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他才幹了兩年就六十萬,那我們……

第十章 他才幹了兩年就六十萬,那我們……

勞動糾紛永遠是互聯網上的熱點,而且是熱點中的熱點。

無他,因為打工人多,大家都對這種事感同身受。

所以,當這個判決表明,下班后或者休息日回消息都可以算加班的時候,很多的打工人都沸騰了。

「這事早該被定為加班了好嘛,我踏馬的下班了還得時刻盯著微信,就擔心有什麼消息漏了,結果下班了比上班還累!」

「就是啊,周末帶著老婆孩子出去玩都得背著電腦,就怕領導一個電話過來要幹活,而且根本不會覺得你是在加班。」

「真的想吐了,漏了消息還會說你工作不認真,踏馬的都下班了還能說出工作不認真這幾句話來,所以這個到底怎麼操作呢!」

「這是不是說我們以後也能提起類似的訴訟了,而且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很多的打工人都在報道下面留言評論,說著自己的不滿。

沒辦法,社交媒體越來越發達,上班和下班的界限也越來越模糊,隱形加班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是法律卻沒有跟上。

以至於很多人現在都認為,只有和上班時間那樣的工作才能叫加班,回個微信算什麼加班啊!

這個時候,這個判決真的讓很多人耳目一新!

而且,這報道里都說了,起訴的原告連律師都沒請,人家就是靠著自己打贏了這場官司!

這真的是太有戲劇性了,簡直就是爽文小說里的主角好嘛!

一個小職工被公司莫名其妙開了,反手就是天價的加班費訴訟,而且還贏了,這是什麼樣的感覺!

然而,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互聯網上永遠都有新奇的言論。

雖然你仔細看就會發現,這些言論一點都不新……

魔都,林五長正在隨意瀏覽著網上的新聞,他做過律師,而且也是什麼經濟和社會學家,對,就是互聯網意義上的專家。

平日里發一些文章或者評論什麼的,對於各種時事都要評論一番,不管是不是自己專業領域。

結果就看到了「下班后回微信算加班」這個事。

尤其是看到評論里好多人都在說什麼「你看人家沒請律師都照樣贏」之類的話后頓時不滿了!

律師其實是比較驕傲的群體,畢竟確實有門檻,而且還挺高。

這種想法很正常,沒什麼不對,但是有的律師吧就比較極端了,他們對於很多的話題都極其敏感。

就比如現在,林長看到這句話就很不舒服,什麼意思,意思是一個普通人能比我們律師還要專業?

而且這案子更是隱形加班的天價加班費賠償第一案,他本身就極其的排斥所謂的勞動法。

不要覺得奇怪,別說當年立法時候了,就算是現在,依舊有不少人覺得勞動法就是一部純純的惡法!

這裡要給很多人說一下,我們所說的以及平日里經常用的,叫勞動合同法,而網上很多人說,我們是為了加入WTO設立的那個,叫勞動法。

這是兩個東西,勞動合同法是07年通過08年正式實施的,你算算和加入WTO差了多少年……

當然,就這個勞動合同法,當年的出台也是有極大的爭議,比如我們都知道的,某位組裝電腦公司的老闆,就是被評價為「滿門忠烈」的那位。

人家當年就說了:我們還是太注意照顧現有企業裡面員工的利益,而這種東西,實際上對於企業的發展是不利的。實際上這麼做,還是會對經濟的長遠發展引起問題。

此外還有很多的公司老闆董事長都對此表達了強烈不滿,什麼「未富先嬌」,什麼這會引起經濟崩潰……

當年的情況很多人都知道,互聯網根本沒有現在這麼發展,說出來的話能被聽到的,都是什麼是「精英階層」,或者「企業家」等等。

在這樣巨大的反對下頂住壓力出台勞動合同法,自然就有了一些麻煩。

比如現在被無數人詬病的勞務派遣制度……這一點在當初立法時候,就有專家指出,勞務派遣制度,是將來企業會鑽的一個巨大法律漏洞!

那會的專家可不是現在這些。

而現在,林長就覺得自己必須說點什麼,很快,一篇名為「回個微信就能拿天價加班費,這真的是好事?」

「我真不覺得是好事,甚至我認為提起這個訴訟的那個所謂英雄,他就是一個刁民,對沒錯就是刁民!」

「錢是打官司贏來的?錢是自己掙來的,他是贏了官司,但他輸了自己的道義,好,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保護,那企業主呢,又交了稅又提供了就業崗位,結果企業倒閉了人家一無所有,誰又來保護他呢?」

「都去告了,公司都倒閉了,那誰來提供就業崗位呢,我都很好奇你們的腦子是咋長得,沒了公司,你們上哪去就業?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沒聽過嗎?」

「我真的不認為下班後會微信就能是加班了,那個提起訴訟的人,不是蠢就是壞,壞的成分居多……」

洋洋洒洒寫了很多,文章發出去,頓時引發了更大的議論!

正如之前所說的,認為勞動法是惡法的人並不少,而且這其實很容易分辨,開公司的都想著員工少發錢多幹活。

打工人都想著能少幹活多賺錢,這矛盾基本上是天然存在的。

「星辰日月」:我也看了那個新聞,下面都是各種狂歡,我就覺得哪裡不對,這要是都去告了,哪個公司能頂住啊!

「夢裡長安」:我也覺得,不過想想互聯網上的本科率才百分之六,沒腦子的人太多了,這文章分析的很透徹!

「太對了,哪家公司還沒個緊急情況了,下班后臨時通知一下,我覺得很正常,怎麼就能被認定為加班了?這裡面肯定有問題!」

這些言論引發了其他人的不滿,雙方吵成了一鍋粥。

與此同時,藍鳥公司內,運營部門的人看著這報道都是集體懵逼!

那個小唐,他居然起訴要了六十萬的加班費?

他才在這裡幹了兩年啊!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快就有人找到了唐方鏡的短視頻賬號以及渣浪賬號。

頓時,各種各樣的言論涌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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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才幾個錢,你玩什麼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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