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目的
阮箏洗完澡從浴室出來時,看到徐啟琛正坐在床上打電動。
她不由皺了皺眉,替那條床單感到可惜。她一面擦頭髮一面走過去,抬腳輕輕踢了對方一下,努了努嘴:「到你了,趕緊去洗澡。」
徐啟琛正玩得起勁,嘴上應著身體卻沒動。阮箏一把奪過遊戲機,瞪了他一眼:「趕緊去洗。」
徐啟琛不悅地撇撇嘴,看阮箏一副要砸遊戲機的樣子,趕緊滾去了浴室。臨關門前他忍不住探出頭來問:「姐,晚上咱倆怎麼睡?」
阮箏:「這個問題一會兒再談。」
趁著徐啟琛洗澡的功夫,阮箏把床單給換了。她跟這個男人從頭到尾沒半毛錢關係,被他坐髒的床單她也不想拿來睡覺。那個遊戲機被她放在了茶几上,想到徐啟琛剛才的舉動,她既好氣又好笑。
有時候覺得他真像個孩子,就跟自己的弟弟似的。一想到這裡,阮箏原本平靜的臉色就沉了下來。她這一輩子有兩個痛處不能戳,一個是父母雙雙墜樓身亡,一個是弟弟莫名葬身火海。她不由抬頭望著房門,想像著隔了一條走廊的另一邊,那個男人此刻正在做什麼。
這一切都拜他所賜,阮箏真想謝謝他。剛才敬茶的時候,她注意到了他臉色略微的變化。是想起了什麼,還是純粹被一個比自己小十幾歲的女人叫「爸爸」很是怪異?
這不能怪她,誰讓他年紀輕輕就有了徐啟琛這個兒子。就算不是她,換作別的女人也得這麼稱呼他一句。
徐啟琛還惦記著那通關到一半的遊戲,隨便沖了沖便出來了。剛打開浴室的門,一個枕頭就迎面扔了過來。他眼明手快趕緊接住,剛想抗議兩句,阮箏一指旁邊的一扇側門:「今晚你去書房睡。」
這是徐啟琛的卧室,大得就像一個籃球場,靠北的牆頭擺著一張超尺寸的雙人床,隔著兩扇開放式的玻璃還有沙發吧台什麼的。隔壁相連有個小一些的書房,為了方便他平時學習后休息,特意擺了一張單人床。
徐啟琛瞪大了眼睛:「這是我的房間,應該你去睡書房才對吧。」
阮箏也不跟他多廢話,徑直朝門口走去:「那我現在就去告訴你爸,你其實在美國有個男朋友,你找我回來純粹是為了應付他,請他老人家另外給我安排個房間吧。」
「別別別,我睡我睡還不行嘛。」徐啟琛立馬氣勢減弱,灰頭土臉抱著枕頭去了隔壁書房。
阮箏說得沒錯,他確實是找了個假女朋友來糊弄老爸。沒辦法,誰讓他在美國待得好好的,不知是哪個無恥之徒跑去他爸那裡嚼舌根,把他交男朋友的事情捅了出去。
徐啟琛是個典型的富二代,繼承了父親的優秀基因長得相當養眼,脾氣也不錯,不是那種仗勢欺人的紈絝子弟。唯一的缺點大概就是沒什麼能力,只會花錢不會掙錢。他的父親徐天頌是他的直接經濟來源,一旦他切斷了那條供應線,徐啟琛就只能淪落為街上要飯的了。
所以他很怕自己的父親,除了怕他不給錢外,另外一個原因大概就是父親身上過於強大的氣場了。一個十幾歲時就組建了自己的黑幫團伙殺人無數什麼罪惡勾當都干過的黑社會老大,他一定擁有震懾人心的氣質。他的一舉手一投足都令人心顫,有時候一個眼神投射過來,都能令人膽寒到肝顫。
這是從小嬌身慣養的徐啟琛不具備的,也是他最為害怕的。所以在某天接到父親的問詢電話時,他逼不得已扯了這個彌天大謊。
這個謊是阮箏教會他的。他們兩人是大學同學,算起來阮箏是他的學姐。不知什麼時候起,他們就有了共同的朋友圈子,時常在一起吃飯出遊,偶爾也去酒吧找樂子。阮箏一早就知道他那個同性朋友,並未因此而瞧不起他。有一次徐啟琛喝得多了點,將心頭的顧慮說了出來,害怕只有他這麼一個兒子的父親知道自己是個gay後會擔心徐家絕後,採取一切手段棒打鴛鴦。
阮箏當時倚在沙發里,半開玩笑道:「那你就找個兒媳婦給他嘛,現在科技這麼發達,人工受精要個孩子完全不是問題。」
所以徐啟琛在向父親撒完謊之後,第一時間找到了阮箏,哭喪著臉求她:「姐,這次你一定要幫我。」
徐啟琛是個想法很單純的人,他將阮箏推到了父親面前,本只想來個緩兵之計。可他父親與他是截然相反的人,精明得就像一隻狐狸。
他先是一通電話將這兩人召了回去,隨後就提出要讓他們先訂婚。在那之前阮箏一直住在酒店裡,據說徐天頌曾特意來相看過她,當時她正在酒店的餐廳里吃飯。但兩人並未打照面,一直到今天的訂婚典禮結束后,阮箏才如願以償,見到了十七年前令她驚為天人的男人,也是那個讓她恨了整整十七年的男人。
阮箏躺在床上,眼睛盯著天花板某處的雕花,眼前一直閃過徐天頌的臉孔。十七年前的驚鴻一瞥,與今天略有些散漫的影像慢慢地重疊在了一起。她驚奇地發現,歲月竟沒在徐天頌的臉上留下多少痕迹。
他依舊看起來年輕而俊逸,隨著年齡的增長,他那股子妖艷氣質愈加濃烈,舉手投足間優雅氣息撲面而來。儘管被阮箏叫做「爸爸」似乎令他有些不習慣,但他轉頭接茶碗的時候還是那派氣定神閑。
他挑眉掃了阮箏一眼,笑得有些含蓄,在阮箏直勾勾的注視下喝了一口茶。阮箏心想如果這茶是自己倒的話,說不定已經在裡面下了毒。如果他記起來自己是誰的話,還有膽量喝她遞的茶嗎?
想到這裡,阮箏不由又朝房門口的方向望了望。出了這扇門往右,走到底就是徐天頌的房間。不知他此刻在做什麼,是否還在為那聲「爸爸」而耿耿於懷。
阮箏完全沒猜對,徐天頌此刻並不在自己房裡,而是在二樓的書房裡,陪著他的是心腹何慕則,當年阮箏的母親稱呼為「阿慕」的那個男人。
十七年過去了,何慕則還是那副白面書生的模樣,只是一雙眼睛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沉澱與深度。他就這麼一聲不吭地站在徐天頌身邊,眼睛望著他手裡拿著的那份十七年前的報紙。
報紙的頭版頭條報道了阮箏父母的墮樓案,圖文並茂,照片里不僅有那棟舊樓的全貌,屍體移走後留下的血跡,甚至連屍體橫卧在地的照片都有。只是將兩人的臉打上了馬賽克,報道里也將兩人的名字簡化了。
這件事情在當年的香港很是轟動,因為牽涉了當時還是黑幫的青膺幫,警方顯得格外重視。但他們花費了大量的時間人力來調查,最終也只能證明這是一個意外。儘管當時負責此案的沙展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眼睜睜地送徐天頌出警局大門。
一晃十七年過去了,徐天頌還留著這張報紙。這在他的人生里也頗為少見。他其實不是一個心慈手軟的人,雖然現在金盆洗手成了一個成功的商人,但年輕的時候他殺起人來可從不手軟,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歸根結底,他殺的也都是些窮凶極惡之徒,像阮劍鋒夫妻這樣跟了他多年的自己人,他從來沒動過殺心。哪怕他們做了再大的錯事,他也絕不要人性命。
這件事情是他人生中的一個例外。
何慕則是打小跟他一起長大的兄弟,對他的性格再清楚不過。他看了那張報紙幾眼,冷靜地開口道:「阿天,為什麼讓他們訂婚。阿琛在美國的那個男人,你已經看過照片了吧。」
「嗯,小夥子挺精神,笑起來感覺不錯。」
「你想利用阮箏讓他們分手?」
「分手,分什麼手?才二十歲的毛頭小子,愛得死去活來的,打都打不散。由他們去吧,哪天玩厭了自然就散了。你看著,明天阿琛一定會提出回美國繼續學業。」
何慕則微微一皺眉:「那阮箏怎麼辦,你準備把她留在家裡?你覺得阮箏這次回來是為了什麼?」
「她的目的再明顯不過。」徐天頌將報紙往桌上一攤,「她來我們徐家為的就是我。當年她雖然小,我的長相她忘不了,估計連你她都一直記著。」
「所以你想把她留下,看她有什麼具體行動?」
徐天頌沒有正面回答:「我養了她這麼多年,供她吃穿,送她去美國深造。現在她學成歸來,也該讓我看看她的本事了。洋墨水喝了這麼多,也得顯示一下才是。別我這麼多錢砸下去,最後卻只是個徒有虛表的空殼子。」
何慕則想起今天見到阮箏時的情景,下了個結論:「她跟小時候不太一樣了,長開了,漂亮了很多。如果她不是阮劍鋒的女兒,跟阿琛站在一起倒很相配。」
「唔,是漂亮了。只是女人不能光有漂亮,得有腦子才是。否則再漂亮,也是個空心桿兒,一折就斷。」
徐天頌說著,輕輕一用力,手裡的一根鉛筆應聲而斷,裂成了兩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