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鹹魚的快樂11
琳琅聽了丁秀秀的詢問,本不想跟丁秀秀說的,但想到丁秀秀被傅大伯勸住了,不敢找她麻煩的事,當下想了想,便說了,不但說了,還故意按她過往最高收入說。
於是當下琳琅便道:「幾百萬吧。」
其實她本身的收入,目前並不多,能有幾百萬,自然是因為家裡這些人贊助的緣故了。
尤其是上次跟傅老爺子等人說了當主播的事,傅老爺子帶頭打賞,那個月就有幾百萬。
平常雖然沒幾百萬,但上百萬也是有的,因為就算傅家這邊的人,只打賞過那一次,但她父母大哥傅墨等人,每次她發了新視頻,三五不時就會打賞一下啊,再加上最近她越來越紅了,接了不少廣告推廣,收入也在增加,這樣她會有上百萬收入,也很正常,而且以後可能不加上家人的打賞,她一個月,也能賺上百萬了。
琳琅之所以按最高收入說,就是想讓丁秀秀聽了,心裡不爽,到時也許會突破傅大伯的控制,非要找她的麻煩,到時她就能反制,再薅大房一筆羊毛了。
丁秀秀聽琳琅說,一個月能賺幾百萬,果然心裡檸檬了。
雖然她結婚的時候,傅家有送股份給她,但那股份又不能賣,平常還是只能領著傅家的零花錢生活,畢竟誰讓她沒出去工作呢。
而傅家的零花錢……因為傅家人丁興旺,所以傅老爺子定的零花錢一個月也不多,只有二十萬,沒辦法,人太多了,每個人的零花錢要是太多了,那開支可就太大了。
但二十萬丁秀秀哪夠用,平常要是沒錢用了,她就只能找父母或傅硯要。
父母嘛……她嫁人了,父母也不會給太多;而傅硯呢,他們是商業聯姻,他就更不會給好多了,所以說起來,她一個月能自由支配的零錢,並不是很多。
這時聽琳琅一個月,竟然能賺幾百萬,自然就檸檬了,想著琳琅這一個月,賺的也太多了,她一年也得不到這麼多錢。
她是不是也要去做個主播呢?
想到琳琅的那些視頻內容,丁秀秀還是搖了搖頭,那些內容,看似簡單,但她要做的話,她覺得,她可能做的不會有琳琅好。
不說別的,琳琅做鑒寶節目,那些內容,她可真說不出來;還有服飾搭配,讓她說個一二三四五來,她覺得,她也說不出來。
至於其他,也差不多都是這樣,看似簡單,但要真深入想,讓她做,她就怯場,覺得自己好像做不出來。
不光是做不出來的事,還有,沒短視頻平台的事。
因傅墨搞了個短視頻平台,按之前傅老爺子跟傅墨兩兄弟提的,讓兩人不許搞同一種業務,免得自家人自相殘殺,所以傅硯看傅墨搞了,便沒搞這個。
因沒搞這個,所以她要想當主播,要麼去傅墨的平台,要麼去其他人開的平台。
她當然不想去傅墨的平台,給趙琳琅的丈夫帶去流量;但也不想去其他人辦的平台,畢竟不是自己家人的地盤,她怕被人欺負。
所以就算她會搞這些,沒合適的平台,她也搞不了。
想到這兒,她不由有些埋怨,想著傅硯當初怎麼沒搶先搞短視頻平台,要不然這會兒,趙琳琅想搞主播,就會產生跟她這會兒一樣的困擾了,肯定會想著,不想去傅硯的平台,免得給傅硯增加流量;也不想去外人開的平台,到時她就做不了主播,這會兒也賺不了錢了。
不像這會兒,傅墨有直播平台,她不但賺到了錢,還給傅墨的平台增加了流量,真的是雙贏。
要是趙琳琅現在的行為是雙贏的話,那既找不到合適平台又賺不到錢的她,就是雙輸了。
一想到這個,丁秀秀的心氣就更不平了。
但再不平,她也沒辦法做跟趙琳琅一樣的事,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她賺錢,氣不氣人?
更氣人的還在後頭呢,她不但賺不到錢,還要看丈夫那些鶯鶯燕燕受氣。
眼看著丈夫又跟某個女明星扯上了緋聞,丁秀秀氣的一肚子火,當下趕緊找那女人算賬,也沒心情管琳琅這邊賺錢的事了。
畢竟趙琳琅的事還是小事,搶自己男人的事才是大事。
琳琅看自己那樣刺激,丁秀秀當時聽了后,的確不高興,但最後還是沒管了,只顧著跟傅硯那些鶯鶯燕燕斗去了,讓她還是沒辦法薅大房的羊毛,不由得無語,想著這個丁秀秀,也太戀愛腦了,整天只關心傅硯身邊那些女人,看來是沒法指望她搞小動作,然後她再收拾她,藉機薅大房羊毛了。
唉,也怪傅硯不好,鶯鶯燕燕也太多了,將丁秀秀的注意力全吸了過去。
既然丁秀秀一門心思撲在斗小三這事上,琳琅就放棄通過她薅大房羊毛了,繼續專心經營自己的直播事業去了。
因琳琅的頻道播的內容都是挺有用的,雖然一開始吸粉不及那些露面的高顏值播主快,但卻是細水長流的,隨著時間推移,關注的人越來越多,喜歡看的也越來越多。
因為她喜歡打遊戲,最近還推出了打遊戲方面的系列,因她技術高超,然後說話的聲音好聽,也很是吸引了不少打遊戲的網友觀看。
但這又引來了新的問題。
原因很簡單,琳琅打的太好了,於是便有其他遊戲主播,因為利益受到了威脅,派黑子黑她,說她為了流量,找人代打,因為他們不相信,女生打遊戲,能打的這樣好。
也不怪這些人這樣想,這個世界,這些年遊戲競技的冠軍,甚至主要戰隊,不說全部都是男生吧,但女職業選手的確很少,於是人們便覺得,女生玩不好遊戲。
這也是這會兒,會有人質疑的原因。
因著這個說法,琳琅的遊戲視頻底下,又有成堆的黑子在活動。
哪怕琳琅錄了個小窗口有手操作的視頻都不行,因為眾人不信那個手是她的,哪怕她之前用這手彈過琴,能證明這個手是她的,別人也不相信,說是手可以偽造——顯然,他們不但不相信這個手是她的,還不相信彈琴和打遊戲能是同一個人,因為他們覺得,一個人不可能會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