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打不過,完全打不過(加更)
魔都環球金融中心,柏悅酒店86樓的一間私人會議室里,分坐著林白、張新陽、吳雯三方。
張新陽、吳雯二人都帶了助理。
林白隻身一人。
他的經紀人小薇來自星辰,屬實不好出現在這個場合里。
畢竟涉及到最終價值至少三五千萬的商談。
要說藝人這行業也真是充滿機遇,從一文不名到身價千萬幾乎只在一夜之間。
之前談那樁1200萬的等價交換合約,有吳雯的指點,林白沒太多波瀾。
因為談的是沒法一下子觸摸到的資源置換。
1200萬就是一串數字。
眼下則完全不同。
首先吳雯有可能成甲方,給不了指點。
其次,合同簽訂500萬簽字費立馬到賬。
最後,違約金比簽字費多,法律允許至多五倍。
也就是假設林白簽在頌樂,一旦違約加上簽字費總共要賠3000萬!
好比林白最早簽那個類似其他行業校招協議的藝人長約,也是直接定的最高5倍違約金。
說來那份藝人長約還有額外按月給付比羊城最低薪資標準略高的2500元生活費。
從簽訂的次月起算。
違約倒是不用退還這部分生活費,反正違約至多賠60萬。
裡面有很多細節,娛樂公司的出發點是維護雙方利益。
按照法律法規,除非在校藝人自願主動,否則簽訂合約至畢業前,無需完成任何藝人事務。
專業培訓機構應運而生,且介入讓雙方節約時間成本,更快獲得回報。
但也出現了另一種情況。
多數在校生簽訂藝人長約后,進培訓機構而後出道火了,會直接一腳踢開娛樂公司。
至於娛樂公司主動解約……林白算經歷過一次,藝人不用賠錢,連簽字費都不用退。
於是,最終就演變成了現行狀況——
如果在校藝人畢業前發展很好,不喜歡簽約的娛樂公司,去協商賠錢好聚好散。
如果發展不好,老實進公司等著被捧紅。
事實上無論怎樣,藝人本身不怎麼虧,畢竟只有藝人主動發起解約藝人才需要賠錢。
並不是那種帶有對賭性質的藝人合約。
總之,在校生藝人長約是蔚藍星文娛產業規範化、規模化、優質化的重要基石。
如羊城藝術學院這類一流高校的學子能提早得到保障,更敢嘗試,促使產業更優質發展。
而且,娛樂公司簽約立馬打簽字費,最次最次都能瀟洒一陣然後再等畢業後進公司當牛馬。
如果走大眾路線紅了自是不用多說。
不紅繼續老實進公司搬磚等著被捧紅,關鍵是哪怕不紅,收入也遠超其他職業。
所以,娛樂公司風險相對會更高。
比方說萬一碰到林白這類型人才,最終不簽星辰,就屬於褲衩子都虧沒了。
相比之下,違約金定5倍其實算個六啊!1
只不過,林白現在要談的歌手合約帶有對賭性質。
…………
布置考究的私人會議室里,茶香四溢。
吳雯和張新陽的助理各自從隨身公文包中掏出文件。
隨即兩人相視一眼,張新陽助理先開口:「林老師,我們與您是老交情了……」
「星辰的各方面資源業內有目共睹,我們有能力有信心幫助您在歌手職業上越走越好……」
最後,她報出了星辰最基礎的條件:「如果林老師能與我們簽訂歌手合約,簽字費500萬。」
認真聽完,林白心裡直犯嘀咕:「都是500萬?雙方怕不是已經交流過了吧。」
就在吳雯助理翻開文件,抬頭看向林白,朗聲說道:「林老師,我們……」
吳雯忽然開口打斷自己助理的照本宣科,看向張新陽:「張總,我們合作怎麼樣。」
「林老師既然想跟我們兩家談,那不如我們兩家一起跟林老師談。」
聞言,張新陽立刻露出和煦的笑容:「當然沒問題!」
「這樣能減少些麻煩,我們也能更順暢的交流。」
張新陽差點沒笑出聲。
昨晚他得知吳雯連夜堵了林白,當時真有點氣急敗壞。
林白與星辰簽那份個性化合約前,吳雯指點許多,張新陽當著林白面說過吳總害人不淺。
張新陽也知道近來吳雯與林白交往不淺。
眼下這三方商談的場面,他很擔心吳雯又『害人』。
張新陽又知道頌樂的老闆連夜換成了吳雯,而他自己只是星辰娛樂羊城分公司總經理。
充其量是合伙人,可沒有無限決策權。
當然,張新陽也的確不想錯過林白這個人才。
吳雯昨晚真沒瞎說,假設林白簽星辰,兩三年成一線歌手,給星辰帶去10億市值不成問題。
對,星辰娛樂已經上市了。
現在他可算能鬆口氣了。
三方商談變成兩個甲方先合作,甲方利益一致,至少不會出現互相拆台讓乙方無限要求了。
在商言商,能掙點是點。
對這個場面,林白事前就有過設想,剛才就有心中嘀咕,不很意外,只是保持微笑沒吱聲。
只要兩個甲方沒說讓他離開,他有的時間和耐心。
會議室稍有安靜,迎著張新陽的目光,吳雯看向林白,歉意道:「不好意思,林老師,能否請您稍等,我想和張總先談談。」
「好的。」林白微笑著起身離開。
這也不意外。
正常的,意料之中的事情。
吳雯的助理隨同林白出來,禮貌的引領著林白去隔壁另一間私人會議室稍坐。
看著剛剛泡好熱騰騰的茶水,林白不由回想起早上請教李蘭慧的光景。
先請教了陸曼她們,她們表示沒有相關經驗,沒法給出建議,然後叨擾的李蘭慧。
那通電話里,林白和盤托出當前情況,詳細提到吳雯開出的條件,也說了自己的想法。
電話那頭李蘭慧簡單拆解了問題:「如果吳總給你的條件能落實到合約上,選頌樂。」
「任何一家娛樂公司都不可能拿出同等條件。」
「你想把他們雙方拉進來一起談沒問題,但一般發展還是他們合作,單方面跟你談。」
「最後你只能自己權衡個不吃虧的結果,這裡面沒有對錯,只有利弊。」
於是,林白念頭通達。
不去想最好的結果,能談個不吃虧就行,不行就誰也不簽。
反正發歌這事情流程簡單,而且他畢竟還是詞曲創作人,能輕鬆結交圈內藝人。
………
此時,另一邊的會議室里,張新陽看向吳雯,開門見山:「吳總,這次還請高抬貴手。」
「我們與林老師的合作還不錯,這次想建立更深入的合作關係。」
「林老師對羊城也更熟悉,杭城畢竟有點距離。」
「當然,我們也很希望與頌樂建立更好的合作關係。」
張新陽說的比較委婉,意思是明確的,吳雯當然能聽懂。
他願意為了成功跟林白簽訂歌手合約,釋放資源給頌樂,讓出少量利益進行不等價的交換。
吳雯看看張新陽,露出清冷的笑容:「張總誤會了,頌樂必定會簽下林老師。」
「我會跟星辰總部達成一致,頌樂也會把工作室開到羊城去。」
「我的意思是,請張總和星辰依照原先與林老師簽訂的合約行事就行。」
張新陽:「……」
他滿腦子就一個字……艹。
他此前沒跟吳雯打過交道,對吳雯的作風並不熟悉,現在瞬間熟悉!
因為吳雯根本沒管張新陽的反應,摸出手機撥出電話說了兩句。
然後張新陽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張新陽看到號碼,眼神複雜的看了看吳雯,接通后聽了好片刻,最後只說了一個字:「好。」
結束通話后,張新陽起身理了理衣服,微笑道:「預祝吳總與林老師合作愉快。」
還是那樣的儒雅隨和。
沒辦法,打不過,完全打不過。
這根本就不是同台競技。
人家富二代直接開大掛。
張新陽屬實想不明白,吳雯這種富婆怎麼會有搶人這種興趣。
他更不明白吳雯幹嘛對林白那麼好。
上次害人不淺。
這次直接親自上場,開出的條件他一個上市公司合伙人都覺得豐厚。
吳雯才懶得關心張新陽想什麼,她樂意。
誰規定她就不能從最初的欣賞轉變成博主養成派陣營了?
人家小年輕在網上熱熱鬧鬧、光明正大的養成博主。
她三十幾歲沒結婚沒孩子有錢有閑的,網上不好摻和進去,還不能用現實行動參與啦~
………
林白正不急不忙的喝著茶,開始盤算難得來一趟魔都,好好逛逛,反正有公司報銷。
聽到聲音回頭看到了吳雯的助理推門,接著吳雯目不斜視的走進來。
沒等林白有所反應,吳雯直截了當道:「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
「啊?」
「沒有就簽合約。」
「這個……」
「自己去請律師跟頌樂的律師對接,律師費頌樂付。」
「我……」
吳雯抽出椅子坐到林白對面:「主要條款昨晚說過了。」
「你在兩年內務必成為一線歌手,屆時頌樂會幫你成立工作室入股頌樂,股份價值不低於你給頌樂創造的資本價值的60%。」
「你與星辰的合作照舊,另外頌樂在羊城新收購了音樂工作室,為你的唱作服務。」
「別問兩年沒成一線怎麼樣,沒成賠3000萬,一分都別想少。」
「簽不簽,給句話。」
迎著吳雯的目光,林白老實巴交的說:「違約金太高了,收穫和風險對我都太大了。」
「之前你也不懂那些規則,怎麼敢跟星辰簽合約的?」吳雯乜一眼林白,納悶道。
林白誠實回答:「三年6首精品歌比較簡單,又沒談過另24首的違約,當時還以為賺到了。」
這是實話。
當時他盤算著6首精品歌庫存文抄就行,別的隨便寫寫沒上新歌榜前百也不違約。
這不妥妥賺到了!
吳雯不啰嗦,直言不諱:「要麼你自己個人發展,要麼你歌手合約的違約金都會是3000萬。」
「頌樂給你的待遇,應該超過了其他所有對你有興趣的公司能給的待遇之和!」
「其他公司不可能在你成為頂流前承諾給你創造出的資本價值以分成,我甚至沒跟你談55,直接給你6成,你得感謝我足夠富有。」
「我相信你請教過李蘭慧老師了,自己決定吧。」
林白深吸了幾口氣,最終還是點頭:「好。」
確實除非自己發展,不然簽歌手合約都是對賭性質,最後沒儘快到一線都得賠3000萬。
畢竟林白越快升一線,價值才會越大。
頌樂確實給的非常多。
其實也相當於合作模式,頌樂能從林白身上賺點,但大頭留給林白了。
比如頌樂會給林白股份,這種待遇,之前還是一線歌手的小楓就沒有。
隨即林白抬頭看向吳雯,吳雯直接伸手:「打住,別好奇我怎麼說服張新陽的,也別好奇我為什麼下血本簽你。」
末了,吳雯邊起身邊說:「你今天做的還不錯,知道約兩家一起談。」
「雖然結果沒變化,但知道用腦子思考,挺好。」
林白:「……」
-.-
1:其實最先第一章包含了這部分設定,後面覺得放開頭太水,改過之後萌新一直忘了,現在補上,不過算額外的字數,比如這章3700字~
ps:求票,求追讀~救救可憐的萌新吧,追讀再上不去就要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