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這個吳總真是害人不淺(求追讀)

第28章 這個吳總真是害人不淺(求追讀)

晚七點出頭,林白特地清了清嗓子,然後才撥出電話。

響鈴幾聲后,那邊吳雯接聽了電話:「林老師晚上好。」

「吳總晚好。」林白微笑問候,然後開門見山,「您還在羊城嗎?」

心眼子耍不了一點。

本來也沒有多少,面對的還是吳雯這種角色,耍心眼子只會漏腚眼子。

吳雯直言了當:「想請我喝茶還是咖啡?」

聞言,林白略有些赧然的講:「要不吳總您定個地方。」

吳雯沒啰嗦:「你來酒店的大堂吧,時間的話,嗯……八點半左右吧。」

「好的好的。」

「……」

…………

請教這種事情,林白懂怎麼主動。

畢竟嚴格意義上他在藝人圈內打開局面,是因為主動上門請教了李蘭慧。

不到8點,林白已經再次來到了東塔大廈。

上到95層,在大堂吧侍者引領下坐到窗邊位置,稍晚些時候才給吳雯發微信說明具體位置。

8點20多,吳雯隻身一人到來,跟前兩天偶然在東塔樓下碰到時一樣,沒帶助理。

見到吳雯,林白笑著起身迎了兩步:「吳總。」

吳雯微笑點頭致意:「林老師。」

落座時,吳雯有意掃過了桌台旁邊的禮盒:「林老師不用這麼客氣。」

林白臉色一紅:「啊……」

心中很迅速冒出『送禮哲學』四個字,這次顯然有所不妥了。

吳雯主動提起正事:「林老師疑惑什麼,直接問吧。」

林白也不敢啰嗦,直言不諱的問:「我準備明天去星辰,您覺得我需要注意些什麼。」

吳雯平靜回答:「帶好律師,提前確定你的訴求,不要隨意讓步,這次不行就等下次。」

「因為你還沒有完全展露才華,時間越久你的市場價值越大。」

「《清明雨上》今天衝進了熱歌榜前五十,《楓》也衝到了熱歌榜末尾。」

「如果你下首歌還衝上熱歌榜,那麼你距離v2都不會太遠,江湖地位也會逐漸穩固。」

說到這裡,吳雯喝了口茶,接著講道:「音樂創作圈不那麼複雜,基本看才華,哪怕頂流歌手演唱,詞曲不行也上不了熱歌榜。」

「當然,有時候也會有額外運氣,比如《清明雨上》在這個時機沖榜事半功倍。」

林白不住點頭,連道:「明白了明白了。」

「還有什麼問題?」吳雯乜一眼林白,看出他好似意猶未盡。

林白和盤托出:「我以後可能想試試走演員的路線,您覺得怎麼樣?」

吳雯很直白的回答:「這是我沒代表頌樂來簽你的緣故。」

「音樂圈你能靠才華征服,影視圈頌樂沒根基,無法資源置換,就算簽下來你也會走。」

「星辰不同,首先星辰很有錢,有自己的影視部,自投自拍的影視劇都很多,其次能隨時對接國內院線、衛視、網路視頻平台。」

「你不是普通的新人,可以直接置換資源讓你輕鬆進入影視圈混角色,拿出你減重的毅力來,我相信混個二線演員應該不難。」

說完這些,吳雯話鋒一轉,平靜道:「我能幫你的也只有這點經驗之談,期待跟林老師下次再合作。」

這次林白沒有道謝,而是說:「我會儘力拿出一首恰好適合小楓老師的粵語歌。」

吳雯眉頭輕輕一挑,意味深長的說:「粵語歌有加成啊。」

蔚藍星華語樂壇與地球華語樂壇類似,同一首歌粵語會好聽,各方面都有實實在在的加成。

比如唱普通話80分,粵語可能很容易就到90分。

再比如華樂網的沖榜。

吳雯伸出了手:「那就預祝我們下次合作愉快。」

「謝謝吳總。」林白鞠躬道謝。

吳雯輕輕擺手:「不用客氣。」

「……」

雖然林白只問了兩個問題,但吳雯卻詳細的分析了林白自身優勢等等。

該說的,不該說的都說了。

不僅告訴林白應該怎麼置換資源,也提醒林白去置換何種資源。

就當下而言,吳雯某種意義上對林白的幫助比李蘭慧都大。

讓林白一個行業小白知道該如何發揮自身優勢。

怎麼說呢,還是那句話……信任是一種滑稽的好感。

友善更是。

最後的最後,林白還是將自己來的路上特地去商場購買的高奢小卡包送給了吳雯。

售價四千幾。

吳雯沒有推脫,微笑著再次表示:「林老師下次別這麼客氣了。」

「你現在能主動去適應人情世故這點很好,但對我就不必了。」

知道林白可能不理解,吳雯坦然道:「我可能比你想象中要有錢的多,幫你是出於欣賞。」

「時間差不多了,我去趕飛機回杭城。」

林白聽得只剩點頭,愣是沒敢皮一下。

該說不說的,吳雯三十幾歲的年紀,屬正統富婆那撥,真要有想法那真就是包養刷刷樂了。

額外的,至少林白現在不屬於帥哥那撥,他肚子上的肉減掉了,臉上還沒有。

……………

次日6號,星期三,清明節后第一個工作日。

林白線上先請教了陸曼她們,根據推薦對比著找了一位專業律師,然後去到星辰。

星辰娛樂在羊城的分公司也是天河那邊,距離藝術學院不算近。

幾十分鐘后,林白跟律師走進了一棟寫字樓第19層。

這裡是行政辦公區,佔了一層兩千多平的樣子,不很大。

林白很快在其中一間會議室里見到了張新陽。

「林老師。」

「張總。」

「……」

稍作寒暄,張新陽笑著提到:「這樣,林老師,我們直接一點,不多耽誤時間。」

「我們能給出的條件是:支持林老師發展唱歌、演戲以及編劇、導演等藝人職業。」

「具體的扶持資源單項不低於200萬元,總計不低於2000萬元。」

「林老師每年給我們10首歌的運營權,其中八首新歌榜前百水準,兩首新歌榜前十水準,授權期限不低於10年,收益分成我們拿30%。」

「合約五年。」

合約五年,也就是要拿出10首新歌榜前十水準的歌,正常情況下,這種水準的歌歸屬詞曲創作人的十年總收益不會低於5000萬。

5000萬的30%是1500萬。

其他40首前百水準的歌十年總收益的30%不會低於500萬。

反正怎麼算,紙面上林白都會虧點。

不過實際上除非出現特大爆款,否則星辰娛樂沒太多賺頭。

因為林白可能一年內就能用到那2000萬元的資源包。

現在的2000萬比只能在十年時間裡陸續收到的2000萬肯定更值錢。

而且版權還在林白手上,如果其中有成為經典的歌曲,十年後他還可以通過授權賺錢。

條件真算得上豐厚,一點套路都沒。

林白倒也能理清邏輯,顯然張新陽是知道自己請教過吳雯了。

這種時候再搞什麼套路,意義不大。

然後,林白很快提出自己的訴求:「張總,我希望合約期限可以縮短到三年。」

張新陽聽得很是無奈:「林老師好歹留點餘地啊,這個吳總真是害人不淺啊!」

雖然但是,最終還是以林白的意見來簽訂了新合約。

簽三年,30首歌,資源包降到1200萬,歌曲授權期五年,給星辰的分成比例提高到35%。

隨著時間的推移,林白能拿出來的歌曲只會越來越多,他就算以後去唱歌,也不可能全唱。

拿來換取他進入其他藝人職業的機會和資源,這是利益最大化的操作。

畢竟林白真沒那個能力空手釣魚。

倒是說哪怕新合約屬於置換性質,也是有額外福利待遇……

-.-

ps:這個合約我反覆權衡過,應該比較合乎邏輯,畢竟主角現在還不具備單幹能力,資源置換合情合理,不喜歡可以罵,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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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勸后,我成了頂流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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