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還地契
沈思言在睡夢中皺了皺眉,睜開略微煩躁的眼,入目古色古香的房間讓她一時間有些沒反應過來。
眨了兩下眼睛就看到拈花急急忙忙的跑了進來,許是跑得急,拈花的臉紅彤彤的,看著頗為喜慶。
沈思言有些怨恨的瞪了眼拈花:「你知不知道你讓我損失一大筆銀子?」
她剛才正在錢堆里打滾呢,那舒適度豈是區區席夢思能比的?
「啊?」拈花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沈思言嘆了口氣,爬了起來盤坐在床上,三千髮絲散了下來,未施粉黛,卻也真應了那句「俏麗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
「說吧。」沈思言撓了撓凌亂的頭髮。
該說還是得說,古人的頭髮就是多,她前世兩倍的發量都沒這麼多。
拈花:「您昨日不是讓我今日出府嗎?我今日出去聽茶館里的人都在說,是因為家主害怕您以後爭奪沈府家主之位,所以下毒害了您,大家都在為您抱不平呢。」
說話時拈花的眉毛都快要跳了起來,沈思言卻沒多少反映,昨日她鬧得動靜不小,今日若沒人提才奇怪。
拈花動了動嘴,看向沈思言,有些欲言又止。
沈思言看了她一眼:「有什麼想問的?」
「小姐,真的是家主害得您嗎?」拈花問出這句話時,好似要哭出來似的,雙眼淚汪汪的。
眾人都說小姐傻,把本該是她的家產的讓了出去,可她記得小姐以前說過,說拿著那些東西才更危險。
當時她還不明白,現在她明白了,可小姐只要了一個青樓和一個勾欄院,沈府作為天下首富,這兩個樓不過冰山一角,為何家主還是不肯放過她呢?
沈思言笑了笑,看著拈花說道:「拈花,你記住,人非良善,都是被利益驅使的動物,誰都不要信知道嗎?也包括我。」
這個道理她前世早已看得透徹,沈懷遠的做法不足為奇,他現在雖是沈陶漪,可世人皆知,她沈思言才是名正言順的沈府的主人。
她爹沒去世之前,沈懷遠他們不過是靠著她爹過日子的一群米蟲而已。
雖然現在他是沈家家主,可只要她一天活著,他家主的位置就多一天威脅。
拈花搖了搖頭,神情堅定:「不,小姐,奴婢可以不信任任何人,但奴婢永遠信您。」
沈思言目光一滯,她想,原主應該是極好的人,才得了這麼忠心的下人。
「叩-叩」沈思言剛要說話外面就響起了兩聲敲門聲。
「小姐,李管家來了。」惹草進來低頭說道。
這也是沈思言第一次發現,惹草和拈花行的禮不同,拈花行的是侍女的禮,而惹草行的則是侍衛的禮。
沈思言點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起了床讓拈花給自己梳洗打扮。
看來是送地契的了。
沈思言穿了一件齊胸襦裙,下擺由月光白到藍色漸變,又用銀線勾勒出一隻只白鶴,搭配了一件月光白的披帛,相得益彰。
沈思言的臉本就長得秀氣,雖不是一眼萬年卻屬於耐看型的,更加顯得溫婉大方。
沈思言不緊不慢的出了卧房,去了前廳,又讓拈花煮了茶才讓惹草把李管家喊了進來。
「李管家,真是對不住了,昨夜未從驚嚇中回過神來略有些失眠,今日醒的晚了些,勞煩你久等了。」
沈思言不緊不慢的喝了一口茶,嘴上說的抱歉,但面上卻未有半分的不好意思。
李管家也是人精,頗為受驚的彎了彎身:「小姐說的哪裡話?小的是下人,下人等主子天經地義。」
沈思言「咯咯」笑了兩聲,換了個舒服的姿勢坐著:「李管家可是把地契拿來了?」
「是,家主一早便讓我準備好了,家主還讓小的叮囑小姐,莫要理會外面的傳言,咱們是一家人,萬不能因為外人的一兩句話傷了和氣。」
李管家將地契交給了惹草,惹草交給沈思言,沈思言看到是真的後點了點頭。
「讓叔父放心,我眼不瞎,什麼事兒啊我這雙眼睛都亮著。」
沒說理會,也沒說不理會。
李管家笑了笑,又從袖子里拿出一打銀票:「這是家主讓我交給小姐的,家主還說小面額的不好存放,便直接換了大面額的。」
沈思言點點頭,示意拈花接過來。
「勞煩李管家走這一趟了,只是我院里的茶有些潮了不好再招待李管家,還望李管家不要介意。」
這話便有趕人的意思了,李管家完成了自己的任務,巴不得離開這裡,辭了退便走了。
「小姐,需不需要奴婢再放點火?」惹草看了眼李管家的背影,對沈思言說道。
沈思言搖搖頭:「不用,我本來就沒指望著這點傳言就把沈懷遠搞垮。」
好歹也在家主位置上坐了一年,他自然知道該怎麼消除流言,她現在人微言輕,放一把火用處不大。
「我讓你查的事兒可有眉目了?」沈思言問惹草。
惹草搖了搖頭:「奴婢無能,此人就好像憑空出現一般,根本查不到任何消息。」
沈思言皺了皺眉,查不到…如果不是京城人士那就是此人身份複雜。
有些棘手啊。
「查不到算了,去查查那日我酒杯里葯的出處吧。」
沈思言擺了擺手,隨後又對拈花說道:「去把這些大面額的拿一部分換成小面額的,回來的時候順便買兩壇酒。」
前世雖然也少不了喝酒,但遠比古代酒的度數低得多,原主又是個愛喝酒的,為了隱藏好自己這偉大的靈魂,不得不逼自己一把了!
拈花惹草領命出了沈府。
沈思言把自己關到房間里開始她的創作,可能是因為剛到一個新的環境,新的靈感爆發的特別快。
到了午時多虧惹草的提醒才放下筆。
今日端來的總算不是白菜湯了,四素一葷一湯,搭配的很完美。
「拈花,把買的酒拿過來。」沈思言豪放一言。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你不逼自己一把,永遠不知道自己多差勁。
沈思言聞著酒杯里的酒味,絲毫不明白那些人說的酒香是怎麼一回事,分明嗆人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