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7章 審訊
當尹尚被面前的這位粗野的鄉社長告知,他因與趙獲妻趙氏有染,姦情熱戀下向趙獲下了毒手。
尹尚當即就被這事給氣笑了,他堂堂一尹家嫡子,會因為一個昔日徒隸的妻子而殺人?
也就是你們泰山軍過來了,不然就算他自己看不上,就是隨意賞賜給下人,那個趙獲都要像條狗一樣曳著尾巴討笑。
但等尹尚看見同被拉進鄉公所的趙氏后,他沉默了。
因為這個趙氏他還真的認識,而且還真的就和他有染。
不過關係也就是如此了,這人是母親身邊的婢女,而如她這樣的人,在塢中不知道有多少,要不是這人曾幫自己隱匿過身份,他尹尚甚至還記不住這趙氏。
但現在看著這哭哭啼啼的趙氏,尹尚決定先沉默一會,看局面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怎麼就成了殺人犯了呢?
……
尹尚這邊的鄉社長叫劉元,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泰山軍退伍老卒。
他早年曾是濟北國名將劉延手下的悍卒,之後在汶水邊隨一眾同袍投降了泰山軍,之後更是以勇敢而被拔入泰山軍。
要不是有這份際遇,這劉元和那躺在自己面前的趙獲沒什麼區別。
都是泥里人。
所以,當鄉人們告訴他有關趙獲的信息后,劉元就在心裡與這趙獲有了共情。
如劉元這樣的人,他甚至連姓都是加入泰山軍后才有的。
當時還叫元的悍卒,因為眷念舊主劉延死得悲壯,所以就申請姓劉,而泰山軍還真的就准許了。
此後劉元就隨泰山軍一路東征西討,在隨樂進東征虎牢時,已經是一名隊將了,之後因為地方上缺吏,而劉元又覺得年紀大了想安定下來,所以就申請做了尹氏壁這邊的鄉社長。
對於這個結果,劉元是非常滿意的,因為鄉社長在地方上算是入品了,已經算得上叫一聲官,他手上光管理的塢壁、里社就有五處,滿打滿算能管大幾千人。
所以劉元如何能不滿意呢?
可以說,有了泰山軍,有了王上,他劉元才有了這一切。
但如果貪心的話,那就是劉元有一個地方覺得可惜。
那就是據一些軍中的袍澤們講,王上似乎並不想定都在洛陽,說什麼洛陽的氛圍太妖,不適合咱們大太。
劉元是個粗人,不知道洛陽妖在哪裡?但王上既然這麼說了,看來日後都邑或許就真的不在這了。
這就是劉元可惜的地方,畢竟就是再不懂,還是明白一個京畿地區的鄉社長肯定要比普通鄉社長來得重的。
其他不說,光日後讓兒子入京讀書一件事,要是能在家門口讀,那肯定是所有父母都盼望的。
在被分配到這個叫北山口的鄉后,劉元就已經知道自己日後的根就要扎在這了,所以在北山口的日子,他都是盡量秉公做事。
畢竟日後根基就在這,如何不得照顧著點鄉情呢。
所以,在趙獲的母親來鄉公所報案后,劉元就帶著鄉里的書吏到了鄉公所。
當時,公所長,也是鄉里的捕盜已經讓幾個鄉卒搭好了席棚,所里的仵作也等候在了那裡。
漢時就已經有了對屍體和活人身體進行檢驗的技術吏,而且一直是官員們查明案情的重要手段。
咱們張王的老丈人蔡邕就對這些司法細節有過解釋,將受害人的傷情按照傷、創、折、斷、深淺、大小定其罪之輕重。
這還是一些鬥毆案,現在則涉及到了兇殺案,所以鄉裡面更是看重,早就讓人去縣裡去請了仵作下來。
沒辦法,一個縣也不過三四個仵作,平日鄉裡面有事,一定要提前托他們下來勘驗的。
而最近分到鞏縣的這位仵作更是不得了,據說在軍中培訓過,對於屍體創害是有經驗的。
現在,劉元終於帶著大小人等過來了,有他這個鄉社長在,仵作就在一眾鄉人的注視下開始勘驗席篷下的屍體。
劉元在被軍中分到地方時,是經過簡單的培訓的。
大太建制雖然開天闢地,但大體上和漢家的制度是差不多的,都非常注重於縣以下的基層。
除了縣有完備的僚屬外,鄉也有刑名的責任。
當然鄉肯定和縣沒法比的,劉元手下除了文書、主薄、捕盜等幾個固定編製外,其他都是各公社派過來的幫閑。
就如這一次,不論是捕拿尹尚還是趙氏、還是去縣裡請仵作下鄉都是這些公社裡的人來做的。
可以說,鄉班子和公社的骨幹們就是大太在基層的抓手了。
此刻,劉元就站在涼棚下,看著仵作在勘驗屍體。
他還是很重視這件事的,鞏縣作為京畿地,其實還是非常好管理的,這裡的黔首在漢家管理下,說好聽點是文儒,說難聽點就是懦弱。
劉元以前在軍中的時候就聽過一些分到並北和平州的袍澤是如何難的,那裡胡漢雜交,桀驁不遜,一言不合就是拔刀相向,一年光人命案就不知道多少。
凡是分到那裡的袍澤們,沒有一個不頭疼的。
甚至別說那些胡漢雜糅了,就是一些冀州地也是如此,治下民真的是兇橫,他甚至還聽說過有人軸到在鄉社長面前自戕的。
在這些地方做鄉社長,你是一點狠話不敢說,不然一言不合就死給你看,你就說你受得了不。
而京畿地方果然就是不一樣,你就說分田地吧,以前在河北、并州,哪個不是殺的人頭滾滾?但偏就在這,是那麼溫文爾雅。
豪強們溫文爾雅的給了地,黔首徒隸們溫文爾雅的收了地,就北山口鄉這個地方,四個塢壁和一處里社,攏共就死了六個人。
這還都是泰山軍到了地方上,揀選出的不法來殺的。
所以,現在鄉里忽然出了這麼一個命案,你說劉元重視不重視。
在大太的制度下,所有刑名案子中人命案是最嚴重的,報案人甚至可以在任何時候就到鄉或縣裡報案,甚至可以直接擊冤情鼓。
而在人命案中,勘驗致命傷又是至關重要的,所以必須是鄉或縣裡的主官現場主持才行。
其實這一次劉元也算有違例的地方,那就是驗屍的時候,必須得在受害人被害現場,或者是屍體被發現的地方才行,而不是現在將屍體拖到了鄉公所的外面。
但趙獲是死在家中的,他那老母親也不懂這些,只託了幾個社裡人,背著兒子的屍體到了鄉里報案。
所以,也就只能如此了。
現在天氣炎熱,最近還大旱,劉元也顧不得這些細節了,開始命令仵作儘快驗屍,不然屍體腐爛了,他自己也要被殃及。
此時趙獲的屍體就擺放在蘆席上,全身上下都已經赤裸,劉元能看出這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窮苦人,全身上下都是勞動的痕迹。
看到這裡,劉元的心中就已經有了憤怒。
這邊,仵作也開始了勘驗屍體,他很細心,整個流程也是培訓過的。
他先是翻看了席子上的屍身,檢查全身上下有無創口,然後就開始查看五官,之後眼瞼、腳趾、穀道這些角落也逐一檢查。
等做完這些,他就從匣子里取出了一塊銀板探入了死者口中,然後觀看了一下銀板,又在紙上寫了寫。
等他全部勘驗結束后,時間已經快過了半個時辰,眾鄉人們早就等得焦躁了,見仵作檢查完了,就紛紛鼓噪:
「是不是中毒了。」
「我看就是中毒,獲的臉那麼扭曲,不是中毒是什麼?」
仵作並沒有受這些外界的影響,而是對劉元稟告:
「劉鄉長,死者全身並無創害,唯有舌頭腫脹,還布滿了斑點,這的確是中毒的癥狀,但卑下的銀板在探入死者的口中,卻並沒有變色,所以並不能確定死者一定是死於毒殺。」
仵作這番話說得還是非常保守專業的。
但劉元卻有自己的想法,他問:
「有沒有一些毒是不會讓銀板變色的?」
仵作點頭,承認是有。
接著劉元又問:
「那趙獲的舌頭是不是能說明他就是中毒死的?」
仵作抬著頭看了一眼劉元,在劉元直接稱死者的名字時,仵作就猜到了劉元的傾向性。
所以他又斟酌了一句:
「癥狀的確是,但有沒有故意下毒,還是無意中下毒就不清楚了。」
劉元一擺手,大大咧咧道:
「這就是我的事了,行了,你將報告寫好,我們在場幾個人都會簽字的。」
這又是一項大太的制度,那就是凡是仵作簽訂的驗屍報告,必須在場的諸多官吏齊齊簽名,如是作保,日後有出入,一併擔責。
見劉元這般,仵作也只好沉默,然後退下去寫報告了。
而劉元在有了仵作的驗屍結果后,心中已經有了計較。
他還是很信任仵作的結論的,因為大太和漢家的仵作是不一樣的,後者幾乎是民間賤民,幾與贅婿等同,是真正的不可接觸的人。
也正是如此,這些人常常會被人賄賂,隨意編造偽證,以至於漢官們自己都不怎麼相信仵作們的結論,常常讓縣裡的賊曹親自判斷。
而在大太,情況就截然不同了。
因為張王非常重視外科手術,在大力發展外科的同時,也培養了一大批具有勘驗屍體的仵作。
這些人在大太都是有編製的,沒人會為了幾枚銅錢就丟了編製俸祿,所以這些仵作還是比較得主官們信任的。
當然,也因為這些人是有編製,每月固定領米,所以也只能是縣裡才養得起。
等仵作這邊退下,劉元帶著諸鄉吏們進了鄉公所。
當劉元告訴趙獲的老母,他兒子就是死於中毒后,這位母親直接哭昏了過去。
等好不容易讓趙母冷靜下來,劉元才問及誰最後接觸了趙獲,又是誰有可能毒害趙獲。
最後這些結論都齊齊指向了趙獲的妻子,趙氏。
再然後,趙氏就被關押進了鄉公所,但趙氏既悲痛於夫的死,卻矢口否認毒害過夫,只是告訴劉元,她曾在昨夜給趙獲三個雞子吃。
關於這一點,尹氏壁公社的社長是能作證的。
於是,案情本來就僵在這裡了,但之前被劉元派出去打探鄉里人議論的求盜卻回來了,並給劉元帶來了一個勁爆的消息。
那就是趙氏與尹尚有染,爾後求盜又一步了解到,這尹尚竟然就是尹氏的嫡子,他在泰山軍到來前就改頭換面了。
這些信息一結合,劉元當即就意識到這是一場對他們泰山軍支持者的蓄謀毒殺,是那些反泰的賊人們賊心不死。
你尹尚就是反泰的一份子,不然你為何在泰山軍要來時潛伏下來,肯定是陰謀的。
本來劉元就同情趙獲,現在一聽殺他的還是一對姦夫淫婦,而那姦夫還是他們大太的敵人,那還有什麼說的?
就這樣,尹尚就被直接拿下,一路押解到了鄉公所。
等尹尚將這些從頭到尾聽完后,整個人都驚呆了,他如何也想不到會這樣被牽連上。
到底是從太學精修過的,尹尚以為這是大太要剷除他們這些世家子弟而用的手段,知道再不能聚焦這案子,而是大聲痛斥泰山軍的險惡用心。
所以,在鄉公所的廊廡內,他大聲痛罵泰山軍無恥卑鄙,竟然要用這種手段來侮人清白,真是噁心。
為了讓門外的鄉人們聽到,他尹尚大呼,寧死不屈,縱死也要留尹氏清名在世間。
公所外,尹氏的一些族人們也在聚集,他們在尹尚被捉進公所后就匯聚過來了。
這會聽到大郎在急呼,他們也在外面鼓噪,大罵泰山軍無恥。
但越是這麼鬧,就越讓劉元確定這就是一夥蓄意反對泰山軍的豪強勢力,於是他直接斷案,必要將這案子辦成鐵案。
在此時,案情的審理從來不是考究於物證,而是基於口供就行了的。
其實別說是口供了,在秦以前斷案都是靠神判,有時候用一頭羊就能判誰有罪,誰無罪。
這種判案哪有什麼真相事實可言。
所以到了秦漢以後,開始重視口供,那已經是一種大進步了。
此刻,劉元自然就在拿口供,作為下毒者,他先是審訊了趙氏。
一開始劉元還只是威逼利誘,但趙氏卻如何也不承認是她毒殺了其夫。
如此,劉元只能上了手段。
別說,在漢家中,對犯人進行刑訊逼供是被允許的,甚至是獲得口供的唯一方式。
不打得你生不如死,你如何會承認?
其實,這種也就是持有罪認定了,就是認為你有罪,最後再因此逼出口供。
而一番五毒下來,趙氏如何扛得住?當即就承認是她毒殺了其夫。
但下一個問題來了,那就是趙氏用什麼來毒死了趙獲呢?但結果,趙氏如何也不知道什麼東西能毒死人。
這個時候怎麼辦?為了結案定下尹尚的罪,劉元必須得給出個東西,不然送到縣裡,人家一看,豈不是侮辱老上司?
但寫什麼毒物呢?
要知道下毒是非常有技術手段的事情,而且價格都非常昂貴,即便是中人之家要獲得也是做不到的,又何況是一女子。
關鍵時候,還是書佐想了一個辦法,就寫烏頭。
這東西滿山裡都有,稍微提煉一下就能獲得。
而至於劉氏是怎麼有這些知識的,她不是曾經是尹氏的婢女嗎?在世家后宅中做事,知道一些毒物的知識不很合理嗎?
那隻能說是相當合理。
於是,此案就這樣被定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