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三書六禮
原文再續,書接上一回。
上次講到陳家老爺和媒人深夜緊急來訪,說聽到傳言明天朝廷徵選秀女,急來我家,商量訂婚的事情。
父親在外經商未回,況且夜已深,也不適合打擾凌老太爺的休息,母親與大哥見事態緊急,也決定先按陳家老爺的意思,先把婚事定下來,免得節外生枝。
現在的情況,像外邊幾家連夜結婚當然是不可能的,但事急馬行田,先訂立婚書,就等於說這女孩是有主的了,希望能籍此逃過一劫。
中國古代的傳統婚姻習俗禮儀是「三書六禮」。
「三書」指聘書、禮書和迎書。
「六禮」指六個禮法,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
其中「三書」先於「六禮」,「三書」是「六禮」過程中用到的文書。
媒人說媒前,一般是男家看上某個女家,主動找媒人前往說媒。
媒人也不是貿然就去說媒的,一般是先各先問兩家拿了兩個年輕人的生辰八字,找個靠譜的算命先生算一算,看有生肖屬等等有無衝突不合之處,沒有問題才會發起說媒。
說媒的事,由女方家發起,也是可以的,一般會是男方家較優秀,女方家希望能與之結親。
訂婚,又稱婚約,按照民間習俗,是在結婚前舉行。
古時訂婚是很講究的,儀式包括訂立婚書、交換禮物、立媒妁人等。
媒人已有,大哥與陳婉,兩相歡喜,禮物小事,可日後補,現在關鍵就是訂立一紙婚書。
定親跟訂婚,是不同的兩回事。
訂婚可以是男女雙方家庭的一次見面,訂下書面或口頭的契約,並商量結婚的具體細節,例如聘金、酒席等,是雙方家庭的一次較私密的見面。
訂婚只是習俗上的一個流程,並沒有法律效力。
定親就是下聘的環節。
中國很多地方直到今天仍舊保留著而且十分重視這個環節。
定親一般是男方家庭派出重要親友由媒人帶領,帶上禮金、禮物等表示吉慶的東西,前往女方家庭,在媒人的招呼下,參加定親的男女雙方及家長親屬,一起見個面、吃個飯、喝喝酒,拉拉話,認認親,定親的儀式就算完了。
當然啦,不同的民族各有自己獨特的定親風俗。
但是無一例外,都是為了表示兩家人對親事達成一致的意見。
當我的母親同意先訂婚,事不宜遲,大哥立即準備筆墨。
陳府親翁如面:
小子凌軒與貴府千金陳婉經媒妁之言,預結秦晉之好。
謹另定犬子凌軒與貴府千金陳婉的完婚之佳期。
愚親家(兄)弟凌柏沐手叩手。
農曆五月六日預報。
龍鳳呈祥
一式兩份,我家與陳家各執其一,一紙訂婚書就這樣出來了。
看著好像說了什麼,但是細看,卻又什麼也沒說。
不過,表達了一個意思,就是陳家小姐陳婉已是有婚約之人了!
由於父親未回家,母親對於再往前的事情,暫時都不敢做。
陳家老爺帶著一絲安慰,和媒人離開各自回家了。
母親和大哥既興奮又擔心,一夜未眠都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