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有的事總得有人去做

第十六章 有的事總得有人去做

雖然那個小唐搞出了天價加班費,但運營部門的牛馬們還都在猶豫之中。

畢竟做這個事帶來的影響很大,甚至有可能會讓他們以後在京州都不好再找工作。

這和一般情況下離職仲裁不同,沒有哪個老闆想有這樣的員工,聽起來好像不合理,但這才是現實,除非他們沒辦法替代。

不過想一想現在都被當做牛馬來用了,那基本上都是可以替代的。

法律是這個社會的底線,但是這個社會不單單隻有法律,做了什麼事,自然就要承擔什麼結果,這是法律也沒辦法解決的問題!

結果就導致大家都在觀望,想看看誰第二個站出來。

然後大家現在發現,之前號稱對公司最忠誠,嘴上總是把「公司是我家」劉主管居然第二個站出來了,這個反差有點太大……

不單單是他們接受不了,胡總已經在辦公室里摔碎了他的第三個茶杯!

「劉建軍也覺得我好欺負了,踏馬的以前公司對他差了嗎?」

胡總真的是出離的憤怒,情緒的爆發有時候是沒辦法控制的。

就好比唐方鏡在劉主管眼裡是老實人一眼,在胡總眼裡,劉主管就是那個「老實人」,聽話,讓幹什麼就幹什麼,隨叫隨到那種。

說讓滾蛋就直接滾蛋,甚至連補償金都沒要……

當時還覺得這老劉挺老實的,過段時間要不再讓他回來吧,結果對方反手來了個起訴不說,申請書上居然寫著,對方的訴訟代理人居然是那個唐方鏡!

胡總感覺要吐血了……

他明明前幾天已經把那個加班費給對方打過去了,結果對方非但不感恩,還幫著別人又來起訴?

胡總直接撥通了電話,他要好好問問對方,怎麼就能臉皮厚到那個程度!

很快電話接通,胡總直接吼道:「唐方鏡,你為什麼要幫著那個姓劉的來搞我,啊,你要加班費,我不是都給你了嗎?」

「我都這樣了你還不行是吧,你非得逼著我公司倒閉了才滿意是吧?」

另一邊,唐方鏡聽著手機里的聲音,直接道:「打住,啊,我的錢是人家法院強制執行來的,可不是你主動給的。」

「老劉起訴要加班費,找我當代理人,我正好熟悉流程,賺點錢補貼家用,有問題嗎?我現在連工作都沒有,不得賺錢嗎?」

說完,唐方鏡直接掛電話,什麼玩意,說得好像歷經仲裁一審二審強制執行后才給的錢是你的恩典一樣,這就是私人恩怨!

他這段時間都快忙成啥了,昨天剛剛考完試,感覺上是肯定沒問題的。

各大高校已經跑了幾圈,整個人都黑的不行,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發現,癌症依舊在不斷地侵蝕自己的生命。

肉眼可見的,突然一下子壽命就往下掉個幾天……

系統只是給了壽命,癌症可還沒治好呢,自己要好好活著,必須得獲得更大量的壽命!

這會兒正在漢東政法大學做宣傳呢,圍上來的學生不少。

網上的律師們不喜歡他,但是大學生還沒有那麼複雜的心思,在他來到了漢東政法大學之後,很多的大學生都是慕名前來和他交流的。

當然,對於他這麼辛苦乃至於玩命的行為,很多人都不理解。

有人便好奇道:「唐哥,你這麼辛苦地弄這些證據,圖啥呢,就算是完了去起訴,那點錢哪能和這付出的辛苦相比呢?」

聽起來好像只要號召一下,大學生們就會屁顛屁顛地幫著把證據收集好,他只需要整理就行。

這麼簡單的事情,以前怎麼沒人做呢?

答案很簡單啊,付出和得到的回報根本不成正比!

就不說律師了,生活中有多少人會去做那些吃力不討好的事呢?

更何況這已經和錢的關係不大了……

就大家所知道的,這個「唐哥」現在好像已經癌症晚期了吧,頂著大太陽到處跑的宣傳,中暑都有幾次了,這已經是在玩命了啊!

對此唐方鏡並沒有直接回答,只是嘆口氣道:「這個社會需要一些講道理的人,有的事總有人要去做。」

唉,這尼瑪要不是完成度百分之兩百獎勵一年的命,要不是我現在分分鐘就要掛,誰願意做這些事呢……

不過他這樣的回答很對大學生們的胃口,因為他不單單是在說,他還在做!

關鍵是大家看到了他的努力,他的辛苦……於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人都自願幫忙宣傳,政法大學的一些學生甚至自願組成實踐團體幫忙整理證據。

那些還沒到畢業時間的大學生們將這當做了一次社會實踐,主動參與的社會實踐!

在這樣的情況下,唐方鏡發現證據的收集進度比自己原本計劃的要快……

互聯網的時代真的是一個奇迹的時代,放在以前,誰能想到,有的人會在一夜之間全網皆知呢。

當然,唐方鏡離那個程度還差的遠呢,他現在也只是在京州這邊的大學生群體里有了點名氣。

時間就在這樣的忙碌中一天天過去,已經是七月初了。

光明區勞動仲裁委仲裁庭內,王大姐看著兩邊的人,真的忍不住想說點什麼。

當然老張這會更想說點什麼,這事吧它就有點離譜……

但終歸大家都是專業的人,所以該走的流程還得走,這簡直是巨大的折磨。

仲裁委這次的仲裁根本不用想,雖然我們國家不是判例法國家,但判例這個東西在實務中依舊有著很重要的地位。

畢竟兩高每年都要發那麼多的指導案例呢,指導這個詞的意思很明確。

然而對於老張來說,仲裁之後自己公司肯定要起訴的,而且肯定是要二審完,所以這意味著他還要經歷同樣的兩場折磨……

仲裁對於唐方鏡來說就是個小插曲,他的主要精力還是集中在了證據收集上,不過一個多月的時間過去,證據已經差不多了。

房子依舊沒買呢,他不想找中介,所以一直在自己看,好在和那位社區的田書記認識了,對方已經幫他介紹了房主。

七月二十日的早上,唐方鏡從自己的小出租屋走出來,手裡拿著的還是那個碩大的手提包,今天就要出門辦事了!

通過法考後並不是馬上拿證的,是有個統一的時間,反正咋也得等幾個月。

而只有拿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去辦理實習證,當然對於新人來說成績出來就能先去實習,但這個實習不會計入你的一年實習期內。

唐方鏡自然無所謂,他又不需要真的實習,反正到時候是帶著一堆案源上門的,最好挑個聽話的律師。

對,聽他話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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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才幾個錢,你玩什麼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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