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一天,說說感想

休息一天,說說感想

各位讀者義父,又是單章,沒錯,我就愛寫單章。

這個單元寫到這裡差不多結束了。

這個單元主要是講一個小說侵權案,雖然是原著改編,但靈感當然是取自於現實。因為是律政文,都市背景,肯定會有現實意味。

比起上個單元,這個單元的章節數也很長,不過義父們可以看到,我的寫法又變了一些。

雖然主體是小說侵權,不過裡面開枝散葉,涉及到的各項法律內容比上個單元要多了不少,而且打官司的過程中,很細地研究並描寫了著作權的侵權事項和侵權的原理,另外不止著作權,其他相關法律也寫了不少,應該說比起之前要稍微「硬核」了一點。

我一直在研究到底該怎麼寫好一本書。

雖然我很早之前說在書裡面寫法律條例會感覺很「水」,但經過我的觀察,我發現讀者義父們其實對這個並不在意,或者說,我必須要把它寫出來。

不如說,寫出來,才能表現出作者是認真研究過的,你不寫讀者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認真在寫書?

當然,這種寫法其實很有難度。因為除了要研究日本的法律以外,我還要考慮故事的發展,要有戲劇性,要有情感輸出,要文以載道。

畢竟是小說不是科普文啊。

這個案子期間,我經常卡文,有幾天一個字都沒憋出來。真的是心力交瘁啊。

很多讀者義父以為我要太監,有人說我要跑路,要開新書,這啊那的,其實不是啊,我都說了,這本書的成績比起我過去要好太多了,我怎麼會不寫,就算人氣下降,依然吊打我過去的,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我寫過書啊,撲過大街,個位數訂閱的書都寫過,太監之後跑路開新書,有病?你怎麼知道你下一本書還有這個成績。

就算是斷更,就算是水,也要一直寫下去。

哎,每次單章我都要說這麼一句,穩定軍心。如果有人寫過書,撲過大街,應該能理解我。下次我就不說了,這次最後一次了奧。

在寫這個案子過程中,其實我也有好幾次情緒低落,被噴的難受。

我一直都說,噴我無所謂,只要讀者訂閱就是義父(滑稽)。

但是有很多見習,也過來噴我,雖然我設置了一粉絲髮言,有一點用,但不是太有用,因為一粉絲才一分錢,打賞一個章節2分錢就能發言了。

大哥們,見習就閉嘴了好嗎,不要影響作者我也不要影響別人。現在一本故事會,就是那個半月刊的小開本,都要八塊錢一本了,這種報刊小時候我買只要兩塊錢,現在漲了四倍,二十幾年,物價漲的多厲害啊。

你一本故事會的錢都沒花到這本書上,好意思罵我嗎?雖然我寫的是同人,但讀者可以看到這本書的內容,「二次獨創」的東西很多的,不是在抄原著。前面有一個章節我特意科普了一下,同人像這部分內容是受法律保護的,雖然現實里沒什麼卵用(滑稽)。

有一次我差點破防,忍不住就寫了兩章私貨,把感情夾雜在章節里,回罵了過去。這個其實是大忌。律政文是可以寫私貨的,這個題材就是文以載道的題材,但是私貨不能這麼寫,寫完之後我意識到不對,趕緊在標題里加了個「日常」兩個字,不能讓讀者義父們覺得我寫偏了。

下面回答幾個不知道是同行還是來搗亂的人的問題。

一,這本書不嚴謹,現實中的打官司不是這樣的。

我不是按照現實來寫的,我簡化了各種繁瑣的程序。嚴格來說,是按照動漫遊戲來寫的,參考逆轉裁判。

要說不嚴謹,其實主要是程序方面的東西,也就是打官司的流程和手續。

因為我寫的是日本那邊的題材,我並不知道日本那邊的程序是什麼樣的,而且日本每個區的政策都不一樣,不可能完全了解,所以按照我設定的來寫。

但是,有關於日本法律條文的項目,是我認真研究過的,在這方面或許你可以指出我的一些錯誤,但不能說不嚴謹。

程序是活的,法律條文是死的,白紙黑字可以看到的。

這兩者的區別明白嗎?

二,不要寫長評。

我極度討厭長評。

不是說寫長評的不認真,而是長評很少說好話的。

我見過最多的就是開頭說一句好話,接下來全是說怎麼怎麼不好各種吐槽。老實說,文字能夠表現出人的感情,伱是抱著什麼目的,同行來搗亂的,或是想在作者面前秀知識裝逼,或是秀存在感,那點心思一看就能看出來的。

當然如果你學徒以上,我當你是義父。見習我建議管理員直接禁言刪帖。作者好歹三十多歲的人了,不跟某些人來玩虛的(滑稽)。

我不認識管理員啊,但是管理員幫了我很多忙,我是很感謝他們的。

三,不是律師別來寫這類題材,先學透這個領域。

這個一看就是同行了,或是某些弱智。我就直說了,說這種話的人就是弱智。包括任何涉及到專業知識的題材,此類評論全都是弱智。

知道「小說」,「藝術創作」,「戲劇性」這幾個字怎麼寫嗎?

我的職業是作家,是寫小說的,不是來當你的老師的,還要先去當律師才能寫這類題材?

我曾經吐槽過李狗嗨編劇的法律素養還不如我高,但是我有說過編劇編的故事不好嗎?我有叫他先去當律師再來編故事嗎?

因為我知道,李狗嗨是電視劇,是藝術創作的產物。

小說看中的是藝術創作,故事寫的好,有戲劇性,比什麼專業不專業要強多了。

為什麼李狗嗨當年能全網大火,觀眾喜歡看,是它很專業嗎?是故事好啊,懂不?

寫小說的工作本質是作家在寫,不是律師在寫的。術業有專攻啊明白不。

況且我也不覺得有真正的律師會來寫律政文,因為我前面就說了,涉及到文字處理職業的,工作是很辛苦的,不可能白天和法律打交道,面對一大堆繁雜的文字,晚上又來寫書。這麼多文字,還要描寫人物和劇情,腦容量都不夠了。我一個業餘的,寫這本書都累的要死,要接觸那麼多法律條文,你就別說真正的律師了。

四,你是不是在提純。

沃日尼瑪提尼瑪的大爺。

暴躁作者在線懟人。

我連群都沒有,提尼瑪啊。

不好意思,這個我是真忍不住,這種言論完全就是同行,或是樂子人。給我滾謝謝。

五,你在書里黑柯南里的人物,吃著這碗飯還罵娘。

不好意思,這種言論也是弱智。

首先,我只是黑柯南里的人物,我從來沒黑柯南的作者。因為我知道,一個成功的藝術創作者,必定能創造出讓人黑的角色。

只不過我黑的人,正好是某些人喜歡的對象而已。比如說毛利小五郎。

其次,這不叫端起碗罵娘。

嚴格來說,寫同人不管是黑人物還是吹人物,如果按法律概念來說,本質上都是一樣的。

都叫「歪曲,篡改」。

吹和黑,這兩者的區別,就是五十步笑百步。沒有說吹就一定高貴了,在法律上完全是一視同仁的。

虛擬人物沒有人權,知道嗎?懂嗎?

倒是如果我去黑原著的作者,說他這部動漫怎麼怎麼不好,或是說他這個人不好,那才是端起碗罵娘。而且還是侵犯作者人格權。

如果讀者自己看書的話,會發現我不是隨便黑的,我都是有針對的的黑,也不是編造人設來黑。比如說毛利小五郎,我只針對他出軌和賭博,來表明一個這類男人不適合當丈夫的觀點輸出。我並沒有否認他其他的優點,畢竟我在文中提都沒提。也沒有特意創造他其他的缺點,比如說創造一個會家暴的設定以此來黑,這個我是沒有的。

這裡我建議,管理員看到黑評,只要見習全部刪帖禁言,一刀切最好,不用再去辨別哪些是真讀者哪些是來搗亂的了。

真讀者不會連學徒都沒有的,這年代物價這麼高,連個故事會的錢都出不起還想對人指指點點,哪涼快哪呆著去吧。順便一提,就算學徒,五百粉絲,到作者手裡可能也就兩塊錢……

哎,別怪作者勢利,作者已經跪著寫書了。

說了很多,這個單章發泄了很多,不好意思,讓義父們見笑,可以說不吐不快吧。畢竟作者也不是彌勒佛,看到負面輸出還能無動於衷,都壓抑在心裡呢。

下一個劇本,老實說,沒想好,我要請假休息一下,好好思考怎麼寫。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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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之勝者即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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