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第212章 賭狗必須死!!
第212章賭狗必須死!!
「如果對方盜竊的次數過多,你去武協所報警他們不給立案,可以向有地檢署反映這一情況,由他們負責監督立案。」
李晨看到有許多人說武協部門嫌棄錢少不給立案的情況,也是拿相關的法律明文進行解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立案監督的審判院認為武協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武協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地檢署提出的,地檢署應當要求武協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地檢署認為武協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武協機關立案,武協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個人認為不代表實際情況,我之前也說過,能否立案還是要看你會不會說。
如何更加精準且合理的向有關部門闡述自己的情況,讓他們看到你的重點問題,也是重中之重。
你去報警,要有明確的損失、目的,同時讓別人看到你事情的緊迫性,讓他們帶入你的角色,怎麼可能會不受理呢?」
李晨繼續談那名網友的遭遇:「我們在來說第二點,那就是別人的違法問題,個人到底有沒有權利去處置。
在很多情況,大家都是被害人,是屬於被別人侵佔個人利益的一方,也怎麼就成了過錯方?
就像那位網友說的,那環衛工人明明他是一個小偷,為什麼就忽略了他本身的問題呢?
在這裡我想說的是,關於環衛工人的罪行,應有專門的執法機關去追究他的問題。
你說他是小偷,那就把他交給執法機關處理就好了啊,包括上一個連麥的網友,也是一個道理。
我國法律講究人人平等,而平等又不分行業崗位。
小偷偷了東西,會有武協部門處理他,而你因為他偷了你的東西對他實施了毆打,我們從道德的角度來看,帶著怨氣實屬正常,可帶入法律的視角來分析問題,那就是兩碼事。」
「第三個問題,有關於網上的聲討。」
提到這個問題,李晨一臉嚴肅:「關於這個問題,我在很早之前就已經說過,也曾有所體會,甚至和相關部門探討過這個問題。
網路惡評,所涉及的內容無非也就是兩種。
第一,是根據事件的問題而進行主觀評價的。
常見的問題被放到了網上,網友根據問題談起自己的看法,他們對事不對人。
這種人,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評價問題,你也不能去說他什麼。
第二種,就是為了評論而評論。
這種人和其他的網民不同,他們對人不對事。
常見的表現,就是十分刻意的去追究問題的結果,頗有一副咬定青山不放鬆的狀態。
從事件轉移到個人,心裡極度扭曲,去私信別人惡意辱罵、攻擊。
這種行為,就是犯罪。
很早之前我就說過,一個人犯了罪的人,只有在二審過後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有罪,而他罪行也會受到相配套的刑罰措施,他人是無權過問和處置的。
而這位網友的情況,生活被他人的惡意攻擊影響,也可以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你可以說辱罵你的人是惡意誹謗、誣陷甚至是造謠,拿著他們對你辱罵的證據去相關部門去追究他們的責任。」
說到這裡,李晨面帶微笑:「既然談到了網暴,我也不妨給大家透露一下小道消息。
很快,就會有專門的法律來針對網路暴力這件事,裡面所講述的條款大家一定要注意,別哪天犯了法還渾然不知。」
聽到李晨的小道消息,網友們徹底炸裂:
「乖乖,真的假的?」
「好像是有這麼一回事,我記得好像聽人說過。」
「跟我有關係么,我又不在網上亂罵人,安啦~」
「早就該出台這樣的法律了,真實很討厭那些隨風倒的人,真就比別人多了一雙手唄?」
「我刷視頻從來都是光看不說的,三哥視頻除外。」
「乖乖,以後得小心點了。」
也有人詢問具體的出台時間,李晨聞言則是十分認真的說道:「這個事情呢我也只是知道大概,但具體的出台時間我也不清楚。
一條法律,從擬稿到定稿,在到最後的確認出台,中間所涉及到了很多細節的問題,需要咱們的修訂者調查研究。
其實從問題的根源上來看,也不是什麼好事。
大家經常會說,法律是對人的最後一道約束和底線,那麼從另一方面來看,凡事都要靠法律來約束別人也不是一件好事,他在限制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的時候,也會對其他正常人帶來不便。
法律都是一刀切的,他不會分辨你是好人還是壞人,所以從立法的另一種角度來看,也是在限制行為人的言論自由。
第二個方面,如果什麼事情都要靠法律,其實對於我們來說,也是一種悲哀的。」
自己走遠遠要比別人在後面監督你要舒服的很多…
「好了,關於這位網友的問題我們就談到這裡,讓我們連麥新的網友。」
李晨操動著自己的滑鼠開始連麥,新的網友也開始談起了自己的問題:
這是一位網路賭徒,自己痴迷於賭博網站無法自拔。
無意間得知,網站上拉新人註冊會過得幾百塊錢的籌碼…
然後,這名網友便如同發現了新大陸一樣,到處給網站宣傳,只為獲得那一點點的籌碼。
最後,他也是被執法單位抓獲,罪名也是開設賭場罪。
「其實我一開始就想著薅賭場的羊毛,也沒有想過從其他人身上獲得什麼利益。
我現在號上的下線註冊玩家大概有十五個,真正玩的也就只有五個人而已。」
直播間內,網友們又開始討伐這位網路賭徒:
「賭狗不得好死!」
「真噁心,自己沉迷於賭博還推給別人去賭博,你咋有臉問的?」
「他這種情況,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我的建議是死刑!」
「同意死刑,立即執行!」
……
李晨看了一眼直播間的彈幕…
嗯……
這幫網友也算三觀正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