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個一千字
畜牲都顯出形了,這時候真的感謝網路,叫他千夫所指。
…………
家附近有村子拆遷了,老媽說快輪到我們了,這房子住不了一兩年就得搬,你注意別往家裡買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我說,好。
轉頭老爸往家裡買了一台家用型麵條機,老媽說,現在特殊原因,有了這個,就不用出去買麵條了,我說,好。
再轉頭老爸又往家裡買了一台冰櫃,老媽說,多一個冰櫃可以多儲存一點菜,夏天還可以買好多冰棍,我說,好。
我以為這就是單純的以防萬一,後來想想,要是我來買麵條機,冰櫃,他們看到了會是什麼臉色?皺緊眉毛,眼睛向下看,嘴巴抿起,你買這個有什麼用?就好像我是拿著錢出去燈紅酒綠的揮霍一空,用身上最後幾個子兒買了些用不上的東西做掩飾一樣。
所以他們是覺得我浪費錢了,可是那錢是我自己賺的啊,沒偷沒搶,光明正大,所以是我不應該往家裡買大件,浪費錢,對嗎?
一些小玩意兒壓根用不上,沒必要買,吃家裡住家裡,更是不用花一分錢,這樣來說,我攢的錢應該很多了。
可我還需要買其他的東西啊,我不能淪落為一個賺錢工具吧?我這輩子賺的錢,起碼,要有一半花在我自己身上,才行吧?這樣我才能說服自己好好的活。
所以,我還是要花錢的,我要為我自己花錢,我要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我要學點東西提升自己,我要讓我花的錢有價值,我想至少我要對得起我自己。
但是他們不準,於是我的快遞開始避開他們拿回家,我的錢包開始對他們保密。
這次我又一次拿了快遞迴家(是兩條冬褲,可無理由退換貨的那種),她說,你別花錢了,多攢點以後結婚的時候帶過去,生孩子時候能省你不少力氣。
所以我現在累死累活的上班,是為了以後不知道那冒出來的男人減輕負擔?我這錢全是給個陌生人掙得?我的錢為什麼不是我的?我花我自己掙的錢,怎麼就不為以後著想了?
我的錢,憑什麼給一個陌生人,讓他來支配?
更不想結婚了。
簡直就是火坑,地獄,有人願意做英雄,做勇士,我崇拜,敬佩,可我怕疼,跳進去,就爬不出來了,還有隨之而來的明槍暗箭,我沒那麼熱愛生活,可我也怕死,有著最基本的求生欲。
退一萬步說,我現在賺的錢,算是嫁妝錢,這應該算是底氣,而不是為了什麼什麼事兒做的備用金。這個錢一旦用在我未來的家庭里,那我剩下的就不再有什麼婚前財產,而是只有夫妻共同財產,徹底被綁定給另一個人,幾乎沒有什麼回頭路可走,萬一離婚,甚至還有個冷靜期,兩個月,心狠一點的夠我墳頭長草了。
不婚不育,養活自己,給父母養老,報過養育之恩,也就能走了。
不給人家添麻煩,我自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