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紅豆》評測 你是想1年過三百六十五天還是1…
這是一個我非常想認真寫好的一個評測。不僅僅是因為本好,也是因為人好。
在打這個本之前,紅豆這兩個字在我的理解中。
是每一回喝奶茶我都會要額外加的,甜甜的,會在嘴巴里爆開的小顆粒。
是動漫《火影忍者》中英年早逝的上忍阿斯瑪懷孕的妻子。
是那首寫到「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採擷,此物最相思。」屬於唐代詩人《王維》的詩句。
那麼今天打完這個本,《紅豆》這倆字就會在我心中多出一個含義。
《紅豆》是一個優秀的劇本殺。
如果說《燃燒》是全程高能,是讓我前笑后哭的一個包哭本。
那麼《紅豆》就是前面我沒哭,我自以為我能忍住不哭,但最後淚崩的本。
如果說《燃燒》屬於是我找到了共鳴,淚點較多,讓我前後都哭的很均勻的本。
那麼《紅豆》就屬於,淚點集中,一旦哭出來,就讓我完全剎不住車的暴風雨式哭泣的本。
最開始小李同志在問我的幾個問題中,提到,假如你是一個神仙,請挑選一個超能力,你會想要怎樣。
我毫不猶豫,我說,時光倒流。
后又問我,如果你可以帶一個人去一個地方度假,你會想要帶誰去哪。
我答,我想一個人去爬山。
我嘴上是這樣說的。(但其實內心的OS,要不把DM拐走跟我一塊爬山吧,哈哈哈,但是覺得一開始就開DM玩笑不合適吧。哎,還是說,我自己一個人去爬吧)
但其實我是最害怕爬山的。但畢竟是當神仙,那就用用法力上個山頂好了,哈哈哈。
想去爬山,只是因為我曾經答應過一個很重要的朋友要一塊去爬山,後來因故沒去成無比遺憾,導致成,現在去爬山這件事,反而變成我自己的願望了。
腦子裡的想法各種閃爍,其實在現場也就是幾個呼吸之間。
其他的我就不說了,自己體驗,然後我就領到了屬於自己的本。
說實話,這個本,非常符合我這個人的性格。
回到家后,我發了一個朋友圈,朋友圈是這樣寫的。
玩的陶景辭一開始一直沒哭
看到99這個數字的意思后
綳不住了
蘇曼音用盡自己的一生蹉跎等待
只換來與陶景辭如此短暫的相處
最終就連最簡單的葬在一起這樣的願望都未能實現
遠行的歸人啊,莫怪山川之神錙銖必較,你可知相思,是有重量的。
人生在世,若真得一女如蘇曼音,夫復何求?當真死而無憾
所以說小李同志給我發這個本,還是非常了解我的。劇本殺這種東西,就是需要和熟悉自己的人一塊,才能玩出感覺。
其實說到99這個數字,我還是有話要說的。
蘇曼音一生一世只愛一個人,只守護一個人,用一輩子換來與陶景辭99天的相處。
而我卻是在之前經歷過的一段感情中只用了一口就將99天吃完了。
都是99天,只是一個寡淡,一個濃烈。
這是不同的時代賦予的不同人生。
在過去那個沒有手機,只有座機一般人還用不起的年代,信息的傳遞是十分閉塞的。
而如今這個時代,信息通達,只有你在的地方有信號,人人都可以隨時隨地保持聯繫。
這就導致了兩個99天的不同。
一個99天需要一輩子來守護,來等待。
而另一個99天,只需要三個月零7天。
看著劇本中我的蘇曼音一身民國大家閨秀的穿著,上身白色貂裘披肩,對著一輪殘月深情獨白。
這賞心悅目,美輪美奐,動人心魄的場景。
結合我自己的經歷,一直忍住沒哭的我,再也綳不住眼淚,暴風哭泣。
猛抽衛生紙。
最後寫一寫關於這個本的宣傳詞。
蟬鳴聲里,重溫一場江南舊夢。
夏日的永晝,遠道而來的風,橘子汽水的黃昏、夕曛和晴空,水墨畫里的遠山與煙波,霽月與清風破碎的銀河,滿月的清輝還有水墨蘊藉的徽州。
那是神明垂眸俯視的人間,是歷史褪色的倒影,是舊夢遺落的滄桑遠行的歸人啊,莫怪山川川之神錙銖必較,你可知相思,是有重量的。每當一風吹過,都是神明在低語:「她不言相思,只說天上的滿月和南方的紅豆。」
你的一生是由每一年和每一年和每一年組成的。
每一年是由365天組成的。
那麼你,究竟是想把生活過成一年有365天,還是想把一天過365遍。
這完全取決於你自己。
生活中把一天過365遍的人比比皆是。
而劇本殺最大的魅力就是,在你無奈的重複的每一天中。
讓你在365天每天都一樣的每一天中,能讓你活出365個不同的精彩來。
這才是我喜歡劇本殺的原因。
不喜歡的工作可以換,不喜歡的環境可以換。但是內心的堅守不能換。
下面寫一寫上一章最後提到的我和我的春天最後的故事。
我的初戀大約持續了兩年多。
在2010年那個時代,大學生是沒有在校結婚這種先例的。
如果有,那一定是我消息閉塞,總之在那個時代,我是沒有聽說過的。
所以春天那會兒就告訴我,說,你現在還在上大學,結不了婚的話,咱們就先訂婚。
我說,好,那就訂婚。
說這話的時候,我還沒滿20歲,那會兒我還上大二。
大學二年級,我是個天真浪漫的孩子,啥也不懂。大二上半學期結束后,學校就放假了。
趁著假期,我就開始了人生第一次去丈母娘家。
我那會兒就是愣頭青一個,對於女婿上門應有的禮數和規矩,幾乎是一竅不通。
出發時,還是我媽給我塞了300塊錢,說,這趟去可不能空手忘了禮數。
2010年的300塊錢,還是很有購買力的。我手心裡捏著錢,就出門了。我按照春天提供的路線,老老實實的坐上了公交車,一路顛簸,下了公交,我就見到了春天。
去之前,我很緊張,下了車,見到春天熟悉的笑,我不緊張了。
一路步行就往前走,那會的S市大街上穿梭著的都是紅色的三蹦子,我剛想招手坐一輛。就遇到了春天的熟人。
於是,我和春天就成了坐在熟人拖拉機後面拉著的稻草跺上的乘客。
車子晃晃悠悠的往前開,說實話還是蠻愜意的,新鋪的馬路還泛著白花花的光澤,道路兩邊店鋪也逐漸多了起來。
我就問春天還有多久到,春天說快了,我就瞄著一個看著還算大的超市,拉著春天下了車。
其實我人在超市的貨架的跟前轉悠,心裡是不知道應該買點啥的。
好消息是,我手裡帶的錢,買這裡所有的東西,每一樣錢都夠。
壞消息是,春天跟我一樣,手足無措,不知道買啥。
最後只能有啥買啥,看哪個像是禮盒,就買啥,總之最後買到兩隻手提不下了,就對了。
看著喜慶,禮多人不怪。
說實話,當我到了地方的時候,我自己搬了個小板凳,往吃飯的圓桌子上一坐。我整個人都是懵的。
當時的我,用今天的話說,多少有點社恐。
一張大圓桌,我只認識三個人,一個是春天,一個是春天她姐,還有一個只見過一次面的她哥。
其餘的把目光統一都放在我身上打亮我的人,我全部不認識。
我坐在我的凳子上,不知所措,如坐針氈,手腳往哪裡放的都覺得不對勁。
還好,阿姨比較深明大義,給我遞了一雙筷子,說,小夥子,別緊張,都是自家人,吃飯。
我接過筷子,這才覺得,至少,自己的右手總算是放對了地方。
吃飯的時候被例行詢問幾口人,家住哪等等,我已經記不清了,只能說,這頓飯我一碗本來就能飽了,最後硬是在不由分說的熱情下,吃成了一碗半。
我第一次去人家吃飯,怎麼可能剩飯在碗里,我可是個社恐啊!
於是我只剩下一條路,就是撐死我自己。
飯後,我伸手幫忙收拾,說實話,我那笨手笨腳的樣子,一看就是在家裡從來不會刷碗洗盤子的人。
哪像現在,自從退伍回來,樣樣都會。
阿姨就一邊刷碗,一邊繼續和我聊天說話。
幸好阿姨很和藹,不然我覺得我可能會因為社恐而短時間喪失語言功能。
其實,就我那個一張嘴就臉紅的老實巴交的樣子,誰看了都會懷疑這孩子將來畢業進入社會到底能不能行。
春天吃完飯就去屋子裡歇著了,顯然這是在給我和阿姨相處留下充分的時間。
我笨手笨腳的棒阿姨刷完盤子,這才結束了聊天,進屋找到了春天。
春天說下午要去祭祖,叫我準備準備和她一塊去。我說,好,你說去哪就去哪。
下午,我和春天步行去祭祖,我們倆先出發。
夏天天氣熱,我穿的是涼鞋出的門。
當我隨著春天走進田埂地的時候,我就發現,沒多久我的鞋就開始不斷陷入泥地里有些拔不出來了。
很快我的鞋就完全淪陷,徹底走不動了,再往前走,就是腳底直接與泥地的親密接觸,而距離目的地還有一段距離。
我沖著春天抬了抬腳,涼鞋早就沒了樣,我說自己估計是去不了了。
春天看了我一眼,沒說話,自己去了,我就坐在路邊等她。
等她回來,已經是半小時后了,她沒說話,就一直走在前面,我跟在後面,心裡很忐忑。
後來,在春天那,我就成了沒吃過苦的人。
一直到走,我都不知道,我到底表現的如何,評價怎樣,我一無所知。
後面,我們走到最後,我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的時候,已經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