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隻小喪屍3
我想介紹一下我的房子。
本來我是有一個房子的,但那個房子好像被我弄壞了。
為什麼說是我呢,大概是因為當我記得清楚的時候,那裡只剩下我一個人。
我不知道是誰把我的房子弄壞了,但我想可能是我。
反正那個房子漏風漏雨,地上還有好多我清理不掉的東西,我就不想要了。
所以我飄蕩去了別的地方。
天變成黑的,變成白的,變成黑的,變成白的...走了好久才看到一個沒有被標記的大房子。
我本來想把那個房子變為自己的底盤的,因為很大,我很想要。
可是我進去后發現什麼東西都沒有。
而且經過綜合kao綠,旁邊什麼玩的東西都沒有。一路上都是路。所以我又不想要了。
我真的很需要一個大大的、好看的房子。
好吧,我只得去別的地方找房子。
但是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我記不住那麼久之前的東西,所以我只能向前走。
我去到了一個房子很多的地方,有很高很高的,也有很矮的。最近看了書,我才知道這裡是「城市」。
這個「城市」里的喪屍很多,我和他們都不認識,但他們看起來很友好,只是喜歡靠近我身上聞聞。
我想他們肯定覺得我是個好看的喪屍,才對我那麼友好。
有一座很好看的大房子,不高,但是大到我繞了它「半天」才參觀完。
並且我非常的幸運,這麼大的一個房子裡面都是乾乾淨淨的,什麼好看的,好玩的東西都有。這裡出去別的地方玩也很方便。我還發現了我如今最喜歡的「書店」。
我立馬「心動」了。
我自作主張地把這一塊劃為我的地盤,留下我的味道。友好的鄰居們也非常歡迎我。
不過我遇到了一個世紀難題——我不會開門。
「電視」里的人類是用手轉動把手扭開門的。
可我的手指並不靈活。
我抬手後用盡全力扭動我的幾根手指。可惜手指完全不能一起運動,只能一根根動。
但是我依然打開了門。撞開的。
還好我們喪屍沒有人類所謂的「入室搶劫」。每個喪屍都有自己清晰的界限。
雖然我不清楚依照什麼劃分大小的。
反正我要多少,就有多少。
……
我現在在自己的房子里生活得很安逸。
早上起來出去狩獵午餐和晚餐,偶爾去超市找些低等食物(本來一開始還有新鮮的);
將食物分配好就去書店學習;
午餐時候回家吃;
然後睡個美美的美容覺;
下午去別的地方溜達;
晚上看書再睡覺。
基本上這就是我的「作息」。
不過,偶爾我會給自己添些娛樂項目。
比如,我會去咖啡店點一杯「抹茶拿鐵」然後假裝自己得到咖啡。
比如,我會去商場「買」漂亮的小裙子。一手交食物,一手交貨。
比如,我會去遊樂園感受高空墜落的感覺。
比如,我會去別人的地盤偷些自己喜歡的東西…
總之,我的生活很充實。
而且十分幸福。
起碼我看了人類的「996」和「三點一線」后,我這麼覺得。
我想不起作為人類的時光。
但我不會那麼想念?
至少現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