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的意義
衣櫃旁有一面穿衣鏡,方浩坐在穿衣鏡前面,看著鏡子中年輕得不像話的自己發獃。
他已經這樣坐了半個多小時了。
深深的感覺到了這個世界的荒誕:
「我居然重生了!」
「而且還是重生到了幾十年前,我二十一歲的時候。」
「太荒誕了!」
明明是一個快要死的人了,從醫院拉回家,躺床上等死,沒想到眼睛一閉,打了個盹,再一睜開,就回到了幾十年前。
回到了那個早已經被拆掉,只存在於記憶中的房間里。
還發現自己變年輕了,父母也還在,而且年紀都不算大。
和父母一起吃了一頓早餐,旁敲側擊的問了一些問題,大概明白了現在的情況。
今天是2010年6月8號,星期二。
他剛讀完大專,從學校回來沒兩天,就等著下個月學校發畢業證,然後去堂伯家的工廠上班——那裡已經為他留下了一個崗位。
他一度以為自己是產生了幻覺,甚至還懷疑過自己是不是已經死了,到了傳說中的陰間。
但看到的,感覺到的,那些真實的存在,讓他不得不接受這麼一個荒誕的事實——他重生了,重生到了幾十年前。
重生這種事情,他在網文和影視作品中看到不少,可那是虛構出來的故事。
現在這種事情落到自己的身上,他很有一些懵逼,用了好長的時間才緩過來。
接受了這個事實之後,心裡居然有一些竊喜。
主要的喜悅來自於他又有了年輕的身體,又能活一輩子了。
上輩子他活得倒不失敗,雖然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但是和第二任妻子姜樂樂很是恩愛,生活也美滿,有兒有女,孫子外孫一大堆。
那一輩子雖然免不了有些坎坷,但總的來看,也算是有福之人。
最後躺在床上等死,那也是因為年過八旬,卧榻數年,各器官衰竭,醫院也回天乏術。
可是活到了那個年齡,帶著衰老的身軀離開那個世界,並不是什麼接受不了的事情——帶著一身病痛繼續活著反而很痛苦。
而現在,又重新擁有了年輕健康的身體,對他來說,是一件極其幸福的事情。
更妙的是,再活一輩子,自己仍然是自己。
上輩子的一些遺憾,也有機會可以彌補了。
比如說,他不會讓他爸退休之後又返聘回去教書,這樣就不會被班上一個受到了懲罰的小太妹給誣告猥褻,後面雖然還了清白,但人被氣得得了重病,沒兩年就去世了。
又比如說,這輩子他肯定不會和那個叫陸婉婷的女人結婚。
短短兩年的婚姻,那個女人給他心靈帶來了巨大的創傷,還帶走了一套房子,讓他自閉了很長一段時間,一度對女人產生恐懼——直到遇到他的第二任妻子姜樂樂。
沒有姜樂樂那個溫柔善良的女人,他大概率會鬱鬱寡歡的孤獨終老。
也許還活不到老的那一天。
想到姜樂樂,他突然想起,這個比他小了十二歲的第二任妻子,現在應該是九歲,正在讀三年級。
心裡一動。
好像找到了重生的最大的意義。
他這第二任妻子,名字里雖然有著兩個樂,實際上卻是一個可憐的娃,從小就沒有父親,跟著體弱多病的母親生活,在21世紀初期,還過著缺衣少食的日子,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
十幾歲的時候,更是連那個相依為命的母親都沒有了,成為了一個孤兒。
之後的成長,又孤獨,又艱難。
在遇見方浩之前,都不知道吃了多少苦。
每一次跟方浩談起往事,姜樂樂就忍不住掉眼淚。
還曾經跟他說過這樣的話:「我要是能早點遇到你就好了,就不用吃那麼多苦了。」
方浩當時當然是附和著她的說法,可心裡卻覺得那個時候就算是遇到了她,他也不知道那麼小一個女孩會是他未來的妻子,自然也就談不上把她拉出苦海了。
不是他冷血,而是這世上可憐的人很多,他自己也沒有多大的能力來拯救一個人乃至一個家庭。
為了至親的人,沒有那樣的能力,他也願意去努力。
為了一個跟自己沒相干的,僅僅只是看起來很可憐的小女孩,他不可能那樣做。
除非那個時候就知道她是自己未來的妻子。
然而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覺得就算是提前十多年遇見姜樂樂,她的命運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但現在不一樣。
現在他重生了,回到了幾十年前。
他那未來的妻子姜樂樂還只有九歲,沒有成為孤兒。
這個時候他要是找到姜樂樂,是可以把她從苦海里拯救出來的。
——難度當然很大,可是,他還是有這樣的信心。
畢竟他是一個重生者,對這個世界未來幾十年的發展脈絡都有著了解,而且自己家裡的條件也還可以,想要賺錢沒那麼困難。
這個世界上大多數的苦難都是由貧窮引起的,只要有足夠的錢,就可以解除那些苦難。
這麼一想,重生后的目標也就有了。
第一個目標,找到現在還在讀小學三年級姜樂樂,介入到她的生活,給她提供幫助,讓她不要再受那些苦難。
第二個,賺錢。
賺上更多的錢,給自己在意的那些人提供更高質量的生活。
說做就做。
看看時間已到中午,匆匆的煮了一碗面吃了,收拾了一下,然後就出門了。
他要去找到現在正在上著小學的姜樂樂,要結束她的苦難。
姜樂樂不是龍城人,是在離龍城六十多公里的章台縣。
方浩坐公交到了龍城汽車站,上了去章台縣的中巴車。
想了一下,還是給他媽打了一個電話:
「媽,我有事出去了,今天晚上可能不回來。」
他爸方興國在龍城三中當老師,他媽王秀英在三中開了一家小商店,早上八點半之前去店裡,到晚上九點以後才會關門回家。
方浩也不知道今天晚上能不能夠趕回來,想來想去,還是給他媽打了一個電話。
王秀英很不高興:「晚上不回家,你要去做什麼?」
方浩半開玩笑的說道:「給你找個兒媳婦。」
王秀英聲音裡面頓時有了笑意:「真的嗎?你終於開竅了?手上的錢夠不夠?要是不夠來我這裡再拿點。」
「夠了,夠了,」方浩笑著說道,「我手上還有大幾百呢。」
「那你好好玩,可不要太摳門了,讓人姑娘家看不起你。」王秀英道。
完了又叮囑兒子:「方浩我警告你啊,談朋友可以,你可不要做壞事,要不然我不會認你這個兒子!」
方浩大汗:「媽,難道你兒子是個什麼樣的人,你不知道嗎?你就放一百個心好了!」
心裡想著:「現在樂樂才九歲,我就算再禽獸,也不可能對她做什麼呀!」