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二十二/一十二/二十六 我大抵是病了
我原以為活著是一件輕鬆、愉悅的事情。但不是,一個人餓了知道吃飯、渴了知道喝水、冷了知道穿衣,但這在世俗眼中遠遠不夠夠。你堅持自我,與周圍格格不入;你認為干自己喜歡的事情、是比賺錢更開心的事。他們認為你簡單的快樂是叛逆,是脫離群體的異己。
我大抵是病了,不在肉體,而在精神。
我獨自一人騎車穿過最繁華的街巷,卻感受不到一絲溫暖。很多人其實活著已經拼盡全力!
姥姥常說現在人們生活的幸福,有吃的,好多好吃的;有穿的,鴨絨、皮衣各式各樣。只要自己足夠勤奮,就能吃飽穿暖。是的,這個社會是如此的美好。但人的慾望卻不止如此,為什麼你每一天都活的筋疲力盡,卻依然感受不到幸福。
我該是怎樣看待生活,才能獲得幸福呢?
在這個陌生,冷漠,鋼筋水泥組成的森林裡。沒有一盞燈,是在等待你。我固執的認為老家沒有一份合適我的工作。我固執的認為,只要從家裡出來,不能小有成就、便無顏回家。是的,你就是這樣想的。成為金錢的奴隸,日夜追逐。
生為一個人,上不能報效國家,下不能孝敬父母,
中不能放過自己。了了殘軀,不過是苟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