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降臨《行屍走肉》
額,陌生的天花板。
胡勝眨了眨眼睛,掀開身上的被子,撐起身體,環視了一圈。
「我這是怎麼了,追劇追到睡著啦?」
他發現自己睡在一間裝修高檔的陌生卧室里,周遭一片混亂,許多衣物被翻的亂七八糟的,沒人收拾,一把黑色的手槍靜靜地擺在床邊的床頭柜上,旁邊放著半盒彈藥。
這,是真槍呀。
望著那把嶄新的手槍,胡勝腦袋一抽。
他想起來了,昨晚晚上,他看完了《行屍走肉》的大結局,想起那些慘死的劇情角色,想起了那些腦殘編劇們的各種腦殘操作,他氣的猛拍了下桌子。
然後,最愛的快樂水瓶子倒了,倒在了桌下的插座上,倒在了他的人字拖上。
然後,事故發生了,他觸電了。
麻,癢,痛。
劇烈的痛苦很快淹沒了他的意識。
額,我好像掛了?
真特么倒霉。
想著想著,胡勝臉色一白,眼角也不自禁地抽搐了幾下。
他今年三十八歲了,是家中的獨子,也談過幾次失敗的戀愛,沒有找到能夠結婚的那個人,奮鬥了十幾年,終於熬成了一家公司的高管,過上了年薪幾十萬的小康生活。
可惜,父母因病早逝,又沒有其他兄弟姐妹,並沒有親人和他分享這份成功。
這麼想來,除卻幾個關係比較好的朋友和親戚外,這個世界,其實也沒有多少值得他留戀的東西了。
想著這些,胡勝有些出神。
就在這時,一股巨量的信息忽然湧入了他的大腦里,伴隨著腦內撕裂般的痛楚,一個名為里昂?卡斯特的醫生的記憶極速在他腦中閃過。
日,好痛。
就像是塞了一根炙熱的烙鐵。
這種痛苦持續了十幾分鐘,胡勝咬著牙,慢慢停止了掙扎。
這是哪位大神在整我呀?
他睜著眼睛,額頭上滲出細密的汗水。
媽的,比生孩子還痛。
胡勝抬手將右手放到眼前,果然,不是那條記憶中自己的手臂了,白色的皮膚,汗毛濃密,肌肉強壯,一塊鑲嵌著鑽石的勞力士手錶正戴在手腕上,閃閃發亮。
上面的時間顯示,上午十一點。
真是富二代呀,光是這塊表就要十幾萬美元吧,夠他兩年的薪水了。
通過記憶和大腦中的訊息,胡勝已經確認,他現在的身體屬於里昂?卡斯特,二十六歲,一位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國王郡的醫生。
現在的時間是2010年6月9號,距離災難爆發已經過去了一個月。
如今,世界各地都在喪屍的攻擊下淪陷了,無數人死去變異,大街上擠滿了那些怪物。
說起來,這位里昂醫生也算是非常倒霉了,他的父母在災難初期就已經遇難,里昂本人收到消息后傷心過度,大量飲酒後引發了低燒,在家裡休息了幾天,他就悲催地發現,周圍的鄰居大多已經變異成了恐怖的喪屍。
更悲劇是,里昂醫生住在六樓,是這棟公寓的頂層,這裡沒有電梯,想要離開公寓的話,就必須從樓梯道那裡離開,而樓梯道那裡,最少已經擠滿了十幾隻喪屍。
親人全部逝去,逃生也沒有希望,煎熬了一段時間后,這位年輕醫生不想再忍受更多的痛苦,於是在昨天晚上喝下了大量安眠藥,在睡夢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胡勝起身來到衛生間,看著鏡中那張標準的白人英俊臉龐,
呼出一口濁氣。
作為《行屍走肉》的老粉,他雖然非常喜歡這部美劇,但是真的讓他自願放棄過去和平生活,來到這個悲催的末日世界,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但,事已至此,誰也沒有辦法改變。
唉,積極地面對它吧。
嘿,朋友,謝謝你的身體。
胡勝低聲呢喃,自我催眠,他拍了拍自己還帶著蒼白病態的臉龐,對著鏡子說。
「那麼,就讓我作為里昂?卡斯特,努力地活下去吧。」
「在這個艹蛋的世界里,不留遺憾。」
作為一個穿越者,和那些掙扎求生的普通人相比,他擁有自己的底牌。
里昂閉上眼睛,默默感受著體內的異狀,在他的心臟周圍,盤踞著一團奇異的能量,隨著心臟跳動,一絲絲能量分裂出來,融入血液里,流轉全身。
他也不知道這是啥,只能猜測可能是某種比較高級的能量。
這是世界對他的饋贈,這股能量能讓他的身體擁有更強的恢復力和爆發力,能免疫各種毒素和病菌,並隨著時間流逝,逐步強化他的身體。
即使被喪屍咬中,他也不會被病毒感染。
那些恐怖的喪屍對於他來說,更像是數量巨大,成群結隊的飢餓野獸。
這能力雖然很牛逼,但也是個必須被保守的秘密,如果泄露出去的話,肯定會給他帶來無窮無盡的麻煩。
對他來說,人類和槍械才是最危險的敵人。
調整好心態,里昂仔細地在自己的公寓里搜查了一番。
找到物資並不多,幾瓶啤酒,一些飲用水,幾塊巧克力,幾塊麵包,還有一把擁有一盒三十顆子彈的勃朗寧手槍。
里昂咂咂嘴,這點吃的,還不夠他塞牙縫的呢。
顯然,作為一個單身人士,里昂先生並沒有儲備多少物資,而大多數食物在前段生病時間裡已經基本耗盡了。
也許正是因為這樣,那位年輕人才會選擇自殺吧。
里昂心中一嘆,看來今天,必須要闖出去了,否則,沒有食物,他會餓死在這裡。
拿起那把黑色的勃朗寧手槍,裝滿彈夾,里昂仔細地觀察了一番,在原主的記憶里,這是他父親送給他的成年禮物。
里昂先生並不擅長射擊,只不過參加了幾次射擊訓練培訓班,只有十米之內勉強能做到不脫靶的水平。
不過,這位先生還算是上進,沒有參加那些墮落的娛樂,他更喜歡各種競技運動,因為長期訓練,身體素質比普通人更加靈活和強壯。
在現在這種世道,這算是一種巨大的優勢了。
還好不是自己原來的身體,不然,那種跑兩步就喘的亞健康身材,真的很難在這種世界活下去。
將手槍放入腰間的槍袋裡,里昂毫不客氣,吃掉了所有剩餘的食物,又連幹了兩瓶啤酒,這些只能勉強讓他墊了下肚子,體內的特殊能量讓里昂變得更加強大的同時,也讓他的食量大增。
飢餓狀態下,他無法發揮應有的戰鬥力,必須吃掉更多的食物,才能滿足身體的需求。
又找了一圈,在衣櫃的角落裡,里昂找到了一根木質的附帶簽名的棒球棒,不知是什麼木頭,既輕便又堅固。
心中一喜,這可是近戰利器呀。
要知道,《行屍》世界里的喪屍對聲音非常敏感,使用手槍的話,很容易引來周圍的其他喪屍,讓自己陷入被包圍的死地。
使用冷兵器卻沒有這樣的顧慮,既節省彈藥,又不會發出太大的聲音。
從廚房裡找來一些長釘和金屬絲,里昂根據電影里的方法,裝上鐵釘,纏上金屬線,很順利就製成了一根殺傷力十足的金屬狼牙棒。
他拿起球棒,換上一身適合運動的牛仔褲和運動衫,在客廳里模擬練習了上百次揮擊,直到自己有把握直面喪屍的攻擊后,才停下了動作。
是時候了,總要和喪屍干一把的。
就當是在狩獵野豬吧。
里昂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他並不准備直接衝擊樓梯道里的屍群,那是蠢貨才會幹的事情。
雖然不懼喪屍病毒,但是被咬下幾塊血肉,流血過量的話,一樣會有生命危險。
握著手中的狼牙棒,里昂屏住呼吸,貼著大門聽了聽,並沒有聽到奇怪的聲音。
確認再三后,他躡手躡腳地打開大門,緩慢拉動,沒讓大門發出過量的響聲,確認沒被發現后,里昂探頭往外一看。
非常幸運,六層的走廊上空無一物,沒有喪屍遊盪了。
也對,如果大門附近就有喪屍的話,原主里昂先生這段時間不可能過的這麼安寧。
輕輕呼出一口氣,里昂心中一松,如果可以,沒人願意直面危險。
他半蹲著身體,沒有往樓梯的方向前進。
國王郡只是一個小縣城,居民數量可能不到一萬,大多數美國家庭都喜歡住在獨棟的別墅里,里昂這樣的公寓式住宅,只受沒有家庭的年輕人喜歡。
他記得,這裡每層只有五家住戶,順著樓梯數過來,里昂家是第二家,而這一層的人口加起來,應該都不超過十個人。
右邊第三家是他的鄰居,一家證券公司的職員,好像名叫鮑勃,中年禿頂的男人,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死了沒有。
潛行了大概十米,鮑勃的房門出現在他眼前。
里昂試著推了一下,紋絲不動,應該是被從裡面鎖住了。
祝他幸運吧。
里昂想了想,沒有敲門,而是選擇繼續前進。
他不想在門外製造任何響聲,免得引來其他地方的喪屍,飢餓和虛弱還在糾纏著他,讓他無法發揮正常的實力。
又潛行了接近十米,另一扇敞開的房門出現在他眼前。
里昂回憶了一下,這裡好像住著一對離異的單親母女,雙方並沒有什麼交集,他甚至已經忘了對方的樣貌。
不過想來,像這樣房門大開,要麼是沒有人在家,要麼是裡面的人已經死了。
只是不知道,這裡面還有沒有喪屍。
緊了緊手中的狼牙棒,里昂躬著身子,走進了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