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被家暴的二姐
第17章被家暴的二姐
李可靠著樹,閉上眼睛眯了一會兒,很快又到了鞋廠下班時間。
下午的售賣的挺順利的,比昨天賣的還快,除了時不時有顧客問陳行一怎麼沒來。
今天結束的比較早,李可收完攤去農貿市場購買原料,鹵料也需要再添一點。
考慮到明天是王剛第一天賣,還不知道情況如何,李可決定每樣東西少準備一點。
買完生產資料,李可又去買了一頂遮陽帽。
掂量掂量沉甸甸的荷包,又去糕點鋪子買了一盒奶油麵包,燒雞店買了一隻燒雞。
騎著自行車,哼著小曲,李可開開心心回家了。
到家天還是亮的,先把車停到自家院子里,洗了把臉。
帶著奶油麵包和燒雞去到了婆婆家。
到門口的時候發現婆婆家堂屋門虛掩著,屋裡傳來陣陣壓抑的哭聲。
李可不知道屋裡什麼情況,只覺得進也不是,不進也不是。
鼓起勇氣敲了兩下門,哭聲停了,來開門的是面無表情甚至臉有些黑的公公。
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公公,李可嚇得後退了半步。
於向東擠出一個笑臉,很努力的在釋放笑意。
然後接過她手裡的東西,喊她進屋。
來到屋裡,看到婆婆坐在沙發上,一個面色枯黃的中年女人靠著婆婆坐,臉紅紅的,面頰上還有未乾的淚痕。
只是大熱天的,還穿著長袖長褲。
李可隱約覺得哪裡有點不對勁。
旁邊坐著三個小姑娘,最大的也不過十歲左右,都穿著舊衣服。
看到她進來,紛紛抬起頭,眼神膽怯的看了她一眼,又很快低下頭去,手指不安的搓著衣角。
「可可回來啦,今天還順利吧?」婆婆招呼她坐。
「挺好的媽,天沒黑就賣完了。」李可沒提今天遇到王剛的事。
「這是你二姐,回家看看。」
「這是可可,你弟媳婦兒。」
婆婆簡單為二人做了介紹。
互相打過招呼后,李可就把自己帶來的,公公接過來放在桌子上的奶油麵包打開了,遞給三個小姑娘,示意她們吃。
小姑娘看到奶油麵包眼睛都亮了,其中一個沒忍住吞了吞口水。
但三人都沒動手去拿,三雙眼睛一齊看向母親。
「我這來的匆忙,也沒給你帶啥東西,這太貴了,你留著吃吧,她們不喜歡吃甜的。」二姐十分局促的拒絕了。
聽完媽媽的話,三個小姑娘眼裡的光都滅了,但都沒有出聲反抗。
「大丫,拿著,帶著妹妹們去廚房吃,這個是你們舅媽,謝謝舅媽給你們吃奶油麵包。」婆婆發話。
「聽姥姥的,拿著吃吧。」二姐說道。
「謝謝舅媽。」大丫看媽媽點頭同意了,才接過奶油麵包盒子,牽著兩個妹妹去廚房了。
廚房裡,陳向東圍著紅圍裙正在做飯。
「唉…可可也不是外人。」婆婆長嘆一口氣,簡單說了下二姐的情況。
二姐婆家重男輕女,三個女兒起的名字都是招弟,來弟,愛弟。
二姐生三胎的時候難產,傷了身體無法再生育。
婆婆以此為緣由要兒子休了她,丈夫天天喝酒,喝醉了就打她。
地里的活兒都是她干,家裡的活兒都是三個女兒干。
今天大中午,丈夫就著一盤花生米又喝上了,喝多后不光打她,還動手打了女兒,二姐忍無可忍就帶著三個女兒跑回娘家了。
饒是見多識廣的李可聽了,也氣的不行。
都什麼年代了,還重男輕女,家裡是有皇位要繼承嗎?
還給女兒取名字,什麼招弟,來弟,愛弟。
怪不得婆婆剛剛不叫名字叫大丫,這還沒大丫,二丫,三丫好聽呢。
婆婆還說什麼休了她?休?他們家是在大清朝,還沒進化到現代嗎?
一個男的,天天不幹活就在家喝酒,喝多了還家暴。
李可很想說,這樣男的,不離還留著過年嗎?
但這話輪不到她說,李可也不是那麼沒有分寸的人,況且婆婆還沒發話。
自己作為弟妹,只能握著二姐的手說,「你受苦了,二姐,有什麼我能幫忙的,你一定要說。」
二姐陳淑蘭深吸了一口氣,鼓了很大勇氣才說,「你和行一結婚的時候,我不是拿了五千塊錢,這個是她爸同意了的。那錢是大丫的彩禮錢,說是先定親,等她再長大幾年再結。」
「大丫才多大啊。」李可十分震驚。
「大丫剛滿十一,現在她爸非讓我把錢拿回去,不然就把大丫送去那家當童養媳。
他明知道我現在拿不出來錢,他就是故意這麼說,想把大丫送走。
這門親事我本來就不同意,那個男的是個傻子,都三十了,比我都大。
大丫才十一,過去可怎麼過啊。」陳淑蘭一邊說一邊眼淚順著臉頰往下流。
李可聽完就把身上的錢都拿出來了,有零有整,數了數一共九百六十七塊錢。
李可拿出來六十七塊,把剩下的推過去,「二姐,這裡一共是九百塊錢,你先拿著,剩下的四千一百塊錢,你給我一個月時間,我一定還給你。」
「這不是錢的問題,沒了這個傻子,還會有那個瘸子,賣完大丫,還有二丫,三丫。你好好想想媽的話,淑蘭,你還要跟他過嗎?」婆婆說道。
「媽,我不敢,我不敢離婚啊。」陳淑蘭一邊說一邊嚎啕大哭。
李可趕緊掏手絹,拿紙,遞過去。
二姐擦淚的時候,手臂上的衣袖滑落,露出了胳膊上青紫交加的傷痕。
李可瞬間明白剛進門的不對勁從何而來了。
「你怕什麼呢?有我和你爸在呢,你還有姐姐哥哥弟弟,我們都不會不管你的。」李芳一邊給陳淑蘭擦淚水一邊說。
「我怕拖累你們,我怕給你們丟人。」陳淑蘭哭得更大聲了。
「傻孩子。」婆婆長嘆了一口氣。
這個年代沒有人離婚,女人大多依附男人而活,男人再差勁再不爭氣,大多數女人也只是選擇忍氣吞聲。
在她們的人生字典里,沒有離婚這個選項。
在大家眼裡,離婚確實是個丟人的事情。
很多女的,一旦結婚後,在婆家是外人,在娘家是客人。
離婚後更是無處可去,婆家往外趕,娘家嫌丟人,讓一個女的離婚無異於逼她去死。
婆婆能支持二姐離婚,李可還是十分震驚外加欽佩的。
不過這個年代,女人工作機會很少,自己有手有腳怎麼都能活。
想要養活三個孩子,還是非常困難的。
「二姐,我現在在鞋廠門口賣吃的,你要是不嫌棄的話,可以跟我一起干。」李可主動提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