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是一隻小小鳥
第12章我是一隻小小鳥
回到小院,黑馬幾個精神小伙已經休息,院里漆黑一片。
王旭牽著迷迷糊糊的女孩,隨便弄了濕毛巾,給王霏擦了擦,便摟著女孩沉沉睡去。
今天沒有安排,幾個小女孩被放了兩天假,應該是明天再來取磁帶。王旭摟著女孩舒舒服服的睡了個大覺。
王旭的身體內有神異冬暖夏涼,這讓王霏頗為留戀,睡著了也抱著不撒手。這大熱天的,一動不動都會弄一身汗,偏偏抱著王旭卻恍若抱著一個空調般,舒適無比。
王旭也知道知己的這個特性,反正對自己沒影響,願意抱就抱吧,他也覺得舒服啊。
兩人睡得昏天黑地的,直到下午,報警的腸胃終於喚醒了沉睡中的二人。
「我餓了」
「我也餓了」
「那還等什麼」
兩碗炸醬麵,終於讓兩個餓的前心貼後背的情侶恢復了活力,彼此看了一眼,哈哈大笑。
「嗶嗶嗶」
就在王旭還在尋找聲音的來源的時候,王霏已經從隨身的小包里去一個黑色小方塊。
尋呼機啊,這東西真是有年頭沒見過了,王旭看著女孩正在擺弄的那個小東西思緒萬千。
居然忘了這個東西,照說前身的記憶中是有這個東西的,甚至連他的地址簿里還記了不少人的尋呼號,但他就是沒注意到。
這就是燈下黑,王旭不止一次懷念手機的便捷。但現在的手機還叫大哥大。這東西現在是個高大上的東西,一部好幾萬,一般都是社會大哥用作裝杯使用。
不僅貴,還沉,一個差不多兩斤重。模擬信號用起來更是各種問題多多,用來打架比打電話更好使。
王旭稍作考量便斷了在這個時代用行動電話的打算。偏偏他就忘了,現在還有一種通訊工具叫做尋呼。
這應該是第一個把人帶入996時代的玩意吧,自從有了這個東西,老闆要想找到你就再也不是難題了,找地方回傳呼也開始正式成為了為很多打工人的噩夢。
王旭越想越樂,隨時能找到你的時代其實早已經不知不覺的到來了。偏偏人們還趨之若鶩,帶個BP機是被多少人艷羨的精英標配。
「公司的人找我,怎麼都找到帝都了,我得找個地方回個電話了。」王霏秀眉微蹙,滿臉不悅的說道。
「那就去崑崙飯店吧,還能再洗個澡」,王旭建議
「好,那就走吧。希望不是什麼壞事」,王霏明顯心情不快,現在的她正戀姦情熱,哪希望公司來打擾。
「你和公司簽的合同還有幾年?」,王旭還是第一次打聽王霏的工作。
「還有好幾年呢。今年本來要做一張新專輯,但因為去年那張成績不好,公司就放棄了。
又不是我不想做,還要罰我錢。
我是打著去美國學習的名號跑的,嘻嘻。」
「你今年不是出過一張專輯嗎」
「公司弄得,出了張精選集,圈錢的。公司還打算再弄張精選集,沒勁」,王霏顯然對這種精選集興緻缺缺。
「香江公司就那樣,確實沒勁」,王旭贊同
「我想把名字改回來,公司不讓。」
「我也覺得王靖雯很土,以後會有機會的。回頭換個公司就是了,最好先找個靠譜的經紀人。」
香江公司說起來高大上,其實也就那麼回事,說到底是為了賺錢。至少給王霏改的那個藝名王靖雯,王旭就感覺土的掉渣,一股子濃濃的三流言情小說味道。
這個時代王霏的合同還在新益寶,後台是寶麗金,那是一家中小型的唱片公司,王靖雯就是她們最大的腕兒了,屬於那種逮著一隻羊可勁薅的典型。
現在的王旭還幫不上什麼忙,要說抄幾首歌不是難事,但唱片絕不僅僅是幾首歌的事情。製作,發行,宣傳,打榜,香江已經有套路了,但內地還嫩的很,專業人士都沒幾個。
正聊著,一輛面的出現在視野中,不錯,空車。王霏帶上墨鏡,招手,面的嘎的一聲停在兩人面前。話說這面的真的是個好東西,王旭依稀記得有一首歌還唱過這東西。
「自從有了十塊錢的小面的,不管多晚多遠也能回家去」
「崑崙飯店」
「走著」
就在王旭兩人趕赴崑崙飯店的時候,一個小姑娘也正焦急的往外交人員餐廳趕著。是的,就是那個勇敢的在王小京面前給自己找機會的小姑娘。
當趕到外交人員餐廳的時候,今天的宴會已經快要開始了。一進包廂,裡面已經滿滿當當的坐三大桌。
啤酒,白酒,各種硬菜早已擺滿了桌子,觥籌交錯,人聲鼎沸。
一看有人進入包間,所有人都停下筷子,眼睛向剛進屋的小姑娘看去。
小姑娘個子不高,也就一米六齣頭,黑體恤,黑短裙,高跟涼鞋。長發,圓臉,還帶著點嬰兒肥,故作成熟的裝扮掩飾不住的青澀面容。
深青色的眼影,艷麗的紅唇,慘白的粉底都透著一種廉價感。要是晚上再酒吧歌舞廳之類的地方還好,畢竟昏暗的燈光自帶模糊功能。
可惜現在是白天,真的給人一種站街女的既視感。
小姑娘站在門口,打量著眼前突然安靜的包廂。超大的包廂,三桌人,還有個小舞台,舞台上有各種樂器,場面有些大,她突然有些慌。
三大桌子人,得有二十多個。大部分是男人,長發的,光頭的,滿臉橫肉的,叼著煙的,拎著酒瓶的,各種奇形怪狀,唯一的共同點就是所有人都在看向自己,眼神中充滿了戲謔。
「我找王小京,他讓我來唱歌的」,再是走南闖北,也抵不過她只是個十六歲的小姑娘,在這樣的場合下,她的聲音都有點抖。
看出來小姑娘的緊張,一個看起來二十多歲的女人站了起來,走到小姑娘的身邊。
「王小京說過了,我叫李梅,你先來坐我旁邊,等會兒上台去唱。」
說著,李梅領著小姑娘走向最裡面王小京那桌,安排坐在自己的身邊,她的另一邊是個男人滿臉橫肉,讓小姑娘感覺眼熟,卻一時叫不出名字。
「不錯,還真敢來啊,先吃兩口,別客氣」王小京眼裡帶著點欣賞,他想試試這個女孩的膽量,現在看來還行。
「你就是多餘,我就說敢一個人創馬克西姆的不至於不敢進來」,老崔擠得起王小京來從不手軟,他們倆的關係早已超過了一般的合作。
「得,得,你能個。我給小姑娘倒一杯,當個賠罪啊」,王小京也不介意,拿過杯子給小姑娘倒上一杯啤酒。
「你也不問問小姑娘喝酒不」李梅伸手攔了一下,沒攔住,也就算了。那個年代,真沒什麼未成年人的概念,讓你上酒桌就是認為你成人了,倒酒實屬平常。
「能喝,能喝」,小姑娘站起來,彎腰致謝,明顯不是不懂規矩的。
「能喝就喝兩杯,這裡從不勸女孩酒,自己控制就好。」王小京倒了酒,也就算完了,轉頭繼續和其他人聊了起來。
李梅則負起了照顧小姑娘的責任,問道
「你叫什麼名字,多大了」
「我叫羅琦,今年十七」
「哪裡人」
「江右省的」
「自己來帝都的?」
「嗯」
「膽子真大」
就在李梅有一搭沒一搭的和羅琦瞎聊的時候,王小京停下了手裡的動作,舉著酒杯站了起來。
「各位,各位」
包廂里的人都是王小京叫來的,這會兒也沒喝起來呢,聽到王小京招呼,立刻都給面子的停下了手上的動作。
那個年代帝都的飯局就是這樣,特別是所謂大酒局,從開始到結束能折騰好幾個小時,有時候人都能換兩撥。
這和所謂的時間觀念、種族優劣毫無關係。完全是因為那會兒的通訊方式不方便,交通方式都不方便,互相約好了,能不能及時趕到根本沒人知道。
領導有事,單位有事,媳婦有事,那會兒飯局晚到的必用三件套。晚到了十分鐘二十分鐘根本不算事,晚到個把小時兩個鐘頭的都稀鬆平常。
「歡迎各位啊,都是玩搖滾的朋友,好久沒一起聚聚了,今天找個由頭大家湊一起熱鬧熱鬧。
主要是最近又有許多樂隊來帝都闖蕩,今天就有幸請來了一支。讓我們歡迎這些遠來的兄弟,給大家介紹一下,來自益州的黑馬樂隊」
王小京交代飯局原因,介紹賓客,黑馬樂隊成員紛紛起立點頭致敬,這也算是個儀式吧。
就像過去討生活拜碼頭,現在雖然沒那麼暴力了,但是這種習慣在各種圈子裡都有。
去一個地方闖蕩,認識地頭蛇,結交人脈,不僅僅可以保平安,更多的還是擴寬路子。這不,經過左拐右繞的介紹,黑馬搭上了王小京的線,成功找到廟門。
王小京雖然沒定什麼教父之類的名號,但在京城搖滾圈子裡實在名氣不小。這位爺雖然不是真的玩音樂的,應該算是音樂商人。
但從小也是在音樂圈子裡長大,耳濡目染之下鑒賞能力不弱,後來發掘老崔,利用自己的人脈資源,讓老崔成功破圈,走出地下。
他後來甚至搞出了一個女子十二樂坊,轟動RB,第一次讓民樂成功破圈。
黑馬樂隊遇到他同樣是一個莫大的機遇,前世便是如此,現在應該也不例外。
宴會的主桌是王小京和老崔以及他們的一些好友,比如李梅的老公臧朔,再加上幾個大場子的老闆。
而今天黑馬樂隊被安排在第二桌,這一桌几個帝都本地玩地下搖滾的部分成員,第三桌則是安排的不玩音樂但是和搖滾圈子密不可分的一群人,他們是小場子的老闆,器材商什麼的。
說起來,這幫子人才是金主,但在音樂圈的聚會時,他們又變成了邊緣。商人很勢利,也很實際。
當你就是個來討生活的流浪樂手時,你得求著他們給機會。但當你是名滿天下的著名音樂人時,就反過來了。
搖滾圈子的聚會,怎麼能少了音樂,王小京說的讓羅琦唱歌也是這個環節。這個飯店可以說是王小京的主場,王小京家裡是外交領域的。
這讓他從小就能接觸到海外的世界,也從小就接受了西方音樂,從古典到現代,從爵士到搖滾,他作為一個聆聽者,很在行。
而在這個封閉了幾十年的華夏,這幫子有機會在封閉年代就接觸海外的人,在開放后可以說如魚得水,他們就成為了華夏時尚的領頭羊,成了影響風氣的那群人。
酒過三旬,黑馬樂隊抄起傢伙事,走上小舞台,開始演奏一些暖場音樂。這早就商量好的安排,來拜碼頭,你得先亮亮行。
黑馬沒慫,一曲凱利金的回家讓薩克斯先秀了一把,隨後就是一段爵士,一段搖滾。節奏從舒緩到奔放,讓氣氛從酒桌上逐漸過渡到音樂上。
「講究啊,看來沒少給人宴會演奏」老崔贊了句,他是交響樂隊出來的,對玩音樂的人很是提攜。
「沒錯,底子真不錯,樂器玩的有模有樣,不是野路子的」臧朔介面說到,給出了肯定的答覆。
「嗯,都是科班的,益州音樂學院出來的,家裡也都有點底子」,王小京解釋道,這些他的朋友都有給他介紹過。
「難得啊,算是有夢想的那一批了。」老崔直接肯定,益州音樂學院在西南可不是什麼無名之輩,甚至可以說鼎鼎大名,在全華夏都是數得上的頂尖音樂學府。
在這個還沒有擴招,學校包分配的年代,益州音樂學院畢業的學生,基本上都能有個不錯的去處,最次也是個縣城中學的音樂老師。
願意離開舒適的環境,出來闖蕩,沒點兒追求是不可能的。
「小姑娘,你去唱吧」,王小京突然轉頭向正埋頭乾飯的羅琦抬了下下巴道,這是好多帝都人的習慣,特別是部委大院出來的孩子。
他們覺得這樣打招呼特別派,後來逐漸被各路頑主帶到全帝都,最終成為帝都小孩的標配。
羅琦到現在腦袋裡都還有點蒙,她是叛逆,但更是迷茫。父母離婚,老爸要麼消失,要麼就是打她,媽媽日夜忙碌以期獲得微薄的收入養家。
於是,她學壞了,成為逃學,曠課,抽煙,喝酒,紋身的壞女孩。但說到底她還只有16歲。她只知道通過叛逆表達不滿,卻不知道未來到底是什麼。
在她最迷茫的日子裡,音樂成了她唯一的愛好,因為這個愛好最便宜,甚至不需要花費任何的金錢。
她只需要坐在音像店的門口安靜的聆聽就好,直到有一天,他聽到了趙傳的《我是一隻小小鳥》。
她哭了,哭的稀里嘩啦,大雨滂沱。她突然就懂了,理解了那首歌,也開始第一次正視自己。
她逃離了讓她墮落的環境,外出打工,進了歌舞團打雜,成為一個可以自食其力的人,她開始給媽媽寄錢,讓母親不再那麼辛苦。
直到有一次,她勇敢的站出來,再一位歌唱演員因病缺席某次演出的時候,毛遂自薦上台演唱,唱的就是《我是一隻小小鳥》。
她成功了,金屬般的嗓音,讓她獲得了歌舞團領導的青睞,正式成為了一名歌手。這一次的勇敢,讓她第一次對未來有了一些憧憬。
今天她依舊打算唱這一首歌,這是她又一次面對重大的機會,就好像在歌舞團的那一次一樣,甚至更為重要。
「唱什麼歌」,周迪接到給小姑娘伴奏的指示沒覺得有什麼意外,一個飯局不可能只是為介紹自己樂隊。
看著走路有些直愣愣的小姑娘,周迪意外的覺得有點同情,這不會打彎的腿是緊張的吧。
「我是一隻小小鳥,你們會嗎」,羅琦說話依舊有些愣愣的,其實她平時說話也不是這樣,
「把嗎字去了,什麼Key」,周迪撇撇嘴,這小姑娘說話真沖,算了,小姑娘嘛。
「Fkey」
「FCDEF的那個F?」,周迪蒙了,作為一隻伴奏了快兩年的樂隊,這首歌不說伴奏過少說也有一二十次了,還是第一次聽說有人要Fkey的。
這歌本來就高,升三個音,這是自信啊,還是發瘋啊,男女生平時說話大約能差八度,這主要集中在中低音域。
但是唱歌,特別是男高音和女高音的真聲部分是差不多的,頂尖的男歌手和女歌手在最高音上沒有大分別,差個一度,一度半頂天了。
這一下子提高三度,周迪怎麼就有點不信呢。除非用假聲,但她選的這個歌真能用假聲唱?
「嗯,對,就是那個F」,小姑娘表情嚴肅認真,板著小臉確認道。
看著小姑娘一臉認真,確定神情,周迪點點頭,「行吧,需要先定音嗎,看你有點緊張」
小姑娘點點頭,平時她很自信不用,但今天,她有點緊張。
於是周迪給小姑娘彈了一段旋律,就用她要的F調,直到小姑娘點點頭表示準備好了。
「噠噠噠」鼓槌清脆敲擊聲,初次合作,鼓手給出了明確的開始標誌。
吉他,鍵盤,鼓,一樣樣切入,前奏開始。音樂響起,羅琦突然就不緊張了,這是她最熟悉的領域。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像一隻小小鳥,想要飛呀飛,卻怎麼樣也飛不高」
酒店的包廂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安靜了下來,黑馬用了三首曲子都沒做到的事情,小姑娘只唱了一句就辦到了。
所有人停下手上的動作,這嗓音,厚,純,潤。
這起調是不是太高了,後邊咋辦?
但小姑娘很快就用實力告訴大家,高?不存在的。
「我尋尋覓覓尋尋覓覓一個溫暖的懷抱,這樣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飽滿的情緒,圓潤厚重的中音,驟然高亢,帶著明亮的金屬色彩的高音,簡直飈出了天際,彷彿突然間變成了一把利劍,撕裂天空,扯碎白雲,斬破虛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