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劫匪的實名舉報,案件結束

第318章 劫匪的實名舉報,案件結束

第318章劫匪的實名舉報,案件結束…

黃大發對自己的案件十分不自信,便有了想要請李晨吃飯的念頭,理由則是感謝。

而李晨則是直接出言拒絕了,表示自己下午還有其他事要做。

從審判院離開的李晨並沒有著急趕往新委託人所在的城市,而是去了一趟悔罪所。

他想要見一下悔罪所內的幾名劫匪。

對於他的申請,悔罪所的領導也是有些納悶。

難道這幾名銀行的劫匪也抓錯了?

雖然疑惑,卻也沒有過多的阻攔。

下午兩點鐘,李晨如願見到了那幾位銀行搶劫案的主人翁。

李晨之所以會見他們可不是給他們做辯護人。

搶銀行的罪行可是重罪,跟其他的犯罪行為不同,更沒有緊急避險的可能。

你說你家裡出現了變故,這才不得已搶銀行…

這理由可能會引起普通人的憐憫,但絕對不會引起審判法官的共鳴。

第一個原因是雙方位置不對等。

人家是法官你是普通老百姓,伱遇到的情況不可能會發生在他的身上。

而共鳴,只有遇到過類似問題的人才會有…

第二點則是接觸的案件。

作為一名法官,肯定有多年的辦案經驗。

人間的百態見多了,人自然也會變得麻木,沒了同情心。

這也是這個世界很多法官所存在的一個問題。

有很多人在處理案件時不看案件的本身和性質,只關注你有沒有認罪認罰。

你的事件問題不大,但你沒有簽認罪認罰,那你的案件就很有可能會按照規矩從重處理。

相反,你的問題很嚴重卻簽了認罪認罰,他們就有可能按照你的罪名從輕處罰…

而這幾名犯人,他們犯罪動機並沒有那麼多苦難。

不務正業又不願意工作,只是單純的沒有錢用了…

從定下計劃到踩點再到最後的組織實施,幾人只用了半個月的時間。

運氣很好!

第一次實施搶劫就成功了!

而李晨在聽完描述后反問對方一個問題。

這麼成功的搶劫就真的沒有問題么?

為首的搶劫人聞言先沉默,隨後陷入了回憶。

好像…

這一切都太順利了些哈?

從幾人蒙面到銀行起,銀行的工作人員都十分的配合。

原本計劃劫持人質與武協對峙的畫面並沒有發生。

那種感覺…

就好像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巴不得有人搶銀行似的。

李晨繼續追問劫匪,他們到底搶了多少錢。

那人也是實話實說,並把分錢的過程和用途說的很詳細。

三百二十萬,他們五個平分下來一個人是六十多萬…

李晨聞言繼續詢問。

你說你搶三百多萬,可銀行卻說是一千多萬,到底是誰說了謊?

那名劫匪聞言瞬間惱火了起來!

因為在一開始的時候,武協人員也問過他們相同的問題!

剩餘的錢到底去哪了?

他當時還在解釋,說自己和其他幾人一共就搶了三百多萬,錢都用於賭博輸掉了…

而武協的人員卻怎麼也不相信,說他們就是搶了一千多萬。

真搞笑!

我們搶了多少錢我們自己能不知道么?

而李晨也和他說出了自己的猜測,那名劫匪聞言十分生氣。

好嘛!

我還以為是誰貪污了那剩餘的七百多萬,原來這個樣子!

直到這個時候,他才徹底明白過來自己的搶劫計劃為什麼會如此的順利…

會見的時間有限,李晨也是把自己事先準備好的東西給拿了出來。

這是一個悔罪書,更是一個實名舉報書。

內容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是對自己犯罪行為的悔罪。

李晨的記憶力非常好,這部分的內容也是根據他記憶的內容給簡寫下來的。

第二部分則是舉報,也是這次搶劫案中的重點!

他們明明搶了幾百萬,為什麼銀行卻少了一千萬?

銀行的劫匪看完之後並沒有任何的猶豫。

作為一個有原則的劫匪,我搶了多少錢就是多少,你們不能冤枉我!

怎麼?

劫匪就不需要名譽的么?劫匪就應該被「冤枉」?劫匪就應該當背鍋俠?

憑什麼??

從第一名劫匪到最後一位,結束會話的時間也是越來越快。

第一個劫匪是了解案件,所以聊的話題也比較多。

接下來的則是試探,看一看他們有沒有藏臟款。

最後一個則是詢問,直奔主題。

全部搞定后,李晨拿著自己整理好的舉報書走出悔罪所。

因為案件還有許多疑惑的點,所以他不打算交給當地的有關機構。

這也是有朋友的好處。

京都政法大學,出來的也不是一般人。

而剛好,他有一位關係比較好的學長是在紀委工作…

打開薇信,和那位老學長簡單聊幾句試探感情,在確認關係還在後李晨才開始直奔主題:

學長,我在外地碰到了一個十分有趣的案子,你要不要看一下啊?

那學長也是一個聰明人,在聽到李晨這麼說時也是立刻回了一句:

我一猜你就是有事,不然也可能突然問我一大堆和你無關的問題…

李晨和他聊天的話題比較簡單:

忙啥呢學長?

前一段去看季老師,他說有機會一定聚一聚…

這是李晨的理由。

自己一個律師,和對方的工作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掛鉤,如果直接聊天又顯得太唐突。

而大學的季老師就是他們建立溝通最完美的橋樑之一。

打著季教授的名堂去和對方聊天一定沒有問題,即使懷疑也不可能去找對方詢問有沒有這回事…

其實這也並沒有什麼不妥,對於這幫政法學生來言,這幫學長和學弟們就是他們自己的「人脈」…

李晨見自己的謊言被拆穿后並沒有選擇繼續隱瞞。

當你的借口被對方給看出來,在繼續找理由就沒有什麼意思了…

李晨將自己遇到的案件向對方簡述了一遍,幾分鐘后對方才打字回復:

你懷疑這家銀行有問題?

看到回復的李晨也是繼續打字:

不是懷疑,而是這家銀行本身就有問題…

李晨將自己的疑惑的點全盤拖出,對方聞言後過了幾分鐘后才打字回復說自己知道了。

李晨見狀也是乘勝追擊,將幾分列印好的「舉報材料」拍照發給了對方。

過了許久,李晨的薇信再次震動起來。

是學長的消息:

這份舉報材料算是你的還是劫匪的?

李晨見狀則是直接打字回到:

當然是劫匪的實名舉報…

可劫匪都在悔罪所里服刑呢,他們的舉報材料又是怎麼傳到我手裡的?

這也是我找學長你的真正原因啊…

打完字,李晨將手機關機,準備做飛機趕往新的城市…

他相信,自己的學長一定能妥善處理好劫匪實名舉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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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做律師,怎麼全都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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