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瘟疫橫行
縱觀歷史,在南宋以前,整個長江以南大部分區域都是荒蠻之地,除了少數的土著和遷移、逃難的人員形成的少數的人口聚集地以外,大部分地區都是為開發的原生森林、沼澤地區。
河流密布,加之瘴氣的問題,導致整個南方的平均年齡要少於四十歲。天災、人禍,還有和自然的抗爭之下,人的非正常死亡的比例居高不下,因此,在這個時期,如果觸犯法律,罪不至死,就會被流放到交州自生自滅。
所以,在中原地區,甚至北部地區,對於交州的感官都是談之色變的。如果孩子淘氣,父母就會恐嚇他們,如果再頑皮,就送到交州喂水龍王去。
整個交州,在漢朝的存在感非常低,雖然士家在廣信非常有勢力,倘若放在中原地帶,也不過是個頗有家室的小地主。
因此,士燮在少年的時候,就被送到潁川求學,實在是沒有辦法,要想晉陞,除了走出去,別無他法。
在這種世人都不看好的地方,就算中原地帶逃荒迫不得已也很少來交州,實在是太偏了。
所以,整個交州,這麼大的地方,在現代至少有兩三個省這麼大的地方,才人口剛出百萬,在現代不過是一個中等縣城人口數量。此時,中原地帶,隨便一個州至少兩百多萬人口,豫州和冀州更是達到五百多萬人口。
而造成交州人少的除了這些原因,還有一部分是瘟疫。
交州人和野生環境交戰,瘴氣叢生,很容易被傳染鼠疫、天花、瘧疾等等疾病,這些疾病傳染性極強,在沒有有效的治癒和防疫手段下,基本上一人傳染,一個村十不存一的現狀。
而這些傳染病古人又沒辦法區分,所以就統稱為瘟疫,不同的瘟疫治癒方法又不一樣,剛剛總結一點經驗,在其他的地方卻沒有效果,因此,基本上所有人都素手無策。
話說回來,坐在門檻上托腮發獃的稚奴,沒有人知道稚奴在想什麼。
他在想自己居然穿越到東漢末年來了,這個人如草芥的時代,自己的結局會怎麼養呢?自己的歷史不太好,只知道自己的便宜老爹最後成為了交州牧,最後被孫吳滅了,整個家族降而復叛,最後全家死光。
自己會和歷史上一樣嘛,最後被孫吳騎在身上,砍了腦袋?
那自己該怎麼辦呢?
反抗、起義、征戰、平定天下,可別逗了,自己也玩過遊戲,知道基本盤的重要性,如果真的有可能的話,自己的基本盤就是交州這塊地方,要啥沒啥,人口就這麼點,地方這麼大,和土著作戰都夠嗆,幾仗一打,別說攻城略地了,後勤都是個大問題!
自己該怎麼辦呢?是最後等差不多了,帶著家人投奔司馬懿?自己能活到那個時候嘛?人家為什麼看得上自己?
但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自己捫心自問,自己真的要如其它門閥一樣,去爭霸那渺茫的至高神位嗎?
天下大亂、十八路諸侯、什麼劉備、關羽、曹操、趙雲這些,拋開一切客觀來看,還是蠻熱血沸騰。
如果有一天,和這些歷史上知名的人物會晤,會不會一個照面就被砍了腦袋?結束自己短暫而又毫無作為的一生?
或許會,或許不會,自己也沒有想清楚自己該怎麼辦!
不過誰又說得准呢,是時勢造英雄,而非英雄造時勢。真到了那一步,是環境推著他往前走,後退就是萬丈深淵。
劉喆回過神來,清晨的陽光曬在身上,
現在是夏天,自己身穿短褐絲綢褲子,頗有些不倫不類。
天氣漸漸炎熱起來,稚奴對著一旁穿著桃色紗衣的女孩喊道:
「翠雲,走,我們去給爺和娘問安去了!」
這是每天必備的流程,要知道這個時節,晚上天一黑,基本上幹啥啥不行的年代,點燈油爺不過時世家的特權,而就算這種特權也不是每天都可以的。
像稚奴這種的小兒,一不用讀書,二沒有要緊的事情處理,基本上天一黑,吃完飯除了睡覺就是數星星。
所以,稚奴天剛蒙蒙亮就起床洗漱,發一會呆,等天色大亮差不多了,向長輩問安。
剩下一整天,就沒特別的事情,除了發獃就是到處溜達。
至於為什麼自己老爹給自己起稚奴的乳名,他比較難想通,因為這個可是李治的乳名,怎麼會出現在自己身上呀。除了巧合,很難有比較好的說法了。
他起身後,身後的翠雲趕緊把他屁股上的灰塵拍乾淨。
翠雲長他五歲,負責他的平時飲食起居,內定就是同房丫頭的角色。翠雲是自己老媽一次外出時候在路邊撿的,看翠雲模樣俊俏,是個美人胚子,就帶回來專職照顧他。
士家祖宅在廣信縣城南三里處,是一個大莊園,前後有幾萬頃良田給寄居在門下的民眾耕種。
祖宅非常大,前後院子、廂房、客房、偏房等等上百間,除了內院幾個院子,由稚奴和本家人居住,外部的房間由僕役、護院居住以外,基本上都是空置的。
稚奴和翠雲居住在內院一個單獨的院子裡面,那麼為什麼他要和母親分居呢?其實也是規矩使然,世家子弟在斷奶之後,為了培養男子膽氣和擔當,都會和母親分房居住。長於婦人之手,長大後有什麼出息呀。
不過,他和翠雲所在的院子離爺爺士賜的院子和母親劉雯的院子非常近。
自己的便宜老爹非常專情,自己的幾個哥哥和自己都是母親一人所生,按理說士燮已經出仕做官,按照禮法來說,可以有至少一個妾室。但是士燮年近三十,只娶了母親一人,沒有其它女人亂搞過,這也是他對自己老爹認可的原因之一。
男人有權有勢,有幾個不好色的,在古代取個兩個妾室實屬正常不過。不過自己老爹士燮,恪守本心,只專情母親一人,就算這些年和目前分居兩地,也不曾娶妾,實屬難得。
同樣的,他作為士賜最小的嫡孫,士賜那是喜愛的不得了,從小沒事就喜歡把他抱在懷裡,讓他有些厭煩,甚至每次都揪掉士賜的幾根鬍子也還是樂此不疲,疼愛不已。
也難怪,自己的幾個哥哥在士燮走的時候,全部帶走了,放在老爹自己身邊親自教養,而幾個叔叔在外做官,孩子也都呆在身邊。
因此,難怪士賜對他特別鍾愛。
當他跨過兩個院落,就來到了士賜的正中院子前,老遠隔著窗戶,就看見自己的便宜爺爺在書房焚香看書。
他不急不慢,走進正門正廳,書房在正廳一側,令一側是卧房。
「爺,孫稚奴來問安了!」
他隔著曇珠帷帳,對著書房的士賜喊道。
立刻,裡面傳來士賜的笑聲:
「哎呦,我的孫孫來了,快到裡面來坐。」
士賜頭髮花白,身型健朗,清瘦不失威嚴,看著走進來的稚奴,滿臉慈笑,一把把他拉到身邊的坐塌上,問道:
「乖孫,吃了沒?」
他搖搖頭。
「咋到現在還沒吃,那不是餓壞我的乖孫了。士福,死哪去了,快點把熬好的黍米粥送過來,餓壞我的乖孫拿你們是問?」
士福是士家累世的管家,從他爺爺一輩就是士家的管家,因其忠誠,賜於士姓。
「誒,老爺,粥剛才看,還差點火候,我現在再去催催。」
半個小時后,他在士賜這邊硬吃了一大碗素米粥和一點薺菜,趕緊到母親那邊去。
還好兩遍相聚不遠,還沒到就看到自己的老媽在正門等自己了。
老媽溫柔地彈落了他頭髮上的落葉,憋了翠雲一眼。
老媽劉雯,年近三十,保養得非常好,一臉貴婦樣,舉止投足間不失溫文爾雅的姿態,大家培養出來的子女,果然不一樣。
稚奴趕緊說道:
「母親大人,是我自己跑得太急,翠雲在後面追也追不上,所以你別責怪她了。」
劉雯溫柔地牽著他的手,說道:
「嗯,我知道了,吃了沒?」
「剛在爺那邊吃了些許,已經飽了。」
「走了這麼遠的路,也該消化了一些,來到屋裡吃些點心,離晚飯還早呢。」
這個時節,基本上不流行一天三頓法,早上一頓,傍晚一頓,算是過去了。
勞累一天,埃近十個小時,到傍晚基本上都餓得前胸貼後背。
中午沒有主餐,但是有條件的,基本會吃點糕點或者其他吃食,墊一下肚子。
每天基本都會來這一出,還好他提前留了肚子,被強行投喂的感覺很不好,但是來自於長輩的愛,不好拒絕。
吃了一些東西后,便和劉雯在偏房坐塌上說話。
「稚奴,這些天,別往外面去了,縣城那邊有瘟疫,聽說已經死了不少人了,切記要小心。」
「啥,瘟疫?」
稚奴一臉好奇的問道。
「誰說不是呢,聽說患上瘟疫的人,都是皰疹,全身流膿,患上的人就算不死也變成麻子,很恐怖。」
聽著老媽這麼一說,他第一反應那不是天花嘛。
天花咋治的來?
他突然陷入了沉思。
「稚奴?......稚奴?........稚奴?」
劉雯喊了好幾聲才把他從沉思中喚醒,看著他回過神來,劉雯一臉嗔怒說道:
「你要嚇死為娘呀,叫你好幾聲,都不回我,以為你被水龍王勾去魂了。」
「娘,哪有你說的那樣,我剛在想事情。」
劉雯嗤笑道:
「你才幾歲,心裡會有啥事?倒是那個天殺的東西,自己一個人在雒陽快活,也不派人接我們母子過去。」
這個他就不知道怎麼接了,確實,自己老爹把自己和老媽丟在廣信這邊,雖然吃喝不愁,但也頗為冷清。
要說不嚮往此時世界上第一的城池雒陽,那是假的。
不過,雒陽,我終歸要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