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 小叔叔

4第四章 小叔叔

?林琛躺在kingsize大床上,緊緊擁著棉被,翻來覆去,怎麼也睡不著,胃部的飢餓感越發明顯,滿腦子都是阿媽做的烏骨雞湯。他決定不數綿羊,改數雞。

「一隻雞,兩隻雞,三隻雞,四隻雞,五隻雞,六隻雞......一百零一隻雞,一百零二隻雞......五百隻雞......一萬隻雞。」當林琛挨個數到一萬零一隻雞時,門咯吱開了。

「起來起來!」王媽扔給林琛一套中學生制服套裝,「快給我穿上!」

林琛垂著頭,兩隻手捏著衣服,不斷揉搓,像個小媳婦。

王媽的臉皺成一團,只能看到一條條紋路,以及一張血盆大口,「你這是幹什麼?還要我伺候你穿衣阿,你真當自己是少爺了?」

林琛哭喪著臉,說道,「我特別特別特別餓!」他連說了幾個特別,來凸顯飢餓程度。他才不想和老巫婆講話的,但只有老巫婆知道食物在哪裡。

王媽手叉腰,冷笑,「餓阿,讓我燒給你吃啊?自己去冰箱拿去!」

林琛聽到食物源,欣喜抬頭,一臉天真詢問,「冰箱是什麼?」

王媽忽然沒了氣,無奈回道,「你先把衣服鞋子穿好,我帶你去找冰箱!」

林琛聽了,乖順的點點頭,「好。」他低頭觀察了會兒衣服,充滿了疑惑。

制服套裝,牛津紡面料,格子尖領襯衫,開襟格子羊毛衫,賽車紅西裝&純白色領帶,外套上印刻著象徵聖彼得的豹紋徽章,下身是經典鴿子灰褲,翠鳥色系帶皮鞋。

對林琛來說,這是一件穿起來非常麻煩的衣服。他穿了很久,才將這整套東西準確無誤套在身上,並自動忽略了某根長長的領帶。

這套制服是王媽按照均碼訂購的,穿在比常人高挑的林琛身上,實在緊張了點,林琛拉了拉緊繃的衣服,站起身來,朝王媽彎彎嘴角。

王媽看到林琛的笑容,心裡再次響起了警鐘,這個小東西,長得太漂亮,和她狐狸精娘如出一轍!

她把林琛帶到冰箱前,讓林琛自力更生,自己找東西吃。

林琛打開冰箱,發現了眼熟的飲料:牛奶。

阿媽每個禮拜都會託人從城裡帶回一大箱牛奶。阿媽說過,牛奶最長個頭,她希望琛琛長得高高的,將來做世界先生。

他拿了盒盒裝牛奶,喝了一口,然後差點吐在地上,太冷了!

然後,他悲哀的發現,冰箱里的食物都是冰冷冰冷的,吃下去胃很不舒服,他忍著不適感,匆匆啃了幾片土司麵包,緩解了飢餓。

然後,他轉悠了一圈,發現屋子裡有一個很大的方桌,上面放了各種食物,旁邊坐著昨天那個壓他腳的壞女孩,還有一大一小兩個陌生男孩,他們悠閑的吃著食物,好像很香的樣子。

林琛歪歪頭,站在遠處,眼巴巴望著他們,更準確的說,是望著色彩繽紛食物。

大一點的男孩是林蕾的胞胎哥哥,林皓,他穿著gucci的灰色-網狀拼接黑布藍皮帶帽拉鏈休閑風衣,耳朵上帶了一副雙環玫瑰耳釘,手腕佩戴卡地亞calibre系列黑色錶盤鱷魚皮錶帶機械錶,打扮的非常新潮。

陌生小男孩便是剛從孤兒院接回家中的林旭,大概八來歲的樣子,穿著一件米熊棉睡衣,皮膚呈現出淡淡的奶白色,五官精緻,瞳孔大而黑,沒有光澤,眼神終年獃滯,身體瘦瘦小小,略微病態,如同一個易碎的瓷娃娃。

林皓不動聲色的將小男孩的牛奶杯拿到自己面前,手持不倒翁罐子,在牛奶里撒了大量不明物體,然後推給小男孩,小男孩似乎沒有察覺,面無表情的拿起「調味」牛奶,喝了一口,然後嗆得連連咳嗽,精緻的面容扭曲起來。

林蕾在旁邊哈哈大笑。

「要喝光哦小旭,爺爺說過不能浪費糧食。」林皓邪惡的挑起嘴角,如同那任性小惡魔。

小男孩端著杯子的手指簌簌發抖,眼裡滿是驚懼。

林琛見狀,竟是跑到方桌前,將小男孩手中的牛奶搶了去,咕嚕咕嚕,喝了個精光。

喝完后,捂著喉嚨,一副苦瓜狀。

林皓怒容滿面,正欲發作,卻在看清林琛的臉后,消了音,怔愣住了。

林氏祖先起源於歐洲,血統純正。只是隨著家族繼承人的遷徙,與大量亞洲人結緣,西歐基因逐漸淡化,有一部分林家後輩的外貌甚至更偏向於亞裔。

林琛似乎繼承了這一點。林琛的五官立體漂亮,卻沒有西方人精雕細刻的味道,顯得自然淳樸。眼睛似乎會閃爍,瞳孔色乍一看是普通的黑,但仔細凝望,會領悟到那是一片深邃的褐色,紋路很清晰,像是蜘蛛結的網。

不僅是臉,他還注意到,這個男孩身材高挑,比例完美,絕對是模特的好材料。

林皓舔了舔嘴唇,感到喉嚨有些乾澀,眸子露出別樣的顏色,揚起頭,和林蕾如出一轍的高傲,「原來你就是小蕾口中的那個人?」

然後轉過頭,向林蕾抱怨,「小蕾,他和你的描述不像,我受驚了,心臟在砰砰亂跳!」

林蕾翻了翻白眼,推測哥哥的花痴病犯了。

她懷著惡作劇的心態,一本正經道,「哥哥,不可以無禮哦,這個人呢,是我們爸爸的弟弟,我們應該喊他叔叔才對!林旭,你也得喊哦!」

林皓張大嘴:「納納納尼?」

結果,只有林旭乖乖開口,懦懦喊道,「叔,叔,叔叔好。」好不容易,他才說出一句完整的話。

林琛的眼睛跳了跳,問道:「那個,你幾歲?」

林旭懦懦回答:「九,九歲了。」也許是常年被人欺負的緣故,林旭總是一副擔驚受怕的樣子,說話也不利索。

林琛想了想,解釋道:「我今年才十三歲,沒比你大多少的。要不,你叫我小叔叔吧。」

林旭依舊是一副木訥樣:「小,小叔叔。」

林琛哦了一聲,算是回應,他覺得加了個小字,聽著正常多了。

林蕾冷哼一聲,滿臉鄙夷,尖酸刻薄道,「真是傻子,竟然認一個鄉巴佬做叔叔,丟盡瑜叔叔的臉,你怎麼不和你那賤人媽一起去死?」

在林蕾小時候,也曾將林瑜當做心中的白馬王子。相對應的,她現在非常討厭林旭!

林旭縮縮身子,將自己縮成一團,像鴕鳥似的,以為這樣別人就看不到他。

林琛雖然不能完全理解林蕾的意思,也聽出了點火藥味,忍不住安慰林旭,「你不要難過,她是壞人。」他說這句話時,眼睛還在盯著食物。

林蕾聽了,臉綠了,恨恨瞪了眼林琛,眼珠轉了轉,忽然隱去怒氣,說道,「喂,我告訴你啊,制服早就被聖彼得淘汰了,你穿著這身制服去上學,丟死人了。」

林蕾不得不承認,小鄉巴佬打扮乾淨后還挺好看的,這讓她心裡更為不爽。

林皓剛想開口,提出疑問,卻被林蕾踩了一腳。

林琛的眼睛亮了,似乎藏了好多小星星,不再眼巴巴望著食物和小男孩,將視線轉向林蕾,看看林蕾身上的漂亮衣服,再低頭看看自己的,興奮道,「我可以上學嗎?」

林皓下意識介面,「當然,告訴皓哥,你喜歡什麼樣的衣服,我讓王媽準備。」說出哥這個詞,林皓挺彆扭的。

「哥」其實也含有情趣意味,只是這個看上去像極了小情的男孩子卻是他貨真價實的叔叔?

林琛乖乖回答,「大點的,這個特別特別緊。」他指了指身上的緊繃衣服。

林蕾更來勁了,「就是啊,你那件衣服太小了,這樣吧,我給你選一套。」很快,林蕾從林皓的衣櫃里拿出一套服裝,並搭配了眼花繚亂的配飾,遞給林琛。

那是burberry推出的新款秋冬系列,白底襯衫,格紋領帶,brit紅色v領肩部經典格紋羊絨衫,極具英倫學院派風格。下身是dior的灰色輕微磨邊做舊簡約牛仔褲。另外,林蕾選擇了prada的亮駝色圍脖,淺軍綠迷彩圖帽,棕色經典格紋圖案系帶休閑鞋,d&g的深棕鹿皮手套,visetti的銀色鏈身銀黑雙色中空十字造型吊墜。

林琛接過手,微乎其微的皺了皺眉,這身東西,看上去更複雜的樣子。他當著眾人的面,準備解扣子。

林蕾驚得花容失色,「你要死啊!在這裡脫衣服,你是暴露狂嗎?」

林琛這才意識到,林蕾是女的,連忙說了聲對不起,紅著臉,捧著衣服褲子鞋子跑到梳洗間更換。

過了很久,林琛才再次出現在客廳,眾人與其說眼前一亮,不如說風中凌亂了。

林琛很高挑,但林皓的身高在同齡人里也略顯出眾,所以林皓的衣服穿在林琛身上,明顯偏大,硬是將burberry的英倫風穿出了松垮奇怪風味,牛仔褲由於過長,而被林琛卷了幾個褲腳,顯得不倫不類。

各種奢侈配件組合在一起,說不出的累贅怪異。

就好像白凈漂亮的臉龐被塗上過多的妝容后,反而顯得累贅。

林蕾對服裝設計頗有建樹,服裝的最大意義在於合身,配飾只是點綴,所以她能搭配出這樣的震撼效果,實在是「有心」了,她看著林琛的裝扮,忍不住發笑。

林皓自然不能批評妹妹的審美,只好咳嗽兩聲,說道,「去學校吧,快遲到了。今天我來開車!」

林旭睜著純粹的大眼睛,看著他們離去。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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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男孩的T台(憤怒T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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