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才子怎能不泡妞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冬日裡的院牆是寂寞的,誰也不會留意幾根枯藤,頑強又蕭索地立在冷冷的院腳邊上。
等開了春,凌霄漸漸吐出綠芽,越長越盛,到了此時,你才會發現原來那幾根枯藤竟是活著的。
大約是到了春的尾聲,門牆上的凌霄花噼里啪啦像爆竹似的開了個遍。成串成串橘黃色的花朵垂掛在老舊木門邊上,搖曳在陽光明媚的午後,真真使人覺得熱鬧又喜慶。
我也漸漸習慣了我姑的脾氣秉性,以及周圍形形色色的人馬。
沒事幹,我就獃獃地望著凌霄花出神。
從前我寫過一個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就住在開滿凌霄花的小院。
而恰恰此刻,我竟真的住在了這裡!我真為命運之神奇感到驚嘆不已。
但說到底,這僅僅是我工作的地方,並不是真的家。
就像院里來了客人,我是必須要招待的,而不是揮一揮衣袖,不讓客人靠近一步。
今天的茶客著實有點奇怪,明明他在和徐安志聊天,可眼神總喜歡往我這邊瞟。
徐安志是夢蘭的朋友,時不時的會約上各色年輕貌美的女子來小院喝茶,且總是記賬不買單。
他們倆聊到了某位共同認識的長輩。
他朋友道:「說來也奇怪,他們夫妻結婚都十幾年了,一直懷不上孩子,去醫院檢查也查不出個所以然。」
「後來他們去拜觀音,阿姨終於在40歲的時候懷了孕,還是雙胞胎,生下來長得都可好看了,尤其是姐姐,簡直美得就像觀音身邊的靈童似的。」
徐安志道:「真的假的?我可第一次聽說這件事。」
「當然是真的!姐弟倆不但長相好,人聰明還有才,姐姐是作家,弟弟是畫家,畫的蘭花那叫一個絕!」
說著,他朋友便翻出手機照片給我們看。
我雖不懂畫,但他筆下的蘭花頗有一股飄然靈動的氣韻,很值得細品。
「諾,」他朋友道,「我把他的微信推薦給你。」
徐安志本是一名才子,練得一手好字,且文章也寫得好,才子與才子總是心心相惜,他很高興地加了對方的微信。
他朋友突然對我道:「你也加他一下微信。」
我愣了一下,心想我一個泡茶的,加你朋友微信幹嘛。
但我還是加了……
我還以為那個畫家是不會加我好友,沒想到居然通過了,他還邀請我去他工作室玩,說他那裡有很多好茶。
其實我特別想認識他的姐姐,我在高中的晚自習課上也寫過小說,每天寫完最新的章節還總是遞給同桌看,同桌遞給後邊的人看……
後來這兩人高考都考差了……
於是在休息天的時候,我去了他的工作室。
那是一個大概60平米的地方,一半空間全部擺滿了蘭花。
他耐心地給我介紹這是什麼什麼品種,那是什麼什麼品種。
我一個行外人,除了欣賞欣賞開花的幾盆,其餘在我看來並沒有多大不同。
我們坐下來一起喝茶。
我問他:「你姐姐也養蘭花嗎?」
他笑笑,神情儒雅:「也養,但養得不太好,每個品種習性都不一樣的。」
我又問:「你姐姐是作家?」
「是呀,她最近剛寫完一部小說,都已經出版了。」
他打開朋友圈給我看,哇塞,這個作家居然還開了發布會哎,真是優秀啊!
我還想將話題往他姐姐身上靠,他卻扯到了我身上。
「明慧,你今年多大了?」
「26。」
「哦,那也不算小,有男朋友嗎?」
「沒,沒有呢。」
真是奇怪,看他朋友圈不是已經結婚有小孩了嗎,怎麼還問我有沒有男朋友之類的。
他又道:「我這茶不錯吧?」
「是不錯,如今千兩茶漲價實在太狠,想喝點有年份的不容易了。」
「以後你想喝儘管來我這。」
他說這話的語氣頗有些奇怪,好像話中帶話似的,望著我的眼神也有點不對頭。
我嘴上禮貌地回著好,心裡卻十分不樂意,總覺得他看著我的眼神很不舒服。
直到幾天後,神經反射弧太長的本人,漸漸回味著想明白了些——這貌似是想發生點什麼事情之前的曖昧和試探。
我暈!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調情?
該死該死,早知道當時就該揍他個鼻青臉腫!
繼而我又開始對自己不滿起來,為什麼我的腦子那麼不好使,反應這麼慢?
該死該死,真想把自己揍個鼻青臉腫!
徐安志還是會時不時地來小院喝茶,且用他的才情把各路美女繞得雲里霧裡,對他一通佩服崇拜。
哎,大概才子都是愛泡妞的吧。
正當悵然之際,夢蘭做服裝設計的朋友邀請她去看秀,夢蘭便把我也順帶稍上了。
她還把她年輕時穿的旗袍借給我,讓我打扮得也時髦一些。
旗袍是絲綢做的,這麼多年下來,質量仍舊很好,夢蘭誇我整個人的氣質都變了。
我們在T台邊的嘉賓席上找呀找呀,找座位。
夢蘭道:「哎呀,貌似座位不夠了,那怎麼辦?」
我心情一好,便對著她開玩笑:「沒事的姑,大不了我去台上走秀。」
她哈哈笑起來。
最終,我們還是找到了空位落座。
舞台上的模特個個高挑纖瘦,臉上畫著新奇的妝容,表情卻是像石膏般一動也不動,看得我十分專註且好奇。
夢蘭在身邊突然道:「對面有兩個帥哥在看你哎!」
我轉眼往對面一瞧,真的有兩個帥哥在看我哎!而且是巨帥無比的帥哥有木有?!
我和夢蘭並肩落坐觀眾席的第一排,對面的兩人也並肩正坐在第一排,四目交織、兩兩相望!
哦不對,是六目交織、三人對望!
他倆簡直和我小說里寫的主人公一模一樣——一個喜穿白衣,溫潤如玉;一個喜穿黑衣,眼神銳利。
穿白色西裝的帥哥神色溫和,右手上柱著一根骷顱頭的手杖。
穿黑衣的帥哥濃眉俊眼、神色清冷,看起來神秘感十足,簡直酷斃了有木有?!
啊,天哪天哪天哪!
我心中一陣狂喜,卻又害羞地低下頭去,再一抬頭瞄去,只見他們還是在望著我。
我曾經寫的故事裡,女主是個孤兒,獨自生活在開滿繁花的小院,有一對好兄弟,默默地守護著她。
而這對好兄弟竟像是從小說里走了出來,走到了我的面前,與我相遇,我實在有些難以置信。
我時不時地偷偷瞄他們一眼,他們倆低頭交流了幾句,又把目光轉移到了模特上,可不久后還是望向了我這裡……
時裝秀結束了,他們沒有走過來問我的名字,我也沒有走向他們。
我們在人潮擁擠中各自離去……
可我永遠忘不了他們,忘不了他們彷彿從我筆下走出來,陪我度過這短暫卻永恆的時光。
也許我此生寫不出什麼天地玄黃、宇宙洪荒的大道理,也探討不了人類興衰、亘古不變的哲思。
但我想,即使作為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尋常人,寫出來的文字,最起碼也應是內心的真情流露,是與讀者之間最誠摯真切的交流。
可為什麼,才子們總把才氣當作泡妞的一種工具呢?
此時,我真想擁有穿越時空的超能力,將古今無數風流才子採訪個遍。
「請問你為什麼要泡妞?」
「請問你為什麼要泡妞?」
「請問你為什麼總是在泡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