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再逃
葉知秋怎麼也想不到,為什麼會在濱江灣小區碰上王大少。
不過似乎以王大少的土豪程度,在這裡出現好像又理所當然。
王大少手中的水槍也不知道哪裡買來的,根據機關槍一樣,葉知秋觸不及防之下一下子就被水滋了一臉。
王大少身旁還有幾名男男女女年輕人,都被他突兀的舉動弄得一愣,還沒反應過來。
結果王大少大喊一聲「他是《仙劍》作者葉知秋」,立刻有男的反應過來,憤怒舉起手中的水槍。
另外幾人一看,雖然有點不明所以,也跟著掃射過來。
一旁離葉知秋不遠的小女孩被水濺到也並不在意,以為這個帥帥的大哥哥跟著一起玩,高興得直拍手。
「哥哥,我的槍給你。」
可愛的小女孩見葉知秋沒「武器」,體貼地送上自己手中的水槍。
被打得毫無還手之力的葉知秋眼睛一亮,想也不想接過奮起反擊。
只是,小女孩用的是粉紅色的兒童款水槍,和王大少等人手上的規模相比不可同日而語,反擊的葉知秋門戶大開,反而被射得更慘。
「狗作者我讓你把林月如寫死!」
「這槍是給碧瑤的!」
「這槍是給林月如的!」
「這槍是給趙靈...啊呸!今天老子就要替天行道!」
一邊掃射一邊罵罵咧咧的王大少只覺得心中暢快無比。
爽啊!
沒想到來游個泳,居然被他逮到了條大魚!
這邊的動靜太過熱鬧,引起了零零散散分佈在泳池各處的人的注意,還有人舉起了手機。
葉知秋雙拳難敵N手,加上武器太拉胯,無奈之下猛地一個俯衝,整個人跳入了泳池中。
王大少等人自然不會放過他,發現水槍沒效果后,也紛紛跳下去。
結果在水中形勢戲劇性出現了反轉,王大少等人頂多算是「會游泳」的水平,和葉知秋這種「江中小白龍」相比水性差遠了。
追又追不上,葉知秋時不時殺個回馬槍,「以一打多」一下子鬥了個不相上下。
然而,漸漸圍觀的眾人知道被追的是葉知秋時,竟離譜地又有兩三人大喊著「狗作者」追了上來。
結果就是,葉知秋被水滋了個爽...
岸邊,氣喘吁吁的葉知秋和王大少各躺一張椅子上,葉知秋還好,明顯平日運動不多的王大少好一會才緩過來。
葉知秋沒好氣道:「你喜歡的角色是林月如?」
「不是!」王大少咕咚咚喝下一大口冰可樂,理所當然:「我喜歡趙靈兒。」
「哦對了,還有酒劍仙。」
葉知秋臉色一黑,「那你拿水槍射個屁啊!」
王大少嘿嘿一笑,坦然道:「提前打不行啊。」
「誰知道你後面會不會喪心病狂再寫出點什麼孤兒劇情。」
葉知秋:「......」
葉知秋沒接話,也拿起一邊的飲料喝了一口掩飾尷尬。
見葉知秋沉默不語,王大少猛地反應過來,瞪大眼睛不敢置通道:「卧槽不會吧?!」
「走了!」
葉知秋毫不猶豫起身,再呆下去真的有危險。
「哎等等等!」
王大少連忙叫住,急道:「有正事!」
葉知秋疑惑轉頭。
王大少從解釋道:「上次《華夏詩詞大會》那事多謝你了。」
「贊助這節目賺翻了,我家老頭都說這是我有史以來的做得最好的一次投資。」
葉知秋擺擺手,想了一下道:「最近華央那邊在籌備一個新節目,規模挺大的,可以去聯繫一下。」
王大少一愣,接著眼睛猛地一亮。
「兄弟義氣啊!」
王大少高興之下就要上前勾肩搭背,葉知秋一陣惡寒,連忙閃開。
......
當天,葉知秋被王大少一眾人在泳池用水槍圍攻的視頻被曝出,立刻吸引了不少書迷的注意。
視頻中,「狗作者」、「這槍是給林月如」的叫喊聲清晰無比。
雖然被圍攻的葉知秋貌似凄慘,但一眾讀者沒多少同情的,紛紛在視頻下幸災樂禍。
「打得好啊!」
「看到狗作者這麼慘,我就放心了。」
「卧槽那妹子往哪射呢。」
「有一說一,狗作者身材真好啊,平時看起來挺瘦,沒想到那麼有料。」
「攤牌了,我是女書友,我原諒他了。」
「長那麼帥,怎麼就不幹點人事呢。」
「靠這比不但跑得快,游得也真快。」
「哈哈哈笑死我了,七八個人追還差點被絲血反殺。」
「這泳池牛逼啊,這是在華海市嗎?怎麼沒見過這個地方。」
「我住的小區濱江灣泳池!沒想到狗作者居然也住這裡!以後知道去哪裡堵人了。」
「不懂就問,在哪裡?」
「...打開地圖,華海市CBD邊那一塊綠色的就是了。」
「卧槽,上去查了一下房價,亮瞎我狗眼。」
「狗作者這麼有錢的嗎?!」
「不奇怪吧,不止小說,光是歌曲方面狗作者都不知道賺多少了。」
......
華夏電視(電影)某局,影視審核部。
廉明收起午睡的摺疊床,打了個哈欠揉揉眼睛站起來。
中午他根本沒怎麼睡,看了一會微博,被「王大少圍攻葉知秋」的熱搜吸引了,還在下方發了一句「打得好」的評論。
沒錯,廉明是《仙劍》的書迷,喜歡書中女主林月如敢愛敢恨的性格。
結果,林月如居然死了,著實把他的心堵得不行,所以看到狗作者葉知秋被「打」才那麼痛快,連午覺都顧不上睡了。
中午不睡,下午崩潰,不過也沒辦法,活還是要乾的。
他是審核部動漫組的一名審核組長,主要負責送審作品的內容審核工作。
無精打采地打開一部兩天前送審的作品,廉明留意到作品名字是《那年那兔那些事兒》。
這個名字好像有點熟悉?廉明腦袋還有點迷糊,往作品提交人看去。
「拾光之秋動漫工作室」。
廉明猛地反應過來,記起曾經看過的一條微博。
這不就是葉知秋所收購動漫工作室那部作品嗎?!
一下子,廉明精神起來。
狗作者的作品啊?那可要好好審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