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完 我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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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謝韶都要被氣瘋了、上手打人之前,段溫先一步傾身來牢牢按住。

對方還特別欠揍地(起碼在謝韶看來是如此)來了一句,「小心傷口。」

鑒於某人此前劣跡斑斑的歷史,謝韶這會兒只有一個念頭:他一定是、故、意、的!

段溫也意識到再這樣下去要把人惹毛了,連忙轉移話題,「你方才說燒點東西,燒支軍隊下去怎麼樣?就照著黑雲騎的樣子扎紙人?」

他這麼說著又是想,這紙紮倒是免了許多殉葬之事,也確實是韶娘願意用的法子。

謝韶:?

她剛想說「什麼鬼」,但是愣了一下,又沉思:這主意居然還挺不錯的。

那可是軍隊啊!段氏精兵中的精兵,黑雲騎。

這可比燒什麼冥幣管用多了。

兩人就這事討論了一下細節,段溫非常有行動力地立刻下了吩咐。

謝韶:……倒也不必這麼著急。

段溫確實挺急的。

他早先不知道的時候還好,這會兒知道了個種內情,再想想謝韶前幾次對李豫的反應就能猜到,所謂「原主」對身體的影響還在。以韶娘的性子,若是對方真的想要「醒」過來,韶娘未必願意和她搶。

還是多燒點東西,早點送人投胎轉世的好。

段溫覺得要是他更早些知道這事,就是讓他把李豫活燒過去都行,只是這會兒那姓李的落得個屍骨無存的下場,連個棺槨都無,就算是他想燒也沒什麼能燒的了。或許回頭扒一下李家祖墳,把李豫衣冠冢里的東西燒過去試試。

*

會盟的地方是個四面開闊的空曠環境。

對於匈奴和鮮卑來說,在別人地盤上談和(雖然最後也沒談成)是個非常危險的行為,必得選擇一個自己更熟悉的環境,所以這個地方並沒有什麼城牆營壘,只是曠野中臨時紮起來的幾個營帳而已。

物資短缺,環境也算不上安全,不是個養傷的好地方,等謝韶的情況稍微好轉,一行人便回了元川。

但對謝韶來說,這事兒還遠沒有結束。

養傷實在是件特別無聊的事,無聊到謝韶都有點理解段溫前段時間為什麼一直纏著她了。

——真的是太無聊了!

又沒有什麼別的事可做,人夠快閑出病來了。

元川事務漸漸步上正軌,倒是沒有早先那麼忙了。不過工作這種事是沒有止境的,以這個時期爛得一塌糊塗的基礎建設和民生水平,想要找活太容易了。但是都不用段溫開口去攔,但凡謝韶一露出點兒想要恢復工作的意思,手下人全都誠惶誠恐,彷彿她稍微動彈一下傷口就要繃開似的。

謝韶:「……」

她動的是腦子和嘴,同肩膀上的傷有什麼關係?!而且這彷彿她「命不久矣」的態度是怎麼回事兒?!她只是肩膀受傷、都快癒合了,又不是得了絕症。

謝韶合理懷疑這些人被段溫拿刀威脅過了。

這次倒是冤枉段溫了,他確實沒幹類似的事。

不過他卻明白那些人的想法。

這些人一直受韶娘庇護、承其恩情,再加上韶娘所帶來的種種切實的改變,在段溫的有意放縱下,他們幾乎要將人神化了。只是經過這麼一遭,這些人突然意識到韶娘也是會受傷、會死的。而這位主母一旦不在了,這世上再找不到第二個會將他們看在眼裡,把他們視為有尊嚴、有價值的「人」的存在了。

瞧,想將韶娘留在這世上的絕不止他一個人。

有這麼多人在後面拖拽著,韶娘走不成、也沒法走……

*

工作沒法開展,謝韶這段時日倒是能有空去陪陪孩子了。

小字辛奴的段明業還被留在燕城,小孩子的身體沒法經受長途奔波,她和段溫二人這些年與這孩子算的上是聚少離多,謝韶有時候對這孩子很愧疚,但現實情況實在難以兼顧,她也只能常常寫信回去,免得讓小孩子覺得自己是個沒人要的留守兒童。

不過,謝韶這次陪的是「女兒」。

她也是回到元川之後,才知道段溫又給他添了個「女兒」,雖然段溫沒有說對方的身世,但是在得知晟州的變故后,這孩子的身份其實並不難猜。

這種時候謝韶就有些慶幸這是個女孩了,倘若是個男孩,段溫是一定不會留的。

稚子雖是無辜,但是有這個血脈在身,就算那只是一個孩子,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想要,也會被有心人拿來當幌子,到時候只會死更多的人。

不過謝韶去看得次數多了,段溫反而不高興了。

他一點兒都不掩飾自己的不滿,「那就是個小不點,連話都不會說、只會瞎叫喚,有什麼好看的?」

謝韶懶得理他。

養孩子又不是養小貓小狗,是要有感情付出的,孩子不是給口吃的就能自己長大。早些年辛奴的時候,兩人就沒法就這個問題達成共識,謝韶也已經懶得跟他吵了。

段溫對謝韶的那一套嗤之以鼻:他給那小崽子一個天大的機緣,還要有什麼其他的?

這年頭的孩子不容易活,段溫本來想著多養幾個也好從裡面挑,但是從看到謝韶在辛奴身上費的心力之後他就乾脆地放棄了,養一個他都快氣死了,多養幾個韶娘眼裡還有他嗎?!

等養不成人再說罷。

那小崽子最好識相點!別浪費韶娘的一番心血。

對待段明業都是如此態度,章恩陽的女兒就更是了。

段溫本來全沒把人放在心上。記在名下的「養女」而已,也算是彰顯「仁慈」的一種方式。北地這些年受胡俗影響,各家將領收養子都成習慣了,段溫名義上的「養子」很多,這一回只是「養子」變成「養女」,年紀小一點而已,本該沒什麼區別才對。

段溫怎麼也沒想到,韶娘是真的打算養女兒。

段溫:失策了,就不應該帶回來。

扔在晟州讓人養幾年,等知事了之後,帶過來給韶娘看看就是,這才是他想的「養女」。

這會兒瞧見謝韶在給孩子做小衣服,段溫都快酸死了:韶娘都沒給他做過衣裳!

謝韶倒是沒想那麼多,她就是覺得自己的手藝不行而已。

原主的女紅本就不算多出色,謝韶更是比原主還不如,再加上這幾年的荒廢,她還記得怎麼拿針線都已經是萬幸了。小孩子不見外人,穿一穿還行,但是要是真的放在段溫身上,那可是丟人丟到外面去了。

段溫絕對幹得出穿到外面顯擺,拿著刀逼人硬誇的事。

類似的事他以前就干過!

謝韶現在想起自己當年第一次彈琴時的場面都覺得不堪回首,這種事她絕對不想經歷第二回了。

謝韶這會兒做衣服也不是因為心血來潮,她當年就曾經給辛奴做過,現在有了「二胎」,她也不想厚此薄彼。那孩子的身份尷尬,她這個當「母親」的要是不從一開始就表明態度,恐怕對方日後的處境會非常艱難。指望段溫就算了,這傢伙就是個管認不管養的,他能記起來有一句交代都不容易。

謝韶對著樣子裁出了布片,正準備引線的時候,卻意識到不對勁兒,旁邊安安靜靜的,段溫好一陣兒都沒有開口說話。

這可不像他了。

謝韶疑惑的抬頭看過去,就發現段溫正翻開著一本書發愣。

書倒是攤開著,但是段溫的表情卻不像是在看書的樣子。

謝韶順著對方的視線往下,目光落在了

夾在書頁里的乾花上。

在意識到那是什麼之後,謝韶有點不自在的別了一下臉:段溫怎麼突然想起來翻詩集了?看他這反應,居然還記得這些花。

謝韶輕咳了一聲,想要解釋幾句,但是對上段溫抬頭看過來的表情,禁不住失語了片刻。

後者眉眼間俱是飛揚的笑意,嘴角的弧度更是藏都藏不住,那過於燦爛的情緒讓室內的光亮都好像更明了幾分。

在這樣的注視下,謝韶原本想說的話都忘了個乾淨,開口竟是一句,「我很喜歡。」

看到段溫那片刻怔愣之後、臉上越發滿得要溢出來的歡喜之情,謝韶才意識到自己剛才那話其實很有歧義,喜歡詩集、喜歡乾花、還是……喜歡他?

段溫才不管那些。

韶娘是對他說的「喜歡」。

謝韶還沒來得及再說什麼,人已經被騰空抱起,一邊被往裡間帶,一邊聽人在她耳邊輕笑,「針線能做,別的事也能做了吧?」

顏色鮮亮的衣裙自空中短暫盛開之後墜地,還有一句可信度存疑的。

「……我輕些。」

……

…………

——我亦心悅韶娘。

*

是年,燕立,定都長安,改元永平。

雙聖臨朝,帝后並治。

次年,大軍破蜀,舊蜀主牛英新被俘入京。

永平三年,南齊歸降,天下一統。請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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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總以為我心有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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