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會照顧好你和孩子!信我最後一次
他忽然想起有一次,自己和那群朋友酒桌上回來,隨手帶了一點兒炒花生米。
原本裝在褲兜里,想著第二天就粥吃的,沒想到喝醉了林清然給自己收拾,花生米骨碌碌滾了一地。
晴晴朗朗小心翼翼寶貝似的一顆顆撿起來,揣進兜里,嗦完鹹味兒才戀戀不捨的嚼碎吃了。
他第二天早上醒來,就看見晴晴巴巴的扶著門框,探著毛茸茸的腦袋往裡面瞧。
「爸爸,晴晴還想吃花生米,再吃一顆,可以嗎?」
而那一次,程易黑了臉,劈頭蓋臉一頓罵,之後怒氣沖沖的離開了家。
如今光影交疊,記憶不受控制浮現,程易只想狠狠抬手給自己一耳光。
晴晴顯然還記得。
怯生生的有些害怕。
朗朗已經變了臉色,小臉蛋上一片煞白,伸出手,拽著晴晴就要走。
「不吃了,朗朗和晴晴不吃了,爸爸不要生氣,不要凶媽媽……」
程易眼眶發燙,轉身壓下洶湧的情緒,趕緊拿了兩個小碗,一人裝了半碗筍片遞了過去。
「吃!當然可以吃!晴晴朗朗想吃多少都可以。」
程易紅著眼眶露出笑臉,走過去將碗筷放在桌子上,又道:「魚也熟了,咱們馬上就開飯。」
他說完又燒了一鍋水,將洗乾淨的菌菇放進去熬了底湯,又走到後面的雞窩裡,摸了一個剛下的雞蛋出來。
瞧見程易拿著雞蛋,林清然終於沒忍住站了起來。
她蹙著眉,咬著嘴唇,半晌才開口道:「那是要攢起來給朗朗扯布做褲子的,你……」
餘下的話林清然說不出口,喉嚨也已經發緊了。
孩子們長得快,即便頓頓吃紅薯,可是個子還是蹭蹭蹭的長。
這會兒是春天,早晚很冷,可是小傢伙們還是穿的年前的單褲,褲腳往上拔了老大一截,風一吹,凍得雙腿通紅,隱約泛著紫。
去年入冬,娘兒三都生了凍瘡,開了春都還沒好透,一沾水就疼得眼淚直掉。
林清然這才咬緊牙,上個月熬了大半個月的通宵,給人加工做褲子,買了一隻半大的母雞養著。
就準備下雞蛋好賣錢,給孩子們扯布做新衣裳。
如今雞蛋沒存夠就算了,昨晚齊老大帶人上門逼債,血淋淋的撕開她最後一道防線。
是啊。
或許,這一個雞蛋吃與不吃又有什麼關係呢?
三天六百塊,她要從哪兒去弄這麼多錢?
林清然咬著嘴唇,紅著眼,低頭不再說話。
程易熟練將雞蛋敲開,打散,沖入沸騰的水中,看見鍋里蛋花翻湧起來,他這才平靜且堅定的開了口。
「清然,錢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我來解決。」
程易拿碗,盛湯,一字一句堅定道:「從今往後,我會照顧好你和孩子,你相信我這一次,哪怕是最後一次。」
多說無益。
程易知道說再多也沒用,對一個人的印象的改變,豈是一朝一夕?
他會一步一個腳印,不管是贖罪也好還是自我安慰也罷。
這輩子,他難得重來,絕對不會再叫他的妻子和孩子受半點委屈!
林清然果然沒搭腔。
她已經抹去眼淚,起身掀開了鍋蓋,熱氣騰騰中,她嘴角極快自嘲抿了一下。
呵。
漂亮話說的再多,她也不會再信半個字。
當年,她給了他無數次機會,可是最後換來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和欺騙。
如今她已經半分錢都沒有了,再想要從自己身上坑走一分一毫也都是妄想。
山窮水盡,除了她這顆早就千瘡百孔的心。
十分鐘后,飯菜上桌。
熱騰騰熬出了蜜糖的紅薯,清蒸鯽魚,一大碗菌菇雞蛋湯,還有一大盤筍片炒酸菜。
熱氣騰騰,鮮香撲鼻,晴晴朗朗饞得趕緊抓起筷子,費勁兒的夾菜。
程易拿了紅薯,剝開皮,仔細吹了吹,一人面前放了一個。
「來,吃魚。」
他夾起魚肉,挑出刺兒,放在兩人碗里。
春季鯽魚溯游回水田裡產籽,這時候最是肥美,不過刺兒多,煎魚又費油,因此程家村裡吃的人不多。
程易也是回來的路上順手下田捉的。
挑完刺,在醬油里沾一沾,入口肉微甜鮮美,最是原本好味道。
實在是太餓了。
兩隻小傢伙吃得頭都沒抬過,只是含糊不清的說著話。
「真好吃!晴晴喜歡吃筍!也喜歡吃香香噠魚!」
「朗朗吃完可以洗碗,再吃一點點!」
……
程易心裡柔軟成一片。
他剛拿起紅薯準備吃,一抬頭就看見林清然在看自己。
她微微側著頭,眉頭蹙著,手裡攥緊筷子,用力得指關節都在泛白。
見程易看過來,她終於沒忍住開口,道:「程易,你到底要幹什麼?家裡已經一分錢都沒有了,你還要打什麼主意?」
她說著,眼神落在了晴晴朗朗的身上,眸光柔和中帶著決然,「如果你想對孩子下手的話,除非我死了。」
良久,程易忽的一笑。
他剝好紅薯皮,遞給了林清然,又裝了一碗菌菇湯遞給了她。
「很燙,吹一吹再吃。」
他柔聲道:「這些魚籽你吃吧,小孩子吃了會變笨。」
邊說著,他邊拿起筷子將魚籽挑了出來,金燦燦的,誘人的緊。
他並沒有回答林清然的話,只是良久后,才輕聲開了口。
「我不過想你們好好的,僅此而已。」
…………
一頓飯吃完,程易麻溜洗了碗。
村口趙大媽送了褲子過來,剪線頭,上紐扣和拉鎖,一條褲子給二分錢的工錢。
瞧見程易在家,她怯怯縮縮的扔了褲子就走,臨走前還小聲叮囑林清然看好褲子別被程易偷了去賣錢。
林清然應了聲,拿出工具包開始幹活,叮囑晴晴朗朗就在院子里玩兒別跑遠。
至於程易,洗完碗筷后,抬腳就出了門。
三天六百塊,對於重生的程易而言,咬咬牙,應該能掙到。
而且,他心裡已經有了想法。
一路順著泥路走到村口,程家村年初剛剛通了中巴車,一元錢一個人,單程跑縣城。
程家村所在的縣名叫元安縣,是個大縣。
背靠長江,在這個陸運不發達的年代,水運賦予了這座縣城最大的輝煌和底氣。
程易還記得自己小的時候,跟著他爹去元安縣看貨船下貨。
霧蒙蒙的長江邊,大大小小的碼頭林立。
光著膀子的縴夫喊著號子,賣力的吆喝,揮汗如雨。
而碼頭上,一個個姨太太,身姿曼妙,穿著旗袍錦緞,撐著一把油脂傘,手裡頭拿著小花手絹兒,輕輕抿著紅唇,美眸顧盼,等著自家男人回來。
足以可見,八九十年代里,跑船是真掙錢。
因此,元安縣還得了個別稱,叫做——清末的小上海。
村口這會兒站著不少人。
這些年隨著思想和國家政策,再加上元安縣原本就發達,因此去縣城做生意的人也逐漸多了起來。
雖說還是有些不光彩,但是掙了錢,嘗了甜頭,也有不少人跟著干。
眾人三三兩兩的聚在一起,抽煙聊天。
瞧見程易一出現,頓時就有人笑了開。
「喲!這不是程家二小子嘛?瞧瞧這行頭!皮夾克!牛仔褲!這甩髮可真時髦!這是要去哪兒呀?該不會是去話劇團,要當大明星了吧?!」
這話一說完,眾人頓時笑了開。
「可不是么!這可是咱們程家村的大明星!多氣派!多時髦!」
「以後啊,咱們指不定都得找他要簽名呢!」
一群人鬧哄哄的笑成了一片。
然而程易只是淡淡的看了他們一眼,並沒有說話。
他心裡頭哪兒能不明白?
這些人都是在找樂子,挖苦自己而已。
可是上輩子,自己偏偏當了真,每每聽見有人這麼說,他就心高氣傲得不成樣子,心裡頭止不住的得意。
可不是么?
他現在,村子裡頭也是出了名兒的!
再要不了多久,即便是在這元安縣,說出他程易的名兒,那也是響噹噹的人物!
於是每次遇見別人打趣自己,他總是忍不住跟著吹捧自己一波,成了村子里的笑柄。
重生一次,程易選擇沉默。
口舌之爭,他不屑,也不必。
周圍人原本還等著程易和他們吹牛炫耀,最好再說點兒什麼縣城裡亂七八糟的事兒,好叫他們解解悶兒。
沒想到程易這次居然沒反應?
為首的是個小青年,叫陳耀生,村子里要說二流子,程易第一,他絕對第二。
他就站在程易邊上,帶頭起的哄。
穿著一件卷了毛邊兒的中山裝外套,黑色的確良的褲子,敞口布鞋,嘴頭嚼著茅草根兒,斜睨了一眼程易。
「程哥?咋?今兒個心情不好?」
他呲牙,悶聲問道。
程易抿了抿唇,笑著搖了搖頭,「我有正事兒要做。」
正事兒?
陳耀生一臉狐疑。
咋?
轉了性了?
還是又準備做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兒了?
他正好奇準備多問兩句,就聽見中巴車的鳴笛聲響起。
不遠處,黑漆漆的尾氣冒了出來,揉進白色的清晨霧氣里。
「咔嚓……!」
司機開了門,穿著藍色卡其布制服套裝的女性售票員探出了頭,朝著外面大喊:「上車了上車了啊!東西全都自個兒拎著,丟了咱們可負不起這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