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的狼

阿里的狼

阿弟提著三具鴨骨架回到家時,天色完全暗下來,長發還在睡覺,傻狗餓得趴在地上,眼睛耷拉,不想動彈,搖擺兩下尾巴,算是跟主人打過招呼。

半小時后,長發醒了,晚飯也已經做好,一鍋白米飯,一盤菜心,三具鴨骨架煮湯,味色香形俱不全,他們吃得漫不經心,傻狗在地上啃得無聊至極。

阿弟說:「哥,你這次回來待多久。」

長毛說:「一個月。」

阿弟還想說什麼,卻不知道該說什麼,草草吞咽完飯,鴨骨架扔給傻狗,抓起衣服跑去洗澡。水龍頭一開,他打了個顫,小心翼翼得去調節開關。開關跟人待久了,便也染上人的習性,只有冷和熱兩種功能,阿弟溫柔得撫摸把手,不厭其煩,孜孜不倦,但也只能在冷死和燙死中擇決,痛苦萬分,最後選擇燙死。

水霧一起,浴室里模糊一片,阿弟突然很想唱歌,首先唱的是《月半小夜曲》,開口三句后就發現忘記歌詞,直接上副歌,不料副歌三句后也忘詞,但情緒已到位,不能放棄,只能用「啦」填詞,好不容易啦完,醞釀許久,發現除了《生日快樂》和國歌,他痛苦得發現:其它均沒有一首歌是能完整唱完,苦笑一下,乾脆唱自己原唱,這首歌創作於兩年前,歌名叫《老鷹》,歌詞是這樣的:

有一天,

我遇上一隻老鷹。

它說它,要去遠方。

遠方山連綿不盡。

遠方水碧波蕩漾。

它說它,一去不回。

它將死在戈壁灘。

翅膀還給藍天,

雙腿還給大地,

頭顱還給高山,

尾巴還給湖泊。

它說它,一去不回。

剩下的,還給阿里的狼。

這首詞,毫無美感,詞藻也不華麗,無韻可壓,所以配曲是相當困難,阿弟每次演唱,都是有不同編曲,經常唱著唱著就串曲:翅膀還給藍天~雙腿還給大地~我拿什麼獻給你呀~我的愛人。

主要是他實在想不起上次怎麼唱了,甚至用村語,粵語,國語都演唱過,這次他腦里配音樂為鋼琴演奏的4536251萬能和弦。一開始為民謠,中途突兀改變成美聲,最後居然膽敢改為京劇,磕磕絆絆唱完,真是鐵打歌詞流水的曲,再這樣繼續下去,魔爪就得伸向別人的曲了。

曲畢,狹小的浴室水汽氤氳,伸手難辨五指,阿弟呼吸困難,趕緊套上衣服衝到外面,明月已上柳梢頭。此時村民們應該都躲在被窩看啰里啰唆哭哭啼啼飛來飛去的電視劇了,天寒地凍,蟲子都懶得鳴叫,村莊安靜得如同末日。

阿弟拿餐巾紙抹了兩把濕漉漉的頭髮,牛仔外套一穿,扭了一下潤唇膏,發現已經擰不出來,他用小指甲摳出來了一點,胡亂地塗在脫皮的嘴唇上。

告別正叼著煙對著空白畫布發獃的長毛,他費力地踹著摩托車的打火棍,屁屁早已休息,突然被踹醒,極其煩躁,打開昏黃的車燈,噗呲噗呲地發動了,頓時鄰居的狗狂吠不止,驚醒了打瞌睡的雞群,一時雞飛狗跳,好不熱鬧,傻狗趴在長發穿著拖鞋的腳上,眼皮一抬,對著隔壁蠢狗一聲喝罵,隔壁蠢狗氣勢全消,安靜了下來。

昏黃的車燈撕不開濃夜,只能模糊照亮前方五米,它存在的唯一意義就是能讓對面車輛發現——這裡有輛破車,小心避讓。

阿弟左手插在溫暖的口袋裡,右手單手操控著摩托,他微微抬頭,努力讓快要流出的鼻涕減緩下墜的速度。

夜晚的小鎮沒有白天的熱鬧,此時冷冷清清,店鋪關了一半,剩下奶茶店和燒烤攤的老闆躲在店裡百無聊賴撥弄著手機,氣死沉沉。似乎只有遍地隨風飄散的垃圾承擔著街上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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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鎮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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