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 收編衙役
「朝廷給百姓的恩惠一經他們的手就大打折扣,他們反過來再去對百姓搜刮壓榨,咱們苦心制定的多少為政舉措都成了隔靴搔癢!」
「你們說說,可有什麼辦法應對?」
「皇上,」陳大受道:「臣有個一己之見,也不知是否妥當?」
「你說說看。」
「依照制度,吏員在九品十八級之外,終其一生也沒有升遷之望,有官之權而無官之名,以致其貪墨之心更甚,而且少了很多顧忌。」
「而現在還有個難題擺在眼前,在取消科舉之前,會試和殿試三年一次,算上恩科也平均兩年多才有一次。」
「每次錄取的進士也多則二、三百名,少的時候不足一百人,所以朝廷有足夠的官職來安置他們。」
「但自從京師和江南兩個大學堂開辦幾年後,每年都有數千學生畢業。」
「雖然很多人去了工程院、科學院,學堂和官辦的工商業中任職,而且朝廷新開闢的疆域也吸納了很多人。」
「但若長此以往,這些地方的官員也終究會有人滿為患的那一天!」
「到時一面有許多官員無處安置,一面又要去錄用一些學識能力差很多的吏員來為朝廷辦差。」
「不如讓大學堂畢業的學生一律從普通吏員做起,然後視其政績依規擢升,就可收到一舉兩得之效。」
「你們看陳占咸這個辦法如何?」黃越問眾人道。
「臣以為這個法子可以一試,」弘晝道:「但其似乎只適合文官,不適用于軍隊。若軍中有了許多無品的官員,帶起兵來怕有些阻礙。」
「臣以為和親王說的在理。」班第道。
見其他人也紛紛附和,黃越道:「那就這麼定下來,先在黃河以北、江南和西北各找出一個省試行,對出現的問題加以修正,力爭明年在全國範圍內施行。」
「施行以後以前的吏員統稱為品外官員,可以依政績擢升,各級官府一律不再以其他途徑招錄吏員。」
「正如陳占咸所說,這些人有了升遷的指望,就要時刻顧慮著自己的政績和官聲,貪墨的心思和膽量就會小了很多。」
「官吏的事情有了著落,衙役的問題也要解決,你們有什麼想法,儘管暢所欲言。」
「皇上,」史貽直道:「衙役為官府所用,本屬官差,但千百年來地位卻極其低下。」
「現今雖然脫了賤籍,卻沒有多少改觀,以至於很多百姓以子弟中有人在官府中做衙役為恥。」
「如果儘是靠一些父子相繼、兄弟相攜的油滑之徒,或是為害鄉里的潑皮無賴來充當,終究難以徹底改觀!」
「而且,衙役的薪俸為地方上自籌,其實就是掏知縣自己的腰包。」
「縣裡便把他們的薪俸降到低得不能再低,任由他們去壓榨百姓,收受陋規,然後再按照那些上不得檯面的規矩拿出錢來孝敬上憲。」
「明面上看是縣裡給他們發薪俸,實際上每個衙役對上憲的孝敬都比拿到的薪俸多出幾倍不止。」
「結果就是縣裡每多一個衙役,地方官就多了一個人孝敬,以至於衙役越用越多。」
「一個小縣動輒就有上千人,甚至兩、三千人的也很常見,這些人一年就要從百姓身上搜刮多少?」
「臣只是盡自己所知把其中的情事說出來,但茲事體大,該如何興利除弊,變革圖新,臣不敢妄言,還請聖意裁奪!」
「你這分析的已經夠透徹了,這個主意朕拿了!」黃越道:「命全國各府、縣依據沖、繁、疲、難上報所需衙役的人數,由軍機處與相關各部會商審核。」
「將人數確定下來之後,挑出一些好的留用,其餘的冗員一律開革!」
「然後將衙役收為官府吏員,薪俸與無品官員相同,而且與官員一樣由戶部各省分司的正項中支用。」
孫嘉淦道:「這樣一來,衙役的身份地位就立時大不一樣了!這可是他們求之不得的事!」
「但若想徹底改變在百姓心中的形象,還要從嚴監察,使其不得為害百姓才行。」
「你說的對!」黃越道:「既然是朝廷的吏員,必然不能再留用那些潑皮無賴,為害鄉里之徒!」
「這樣的人一律開革,一個不留,人手不夠可以再擇優招募上來。再不濟可以從就近的駐軍中挑選一些好的補充過去。」
「各府、縣檢察廳要加大對所有官員、吏員的監察,如有貪贓枉法、欺壓百姓者,查明實據,依律嚴辦!」
「臣以為皇上的這個法子可行!」劉統勛道:「衙役以前地位低,官員瞧著他們極是卑賤,百姓對他們又恨又怕又鄙視。」
「他們頂著這個不好的名聲,索性就破罐子破摔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都做得出來。」
「如今成了官府的吏員,不僅薪俸多了,更是一件臉面上光鮮的事,怕丟了這個身份,行事上必然會檢點很多。」
「只是這裡有一點臣請皇上留意,朝廷按各府縣的沖、繁、疲、難核定所用吏員的人數,這個數目不易把握得精準。」
「人數虛多,空耗朝廷的銀兩,人數定得少了,不敷使用,地方上的差事也容易辦不下來,就怕有的官員乾脆放任不管了。」
「原來在一縣之內有品級的官員極少,一年中連縣城都未必走出去幾次,一應的差事只能依靠胥吏和衙役們來辦,所以才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
「如今變革制度,務必要防止縣下的鄉村、保甲疏於管控。」
「你說的很是,」黃越道:「鄉村、保甲不但不能疏於管控,還要比以前加強。」
「將各保長與衙役一起收為官府吏員,發給薪俸,一併的接受考績,卓異的予以褒獎,不稱職的予以開革,永不錄用,在所轄的甲長中選出優秀者繼任。」
(這時縣下的鄉村實行的是保甲制度,十戶為一牌、十牌為一甲、十甲為一保,分別設牌頭、甲長和保長。)
「知縣管著以下有品級或無品級的官員,官員管著吏員,保長管著轄下的甲長、牌頭。」
「把下級的政績納入上級的考績依據,牌頭做得好,有機會升為甲長,甲長做得好就可能升為保長,成為官府吏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