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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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惑像一個三角金字塔一樣冒在了我的頭頂。
你們哥譚的警察有沒有點職業道德和素養啊!我攝像頭都拿出來了你就給我看這個?
這樣的話為什麼我剛剛要辛辛苦苦在外面爬水管上來啊!
我直接一路塞錢上樓不就得了嗎?
39.
這個小混混和警官打了個招呼,溜溜達達地來到了蝙蝠燈前。
我意識到我不能再隱蔽了。
這個傢伙一定是和我一樣,接了高昂的報酬,要來調查蝙蝠家族的秘密身份!
為了不讓多的一個人和我分一杯羹,我決定先下手為強!
身穿黑色棉衣的我一個帥氣地翻身,落到了天台上,穿著的拖鞋不合時宜地發出了咔噠一聲響。
那個小混混聽到了聲音,面帶驚恐地轉過了頭。
40.
糟糕糟糕糟糕——
兩個人的內心同時出現了共鳴。
我意識到自己渴望「硬著來一架」的想法已經破滅。
而他原本以為迎接自己的會是蝙蝠家族的一記鐵拳,沒想到會遇到一個把自己渾身捆得圓圓的黑色橢圓體。
我從厚重的衣服裡面探出了頭,壓低了自己的詢問道:「你,幹什麼的。」
對方則像接頭一樣,抬起一隻手捂住了半邊嘴巴,非常「不為人知」地回應道:「我是小丑讓我過來破壞蝙蝠燈的運作的人,你呢?哪邊來的?」
顯然,他是把我當做同樣過來警局天台幹壞事的人了。
「我是來蹲蝙蝠俠的。」
對方肅然起敬,立刻急切地說:「你老大是誰?雙面人還是黑面具?太可怕了,這簡直不把你的命當成命啊?你有沒有買蝙蝠家族保險?沒有的話可以找我幫你買一個,希望再次見到你的時候還是四肢健全的。」
我故作深沉地搖了搖頭,沒有再回應對方的話。
哥譚人內部第一準則,切勿交淺言深,對方識相地閉上了嘴,又仔仔細細地打量了一通我,兩個人渾身透露出蕭瑟的氣息。
換句話說,看上去這個人就活不長久了。
畢竟——那可是蝙蝠俠啊!
雖然蝙蝠俠不殺人,可絕大部分街頭混混在遇上他之後還恨不得乾脆被殺了呢。
被打斷膝蓋骨或者渾身上下彷彿被開泥頭車來來回回碾過好幾輪這樣的體驗。
一般情況下還是能不體驗就不體驗為好。
我很清楚,對方此時的閉嘴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在他眼裡,我是一個被某位哥譚市著名反派推出來的幸運兒,即將在這座城市搞波大的。
這種情況下,「幸運兒」和敢死隊也沒什麼區別了。
如果我是個精神病的話,下一秒他就得人頭落地了。
41.
這位小混混順手關上了門,用邊上的雜物堵住了天台的門,甚至用鎖鏈把門給堵死了。
我嘆為觀止,覺得自己還是對哥譚人不夠了解。
就這操作,起碼得是搶了三個銀行才學會的吧。
42.
我戴著墨鏡,走近了看向對方即將盜取的蝙蝠燈,這個小混混很有靈性,但不多。靈性的地方在於他知道要偷走蝙蝠燈的燈泡。
至於為什麼我說不多嘛……我看了看尚且亮著的蝙蝠燈和邊上的電線,友善地替這個人關閉了電源。
別為了偷個燈泡把自己給電死了啊,這看上去可是高壓電。
43.
眼前的小哥對此一無所知,他還在潛心對燈泡進行竊取。
「對,就是這樣,往左邊擰,對。」終於,我看不下去他反方向把燈泡擰緊的騷操作,親自上手讓這位被電燈泡閃了大半天看不見上面文字的大哥成功擰下來了蝙蝠燈泡。
看上去很普通。
就……只是一個燈泡而已?
我們兩個看上去都很失望,怎麼會就只是一個燈泡而已呢,這可是蝙蝠俠的周邊欸,起碼得有一些象徵這是蝙蝠燈的證明吧?比如說蝙蝠俠留在這裡的攝像頭?
遺憾的是,在我和喬治(這位小混混在我對他指點過後決心自報家門)的一番搜尋之後,還是沒有在現場找到任何有關於蝙蝠俠的東西,我們倆個都很失望。
但凡找到個蝙蝠鏢,掛到eBay上面,都可以賣出起碼二十刀呢。
掙錢渠道喜減一。
44.
喬治對幫助了他完成這項艱巨的任務的我很是感激,決定請我吃一頓街頭的烤腸。
「放心,那是紅頭罩的地盤,據說老闆本人是紅頭罩的駢頭,也有人跟我說那是紅頭罩最滿意的烤腸店,所以從來沒遭遇過其他黑丨幫的人去他那兒收保護費,很安全的。」
我十動然拒道:「但是我還有任務在身上,要不你就當欠了我一頓?」
喬治遺憾地點了點頭,從自己的口袋裡抽出一張白紙,熟稔地捏成了一朵小白花的形狀,「阿門,願你活著。」
下一秒,對方臉色大變,我也聽見了雜亂的腳步聲響起。喬治抄著他的戰利品燈泡一口氣從天台上蹦了下去,消失在了夜色當中。
蝙蝠燈在某一個瞬間忽然暗了下來,這樣的情況已經引起了GCPD警員的注意。
拜喬治所賜,現在大門那裡還有剛剛放好的雜物堵著。
我把蝙蝠燈上面的指紋痕迹一一擦除,又把剛剛上來用的鉤爪槍收好。
我懺悔,這個裝備是沒有經過盧修斯叔叔同意從我家集團裡面薅的,雖然那是我家集團,但是俗話說得好不問自取即為偷,這麼做是錯誤的行為,阿門,願我主保佑我。
GCPD的警員們有一點很好,他們中很大一部分都是酒囊飯袋。
哪怕有人把線索擺在了他們的眼皮子底下,而他們拿出了顯微鏡,也依舊可以睜著眼睛裝瞎子,看都不看直接忽略掉。
曾經的我對他們這種上班即摸魚等下班、偶爾收個錢就把人給放出去的工作態度相當不滿,現在就不一樣了,我現在相當滿意,因為現在是我被追著躲到了天台大門的上面。
這個凸起的小型露台邊沿還有著矮牆,裡面沒什麼垃圾,可能是正常情況下沒人會爬到這上面來?據說在夜晚會有蝙蝠俠矗立在這裡,消息不保真,但是來源是我的三哥提姆·德雷克。
我在那收到了【蝙蝠家族偷拍照片.ZIP】,壓縮文件很大,看來我哥是蝙蝠家族的真愛粉。這樣的話是不是可以說他是追星成功了?
畢竟投資自己喜歡的超級英雄這種事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的,最起碼你得有錢吧。
我不負責任地胡亂猜想著,倒在了地面上。
接下來就是等蝙蝠俠了。
45.
根據推特、ins和臉書上我關注的幾個黑丨幫成員(以及他們的家屬)的最新推文顯示,剛剛蝙蝠俠在鑽石區剛剛毆打了可憐的企鵝人。
我打了個哈欠,剛剛上來調查的GCPD成員們早就走了,大半夜的站在天台這裡吹風可太涼颼颼的了,而且調查了半天,也就一個蝙蝠燈的燈泡壞了,他們警員又沒有聯絡蝙蝠家族成員的方法,能怎麼辦呢?
「讓那些蒙面怪胎們自己發現這個吧!」
一位警員嘲弄地說著。
在蒙面義警們橫空出世之後,GCPD的公信力再創新低,以前只是單純沒有民眾信,黑丨幫還是會給給他們錢打點一下的。
現在呢?連黑丨幫都不信任他們,畢竟戈登警長為了處理自己治下的這群蛀蟲,把無間道玩得彷彿碟中諜中碟中諜,壓根分不清誰才是□□的馬仔,誰又是黑警,大家紛紛內鬥,蝙蝠俠坐收其成。
所以這群警員們就從工作累(幫黑丨幫打掃後續)錢掙得多,變成了出工又累又窮,隨時還都有可能會得罪黑丨幫的苦差事。
這位警員都在考慮要不要去投奔以前相熟的那個幫派頭頭了。
畢竟這裡是哥譚,遇到這種人渣,很正常。
我放平了心態,在哥譚市能夠對我懺悔自己的罪惡的人太多了,我無需走進教堂,每一個地方都能給我開一個大型懺悔室。
也是出於這個原因,我才逐漸變成了一個深居簡出的社恐。
瑞吉兒能和我當上朋友絕對是她夠自信,也從來不會向我懺悔。
畢竟她這輩子干過最壞的事,就是把全校所有人干過的壞事放在傳單上然後滿學校紛發——順帶一提,她的宣傳單裡面還很好心地省略了我。
得知這件事後我深感無語,不過學校的其他人多半也不認識我,沒人懷疑這個傳單是我發的。
46.
因為遇見的這種人太多了,我對他們的心態把握得相當準確,這些人絕大部分都能夠在和我聊上第四句話的時候,非常標準地一哭二喊三跪在地上抱頭懺悔自己以前犯下的罪行。
阿門,這種時候我就很想回復他一句:現在才知道哭才知道道歉才知道後悔,早幹嘛了哥們?
原諒你是我主應該做的事,不是我。
我要做的,就是負責送你去見他老人家去。
47.
奇怪,為什麼我對存在的信仰的態度就像對待欠薪十萬年的前老闆,光是腦海里想到都還充滿了不爽。
之所以沒有把人真的送去見他老人家,還是因為我不想在停薪的時候還要加班工作,度假就要有度假的樣子。
總不能一天到晚看我的同事在正常人世界開著書店喝著小酒吃著米其林餐廳,自己卻在和一群戰爭狂同事待在一塊一天到晚聽他們吹捧老闆吧?
呵呵,那種生活過了十萬年之後我的評價是不如不過。
48.
奇怪,這些對上司和同事迸發的怨念是哪裡來的?
難道這是我以前的工作經歷?
什麼公司會錄取一個未成年女高中生啊?黑心企業吧,雇傭童工,不愧是我們哥譚市。
民風淳樸,人才濟濟。
以及,我果然是被布魯斯老爹收養的,親生的哪會需要受這種苦。
49.
就在我滿腦子胡思亂想,即將一口氣睡過去的時候,一道黑影打在了我的身上,遮住了皎潔的月光,下意識地,我抬起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