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這首歌我太喜歡了

第3章 這首歌我太喜歡了

第3章這首歌我太喜歡了

半個小時過後。

一首歌的詞曲都被林夕寫出來了。

「我記憶力,似乎有點超強啊?」

「穿越帶來的福利?」

林夕看著紙上的完整詞曲譜,摸了摸下巴。

這首《帶你去旅行》,他前世聽過不止一遍,腦海中印象不淺。

但是,他也沒有特意的去記、去學過這首歌。

本來他打算是把大概寫出來,記不起的部分靠自己隨便縫縫補補。

效果應該也大差不差。

哪知道,他落筆的時候,竟然有如有神助一般,行雲流水。

似乎這首歌完全印在了他的腦海中。

隨即林夕回憶了一下,發現自己的記憶里比原來提升了不止一點半點!

很多前世本來都模糊了記憶,現在都能清晰的回想起來。

前世聽過但沒有去深記的歌曲,也都完整默背出來!

這可是個好消息啊!

不過看著歌曲普,林夕自己唱了會兒,很快就將其拍在了桌子上。

有點不適了。

尼瑪。

什麼腦殘歌詞啊!

旋律也透露出一股惡俗。

作為一個還算專業的音樂人,雖然為了生存賺錢,加入過飯圈陣營,但林夕還是真是不喜歡這種粗製濫造的歌曲。

「拿這玩意兒去參賽,打開知名度應該沒啥問題。但在那些專業評審的眼中,應該會成為黑點吧?」

林夕在心裡想到。

對於大眾來說,一首歌的好壞其實他們是分辨不出來的。

他們只在乎旋律是否抓耳。

歌詞是否通俗易懂,有沒有趣。

至於什麼和弦、情感、內涵,他們都是不在乎的。

這也是為什麼前世那些短視頻平台,時不時就冒出來一首爆火口水歌的原因。

在劣幣驅除良幣的情況下。

好的音樂也就越來越少。

甚至就連一些曾經不錯的音樂人、歌手,也開始像市場妥協,開始專門為了短視頻而創作一些水準線以下的音樂。

沒辦法。

賺錢嘛,不寒磣!

但在專業的音樂人耳中,好的音樂差的音樂,還是以下就能分辨出來的。

林夕估計,後天參加公演,很有可能在專業評審的一關,他這首歌得分會偏低。

「不過,王曉凱這位rapper,應該分辨不出來這首歌的好壞吧?」

林夕心裡有些打鼓。

別等會兒王曉凱拿到這首《帶你去旅行》后,音樂欣賞水平不低,發現了林夕拿了一首口水歌忽悠應付他,直接選擇罷唱。

那就完犢子了。

……

……

事實證明。

林夕完全是多慮了。

「今天狀令人特別著迷~」

「歐~我說baby~」

「出門前換上新的心情~」

「歐~我的lady~」

「你喜歡有小情緒,像晴天的烏雲~」

「頭髮長見識短的驚奇,表情豐富令人著迷~」

「伱的一切我都好奇像秘密~」

「安全帶系好帶你去旅行,穿過風和雨~」

王曉凱拿到新歌后,開始跟著曲子嘗試著哼唱起來。

唱的時候眉頭有點皺著,林夕以為他不怎麼滿意,嫌棄這是一首口水歌。

但恰恰相反,王曉凱哼唱幾句后,很快就笑著說道:「林老師,這首歌不錯啊!」

林夕鬆了口氣,笑眯眯地道:「是嗎?」

「是啊!旋律很好聽啊,歌詞……也挺有意思的!」

「是我喜歡的調調。」

王曉凱很欣喜的說道。

看得出來,他是真的挺喜歡這首歌。

本來他以為林夕是個大學都還沒畢業的學生,沒什麼名氣,肯定實力不咋滴。

他第一次抽籤抽到林夕,完全是倒大霉了。

林夕不可能寫出什麼好的歌曲來。

結果現在看到成品。

卻發現意外的不錯!

特別是後面的副歌部分,王曉凱覺得很有逼格。

甚至給他一種驚艷的感覺!

不管是歌詞,還是旋律,都寫進他心窩裡面去了!

直接就戳中了他的審美點!

「想要帶你去浪漫的土耳其~」

「然後一起去東京和巴黎~」

「其實我特別喜歡邁阿密~」

「還有黑人的洛杉磯~」

「其實親愛的你不必太過驚奇~」

「一起去繁華的上海和BJ~」

「還有雲南的大理保留著回憶~」

「這樣才有意義~」

王曉凱跟著曲譜勉強哼唱完,雖然一首歌半首都在跑調、走音,但他的喜歡已經按耐不住。

這歌行啊!

寫得太好了!

好!

真的好!

究竟哪裡好,他也說不上來!

反正好就對了!

他非常喜歡!

「林老師,牛逼啊!」

王曉凱對林夕豎了一個大拇指。

「呵呵,你喜歡就好。」

林夕嘴角微微抽了抽。

虧他還怕王曉凱看不上這首歌,會嫌棄。

結果這貨直接愛不釋手了!

也是。

二十歲不到的年紀,就已經混了好幾年的說唱圈了。

別說讀大學,估計高中都沒讀過。

初中畢業后就直接職中去了。

不管是對於音樂,還是歌詞的鑒賞水平,都很膚淺。

這種旋律俗套簡單的口水歌,歌詞毫無意義,為了押韻而瞎湊,正和他的胃口。

《帶你去旅行》的受眾,不也就是王曉凱這種人嗎?

「要是能在裡面加一段rap就好了~」

王曉凱有些遺憾地說道。

雖然這首歌很好聽,歌詞也很好。

浪漫的土耳其、東京、巴黎、邁阿密、洛杉磯~

都么高逼格上檔次啊!

他也都想去!

不過要是再加點rap,那就真正的perfect!

完美!

「rap實在沒辦法加了。」林夕連忙擺手,正色道:「現在當務之急,是你需要好好打磨一下,把這首歌學會。剛才我聽你唱的時候,嗯……瑕疵其實還挺不少的,需要糾正。」

說話很委婉。

娛樂圈嘛,混得就是一個人脈。

冤家宜解不宜結。

多個朋友多條路。

雖然林夕看不起王曉凱這種不學無術,徒有其表所謂的rapper。

但他也沒有得罪自己,大家是合作夥伴。

面子上要過得去。

「沒事兒,我這不是剛拿到詞曲嘛。林老師你放心,我等會兒就去找樂隊老師,開始排練。」

「明天還有一天的時間呢!」

「相信我,後天公演的時候,我一定驚艷四方,幫助咱們組合拿到第一名!」

王曉凱自信十足的說道。

「不過……」

隨即他話鋒一轉,看向林夕的眼神有點不好意思,說道:「林老師,這首歌的版權合同,咱們能不能私下商量一下?」

「版權合同?」

林夕愣了愣。

腦海中回想了下,才明白王曉凱什麼意思。

「你是想要這首歌的演唱版權?」

「對!這首歌我太喜歡了,我準備把他當做我以後的代表作……」

《我們的歌》節目組,還算良心。

節目期間,創作的每首新歌,在各大音樂平台、短視頻平台,帶來的收益,節目組以及演唱歌手,都會有分成。

但歌的版權,肯定是在創作人手中。

畢竟每位創作者只是來參賽的,並非新時代唱片公司的員工。

所以如果離開《我們的歌》節目后。

王曉凱不能私自演唱這首歌。

除非,獲得林夕的授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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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娛:我唱歌能屬性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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