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均田制,迫在眉睫!

第七十二章 均田制,迫在眉睫!

明末有多少人,登記在冊的人口數量為6000多萬,而這些人口皆為納稅的那批人,但是實際的數目更多。

保守的數字估計在1億3千萬以上。更有許多學者認為,明末的人口在2億左右。

單單是自己的治下,人口就突破了兩千萬。

也是著實讓洪朝聖吃了一驚。

人地矛盾,必須要解決掉。

不解決掉,崇禎遇到的麻煩,自己也會一點都不少的遇到。

「目前來說,鎮國公治下的百姓,對於土地的需求是極為迫切的,如果不能讓這些士紳把侵吞的土地給吐出來,那麼,我們治下的百姓就要成為流民!」

「吃不飽飯,他們就要起來造反,大明犯的錯,我們不能再犯!」

「尤其是,我們的士兵都已經分配了土地,軍人的家屬也分配了土地,整個江蘇,安徽,所有的百姓都在翹首以盼,他們都在渴望得到自己的土地!」

「這個時候,我們分配土地,乃是順應民心之舉,我認為,越是在這個階段,我們不能瞻前顧後,怕這個,怕那個,該均田的時候,就是要均田,此事,迫在眉睫,猶在滿清之上!」

洪朝聖針對會議的內容進行了總結。

隨後眾人開始討論起來。

分配的原則有三。

每人均分五畝土地,軍人分配十畝地。

就按照現在江蘇和安徽的人口,基本上能全都分配完畢。

但是,這裡面也有問題,第一,就是士紳的阻撓,第二,就是這個土地有好有壞,如何分配,這也是一個問題,第三,這個土地的性質也不一樣,有旱田,有水田,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需要趕緊拿出一個分配的章程出來。

「我的建議是目前這個階段,即便是分配到戶,我們也要建立生產隊,十戶人家組建一個生產隊,讓這十戶人家選拔一個隊長出來,生產隊存在的目的就是團結起來,目前,敵人很有可能從河南方向殺過來,所以,生產隊也是武裝起來保護自己的耕田!」

「隊長負責這十戶人家的耕田,耕田最好還是緊挨著的,我們需要沒收地主的耕牛,牲畜,將其交給生產隊來使用,此外,隊長都有試用期,試用期如果表現不好,可以將其換掉。」

「生產隊多干多得,少干少得,讓生產隊內部進行評價,如果有生產隊員覺得不公平,可以直接找村集體進行反應,當然,我們也需要給每一個人一份保底的收入!」

「此外,每一個村的生產隊都要組織起來,操練民兵,還有就是教育問題,我們要在每一個村落都要建立一個學堂,針對孩童進行教育,還有就是成年人,也要進行教育,這些就只能讓我們的政工幹部來多操操心了!」

「最後,我們要在村組織當中建立一個購糧點,鎮國公特設糧食局,我們按照市場價格來收購農民手中的糧食,鎮國公的稅收,一律收銀子,杜絕中間存在盤剝環節。在我們的治下,設立糧倉。當然,也要允許農民把糧食賣給其他的商人,但是,我們必須要規定一個價格,不準低於這個價格!」

「短時間內,土地不準進行買賣!」

「還有就是我們要在地方上琢磨興修水利,組建開拓團,但凡是開拓出來的土地,三年之內我們不收稅,一切勞動所得都屬於農民,開拓出來的土地,五年之內只收半成稅,五年之後,按照一成五的稅收,開拓出來的土地,

屬於生產隊!」

「此外,我還有一個提議,就是在農村設立供銷社,主要是扶著針對農民出售糧食,食鹽,布匹,以及各種生活必需品!」

「最後就是糧食問題,目前,鎮國公府治下,尚且還沒有收稅,針對士紳他們的名下的土地,我們要予以沒收,針對他們的糧食,我們也要予以沒收,我們需要給所有的農民預留一年的糧食,也就是說,每一個農民,無論是男女,至少,我們需要給他們留下六百斤的糧食,要讓他們堅持過完今年!」

「還有就是一些地主,如果沒有什麼極大的惡行,與已釋放,並且也要給他們分配土地!」

洪朝聖每提出一條,眾人就要開始激烈的討論。

除了軍政處之外,還有需要跟基層的幹部討論,還要跟農民討論,看看他們是否能夠接受這一套分配方案。

既然要均分土地,那麼就不能簡單的把土地給分了。

分地,這種事情,李自成也不是沒幹過,但是,你把土地分了,卻並沒有建立與之相匹配的稅收制度,導致的後果就是群眾雖然支持,但是,卻並沒有形成一個穩定的制度。

李自成最後還是在流寇的路上一去不復返。

說到底還是不耐煩和群眾在一塊作艱苦的鬥爭,只希望跑到大城市去大吃大喝,眼瞅著,能消滅大明,他完全沒有想法想要穩定大後方,又或者說,他想要穩定,他的部下未必就願意穩定了。

對於現在的洪朝聖來說,自然是要杜絕流寇思想。

均田制,迫在眉睫。

也要有一整套的制度來與之配套。

此外,洪朝聖還有擴軍的想法,自己標下的人口兩千兩百萬,按照一百比一的徵兵比例,自己手頭的軍隊至少也要在22萬人左右。

不過,洪朝聖現在多少也琢磨著寧缺毋濫,擴大洪家軍,首先還是要擴大地方民兵,民兵武裝團,再來擴大主力洪家軍的路線。

隨後,鎮國公府正式宣布了均田制。

但凡是鎮國公府治下的百姓都可以分配一分土地,至少是五畝土地,每十戶組建生產隊,每一個生產隊都要建立民兵。

舍此之外,所有的耕牛,牲畜,全都算是公有。

除了耕田使用之外,還有就是養殖。

隨後,軍政處寫好了公文,而後閻爾梅取出了軍政處的大印蓋了上去,洪朝聖也正式在鎮國公府的公文上面蓋下了自己的鎮國公大印。

公文一出,安徽,江蘇瞬間嘩然起來。

無數的百姓都開始歡呼起來。

鎮國公給他們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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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清覆明:從揚州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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