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三元橋通告
今天晚上的時候,我在微信群里看到一個通告。是關於高安鎮的三元橋。
其中說到,高安鎮三元(風雨)廊橋違反了防洪和河道管理的相關規定,未經有關部門的批准,擅自在河道範圍內建設,屬於違法建築。
該建築本身存在一些防汛隱患,一旦河水上漲,可能會影響到商鋪。給商鋪的擁有者帶來很多的不便,可能會影響到他們的正常生活生產。因此通告中指出,要求他們在6月10日之前離開那裡。
在通告中並沒有指出是否會拆掉三元橋上的建築,只是要求人們撤離那裡。不得繼續經營下去或居住。
通告一般是由專業機構或者部門發布的,具有規範性和一定的約束力,通告中所說的注意事項是要讓我們去執行的。而在上文的通告中有提到,讓商鋪的擁有者在6月10日之前離開那裡。那麼,商鋪的擁有者就必須在那之前離開。否則的話,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因此,通告中所提到的事是我們值得注意的,並且要去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