午還會去白庄。」「七哥,你咋知道的那麼清楚?」朝益用力劈開一根粗柴。朝英笑了笑,「小十二那張饞嘴,每次看見貨郎攤兒都挪不動步。」第二天一早,溫華掃了院子吃了飯,便取了臟衣服端著盆來到河邊。河邊上已經有兩個年輕婦人在那裡洗衣了,溫華沖她們笑了笑,便蹲在一塊青石旁,將泡好的衣服攤在上面用棒槌捶打起來。那兩個婦人小聲的嘀咕了一陣子,其中一個穿綠衣的跟溫華搭起話來,這人實在令人厭煩,幾乎要將溫華的祖宗八代問個清楚,好在溫華已經和宋氏定下說法,對於那婦人的話也是能敷衍的就敷衍,實在過分的問題便裝作沒聽見,那婦人雖有些不滿,然而溫華始終是和和氣氣笑容以對,她也就不好再反覆追問了。溫華要洗的不多,也就是她和宋氏各一身衣服,再加上她不愛說話,因此倒比那兩個婦人洗的更快些,擰乾衣服,她跟那兩個婦人打了一聲招呼便離開了。回到家裡,宋氏正在院子里做鞋,溫華將衣服晾好,便搬了個小杌子坐在宋氏身旁看她做鞋,宋氏的一雙手十分粗糙,然而做出來的鞋面卻平整又有型,溫華在裝碎布頭的筐里翻了一會兒,找出一小塊碎布來,左右翻看了半天,想動手又不知道能縫點兒什麼,「嬸兒,我能縫點兒什麼?」

宋氏看了看她拿針的姿勢,笑了,「你會什麼?」溫華想說我會縫扣子,又一想,這年頭都是盤扣,特別講究手工,她哪裡會?於是咽了咽口水,說道,「我會補襪子。」宋氏便又從一堆布頭裡面找了一塊稍大些的遞給她,「給自己做雙襪子吧。」

溫華看著自己腳上的布襪,覺得這個倒不是很難,便脫下一隻仔細研究了一會兒,從形狀到針腳都看明白了,才比著剪出樣子,穿上針線開始一針一針的縫了起來。在做事的時候,時間過的極快,不知不覺間,太陽已快到頭頂,遠處傳來一陣敲梆子的聲音,溫華猜測這是貨郎來了,抬頭看了看宋氏,宋氏也聽見了,放下手裡的活計,進屋取了些錢,叫上溫華,「走,跟嬸子去買些針線。」「嬸子,」溫華拽了拽宋氏的衣角,猶豫了一下,從布包里取出十幾枚銅錢和一塊銀子,這是她找到的最小的一塊,「我想買些紙筆。」宋氏愕然,面色一肅,「你哪兒來的錢?」溫華看宋氏神色不對,連忙解釋道,「我娘活著的時候給我的,我出來的時候都帶上了,不敢讓人看見……我……還有一些……」宋氏看了她一會兒,輕輕嘆了口氣,接過她手裡的銀錢,「你做得對,畢竟你還小,不到萬不得已,不能讓別人看到你的錢。走吧,去看看有沒有你要的。」娘倆在學堂附近找到貨郎,宋氏買了一包針和一些綵線,付了錢,又問貨郎有沒有筆墨紙硯。

貨郎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黝黑的面龐顯得十分熱情,笑道,「都知道你們村有個有名的學堂,我這兒備著上好的紙筆墨硯,大娘,來看一看!」說著,很快從擔子底下翻出一個長條包袱,打開以後,裡面有三方硯台,一包墨錠,十多隻筆,還有厚厚的一卷宣紙,說是上好的,照溫華的眼光來看,也不過是勉強能用罷了。能買到,溫華就很知足了,她選了一方長方形硯台,兩隻細筆,一塊墨錠,還有三十張紙。貨郎很少收到銀子,身邊沒有專門稱銀子的工具,他腦筋轉的快,便拿出一桿小秤,用銅錢代替秤砣,很快稱出銀子的重量——二錢七分,合兩百七十文錢。溫華買的這些東西一共價值兩百四十文,硯台九十文,筆五十文,墨錠四十文,紙六十文,貨郎找了零錢,看著抱著這些東西的溫華,說道,「小妹妹要不要好看的頭繩?一文錢一尺!」

溫華看了看宋氏,見她沒有反對,便大著膽子問道,「有什麼顏色的?」

貨郎把頭繩拿出來,有大紅的,有粉紅的,有草綠的,有寶藍的,還有少見的紫色,溫華考慮到麗娘還在孝期,便放棄了紅色頭繩,買了兩尺紫色的和兩尺寶藍的,付了四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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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拾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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