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想逃,早幹什麼去了? (100幣加更)
傅卓弋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緒中,所以沒留意到,她臉頰紅紅的,動作狂放的過分。
但等他阻止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時妍在他耳邊喊他,「你不想嗎?」
他沉鬱的眸底已經差點燃成灰燼,可此刻感官卻被獵鷹親吻玫瑰的畫面佔據著,一時失神,竟讓時妍得手。
她洋洋得意的表情很刺眼,他此刻卻如墜迷霧。
三年了,她還留著這片紋身做什麼?是要拿著這東西利用他嗎?
可他很快否認,她不是長情的人,也從來不把自己當做別人的附屬物,如果當年不是兩人在熱戀期,她不會心血來潮答應他這樣幼稚的請求。
可這紋身可以洗掉,就算不能洗掉,她也素來不喜歡污濁的東西覆在勝雪的皮膚上。
但現在,她把這東西留了三年,似乎成為她身體的一部分。
不知過了多久,雲銷雨霽。
過程中,時妍想躲,卻被他陰狠薄涼的眼神攫住。
「想逃,早幹什麼去了?」
最後索性躺平,他愛咋的咋的。
發瘋就發瘋,只要她目的達到就成。
傅卓弋揪著時妍紅撲撲的耳朵,陰黯的眼底彷彿埋了一片黑雲,罩得他現在什麼都看不清晰。
腦海里也一團亂麻。
時妍次日醒來,是被凍醒的。
被子一半在床下,她的腰部甚至都接觸到了冷空氣。
她醒的不算晚,拿起手機發現才6點,但傅卓弋已經不見了。
她喊了幾聲沒回應,不知道昨晚發生的是自己做的一場春夢,還是傅卓弋昨晚就走了。
她裹了裹被子,想讓自己更暖些,但再努力也睡不著了。
雖然出了獄,但獄內的作息卻成了生物鐘,她現在每天雷打不動6點起床,7點上班。
時間還早,時妍趕最早一班車回藍苑,正巧碰見鄭央在熬海鮮粥。
她敏銳犀利的視線投過來帶來明顯曖昧,「老實交代,昨晚是不是去約會了?」
時妍長得漂亮,是那種攝人心魄的漂亮,特別像九十年代港片里的濃顏系美女。
鄭央第一次遇見她,是在監獄外,她身上只有一件洗的發白的長裙,手裡拎著一隻包,表情淡淡的,像是開在初春枝頭的一朵白梨花。
她就是這麼被蠱惑的,揣著僅剩的300塊和她合租了一間小房子,後來一直住到現在。
兩人除了知道彼此在哪工作,年齡名字,其餘一概不知,而她們也都不想提及。
她敏銳地瞥到她頸間的吻痕,和小腿上淡淡的青紫痕迹,握住時妍手時,她潔白如玉的手腕上,一圈紅痕露了出來。
時妍回神,把手往後撤,但沒撤了。
鄭央澄澈的眼眸盯著她,手指戳了戳她的梨渦。
「還是上次那個嗎?」
單看這痕迹,歡愛程度不必說。
但若是愛,刺骨寒冬,又是最冷的大清早,怎麼可能讓時妍一個人回來?
除了玩玩,鄭央想不到其他理由。
「央央,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鄭央欲言又止,「你這樣……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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