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被家暴的二姐

第17章 被家暴的二姐

第17章被家暴的二姐

李可靠著樹,閉上眼睛眯了一會兒,很快又到了鞋廠下班時間。

下午的售賣的挺順利的,比昨天賣的還快,除了時不時有顧客問陳行一怎麼沒來。

今天結束的比較早,李可收完攤去農貿市場購買原料,鹵料也需要再添一點。

考慮到明天是王剛第一天賣,還不知道情況如何,李可決定每樣東西少準備一點。

買完生產資料,李可又去買了一頂遮陽帽。

掂量掂量沉甸甸的荷包,又去糕點鋪子買了一盒奶油麵包,燒雞店買了一隻燒雞。

騎著自行車,哼著小曲,李可開開心心回家了。

到家天還是亮的,先把車停到自家院子里,洗了把臉。

帶著奶油麵包和燒雞去到了婆婆家。

到門口的時候發現婆婆家堂屋門虛掩著,屋裡傳來陣陣壓抑的哭聲。

李可不知道屋裡什麼情況,只覺得進也不是,不進也不是。

鼓起勇氣敲了兩下門,哭聲停了,來開門的是面無表情甚至臉有些黑的公公。

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公公,李可嚇得後退了半步。

於向東擠出一個笑臉,很努力的在釋放笑意。

然後接過她手裡的東西,喊她進屋。

來到屋裡,看到婆婆坐在沙發上,一個面色枯黃的中年女人靠著婆婆坐,臉紅紅的,面頰上還有未乾的淚痕。

只是大熱天的,還穿著長袖長褲。

李可隱約覺得哪裡有點不對勁。

旁邊坐著三個小姑娘,最大的也不過十歲左右,都穿著舊衣服。

看到她進來,紛紛抬起頭,眼神膽怯的看了她一眼,又很快低下頭去,手指不安的搓著衣角。

「可可回來啦,今天還順利吧?」婆婆招呼她坐。

「挺好的媽,天沒黑就賣完了。」李可沒提今天遇到王剛的事。

「這是你二姐,回家看看。」

「這是可可,你弟媳婦兒。」

婆婆簡單為二人做了介紹。

互相打過招呼后,李可就把自己帶來的,公公接過來放在桌子上的奶油麵包打開了,遞給三個小姑娘,示意她們吃。

小姑娘看到奶油麵包眼睛都亮了,其中一個沒忍住吞了吞口水。

但三人都沒動手去拿,三雙眼睛一齊看向母親。

「我這來的匆忙,也沒給你帶啥東西,這太貴了,你留著吃吧,她們不喜歡吃甜的。」二姐十分局促的拒絕了。

聽完媽媽的話,三個小姑娘眼裡的光都滅了,但都沒有出聲反抗。

「大丫,拿著,帶著妹妹們去廚房吃,這個是你們舅媽,謝謝舅媽給你們吃奶油麵包。」婆婆發話。

「聽姥姥的,拿著吃吧。」二姐說道。

「謝謝舅媽。」大丫看媽媽點頭同意了,才接過奶油麵包盒子,牽著兩個妹妹去廚房了。

廚房裡,陳向東圍著紅圍裙正在做飯。

「唉…可可也不是外人。」婆婆長嘆一口氣,簡單說了下二姐的情況。

二姐婆家重男輕女,三個女兒起的名字都是招弟,來弟,愛弟。

二姐生三胎的時候難產,傷了身體無法再生育。

婆婆以此為緣由要兒子休了她,丈夫天天喝酒,喝醉了就打她。

地里的活兒都是她干,家裡的活兒都是三個女兒干。

今天大中午,丈夫就著一盤花生米又喝上了,喝多后不光打她,還動手打了女兒,二姐忍無可忍就帶著三個女兒跑回娘家了。

饒是見多識廣的李可聽了,也氣的不行。

都什麼年代了,還重男輕女,家裡是有皇位要繼承嗎?

還給女兒取名字,什麼招弟,來弟,愛弟。

怪不得婆婆剛剛不叫名字叫大丫,這還沒大丫,二丫,三丫好聽呢。

婆婆還說什麼休了她?休?他們家是在大清朝,還沒進化到現代嗎?

一個男的,天天不幹活就在家喝酒,喝多了還家暴。

李可很想說,這樣男的,不離還留著過年嗎?

但這話輪不到她說,李可也不是那麼沒有分寸的人,況且婆婆還沒發話。

自己作為弟妹,只能握著二姐的手說,「你受苦了,二姐,有什麼我能幫忙的,你一定要說。」

二姐陳淑蘭深吸了一口氣,鼓了很大勇氣才說,「你和行一結婚的時候,我不是拿了五千塊錢,這個是她爸同意了的。那錢是大丫的彩禮錢,說是先定親,等她再長大幾年再結。」

「大丫才多大啊。」李可十分震驚。

「大丫剛滿十一,現在她爸非讓我把錢拿回去,不然就把大丫送去那家當童養媳。

他明知道我現在拿不出來錢,他就是故意這麼說,想把大丫送走。

這門親事我本來就不同意,那個男的是個傻子,都三十了,比我都大。

大丫才十一,過去可怎麼過啊。」陳淑蘭一邊說一邊眼淚順著臉頰往下流。

李可聽完就把身上的錢都拿出來了,有零有整,數了數一共九百六十七塊錢。

李可拿出來六十七塊,把剩下的推過去,「二姐,這裡一共是九百塊錢,你先拿著,剩下的四千一百塊錢,你給我一個月時間,我一定還給你。」

「這不是錢的問題,沒了這個傻子,還會有那個瘸子,賣完大丫,還有二丫,三丫。你好好想想媽的話,淑蘭,你還要跟他過嗎?」婆婆說道。

「媽,我不敢,我不敢離婚啊。」陳淑蘭一邊說一邊嚎啕大哭。

李可趕緊掏手絹,拿紙,遞過去。

二姐擦淚的時候,手臂上的衣袖滑落,露出了胳膊上青紫交加的傷痕。

李可瞬間明白剛進門的不對勁從何而來了。

「你怕什麼呢?有我和你爸在呢,你還有姐姐哥哥弟弟,我們都不會不管你的。」李芳一邊給陳淑蘭擦淚水一邊說。

「我怕拖累你們,我怕給你們丟人。」陳淑蘭哭得更大聲了。

「傻孩子。」婆婆長嘆了一口氣。

這個年代沒有人離婚,女人大多依附男人而活,男人再差勁再不爭氣,大多數女人也只是選擇忍氣吞聲。

在她們的人生字典里,沒有離婚這個選項。

在大家眼裡,離婚確實是個丟人的事情。

很多女的,一旦結婚後,在婆家是外人,在娘家是客人。

離婚後更是無處可去,婆家往外趕,娘家嫌丟人,讓一個女的離婚無異於逼她去死。

婆婆能支持二姐離婚,李可還是十分震驚外加欽佩的。

不過這個年代,女人工作機會很少,自己有手有腳怎麼都能活。

想要養活三個孩子,還是非常困難的。

「二姐,我現在在鞋廠門口賣吃的,你要是不嫌棄的話,可以跟我一起干。」李可主動提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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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嫁給前任他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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